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七条安全生产职责
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七条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优化和完善,进一步强调主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很多企业负责人对此不清楚甚至比了解,新的安全生产法对此进行了明确,目前法规越来越完善,也越来越细,对于职责的落实也在不断地督察核查,作为企业的管理初衷保障安全永远是第一位,很多企业把不发生事故当成管理的标尺,在当今的法律标准越发细致的时代,把安全责任的落实也是今后国家部门监管的重点。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新安全生产法把标准化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同行业的标准化有不同的要求;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企业一般都有,但是操作规程是被很多企业漠视的,把设备操作书当成操作规程是很不合适的;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很多都认为是安全经理的职责;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投资人和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保障安全投入,对于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这个新文件大家一定要严格执行;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这个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之一;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20是新出台的,应急预案需要按照这个执行。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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