坚持把制度落实到实际(把能上能下制度落实到人和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坚持把制度落实到实际?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坚持把制度落实到实际(把能上能下制度落实到人和事)

坚持把制度落实到实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

印发新修订的《规定》,是始终保持百年大党生机活力的战略考量,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规定》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

制度坚挺是从严治党的关键。这是一部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2015年6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规定》试行版,作出相关制度规范。《规定》试行7年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修订的《规定》有不少新增内容,其中,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内容更加广泛、全面。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这一新增的情形之一,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增强了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

用制度“杠杆”撬动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是对干部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和鞭策。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关键是要让担当作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无位,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使领导干部知所趋赴。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畅通“下”的渠道,加大“下”的力度,对那些消极“避事”、畏缩“避难”、推诿“避责”,不作为慢作为的领导干部,让他们让位子、受警醒,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把“下”作为有力杠杆,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撬动“干”的活力。

用考核指挥棒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需要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以保证“上”“下”有据、令人信服。考核要重全面,全面从严推动干部考核全覆盖,防止只重视机关干部考核而忽视基层干部考核。考核要重一线,坚持把考察干部的“镜头”聚焦到改革创新一线、乡村振兴一线、急难险重任务一线,把考核干部“听转播”转变为到工作一线“看直播”,注重在一线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考核要重全程,建立对干部全程跟踪、全程纪实、全程考核机制,把考察功夫下在平时、落到一线,既注重考核干部“八小时内”的状态,又注意摸清“八小时外”的情况,用好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结果,为客观准确识别干部打牢坚实基础。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落实新修订的《规定》,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把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真正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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