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疑被钓鱼执法处理后续(网传网约车司机撞倒)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辽宁盘锦有网约车司机因怀疑几名男子是“钓鱼执法”者而发生冲突,并开车撞倒一人,随后从其腿部压过后驶离。
对此,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在3月21日凌晨发布通报回应称,2019年3月19日11时05分,大洼分局大洼派出所接到双台子区居民宋某某报警称,其朋友李某某在大洼区大洼街道清泉洗浴西侧被人用车撞伤,开车人驾车逃逸。
接警后,大洼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询问案发现场在场人员宋某某、厉某某,初步锁定作案车辆为一辆白色奇瑞轿车,车牌号为辽LKXX。后该车司机杨某某于当日1时50分到大洼派出所投案。经民警调查,结合双方当事人笔录及嫌疑人杨某某的供述,并通过提取当事人宋某某手机内录象和司机杨某某车内的行车记录仪记录的情况,现已查明“2019年3月19日10时30分许,杨某某驾驶从朋友手中借来的轿车,行驶到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清泉洗浴西侧100米左右时,看见路边三人(李某某、宋某某某、厉某某,三人均为双台子区人,职业均为出租车司机)。杨某某认为该三人是在微信朋友圈专门举报黑滴滴司机的人,因自己曾因为驾驶非法网约车被人举报后车辆被交警扣下,于是用手机对该三人录象并生气骂了一句。李某某站到车前拦车,杨某某开车向前顶了一下,李用手将杨的雨刷器掰断。杨踩油门驾驶车辆往前开将李撞倒后,驾驶车辆从李的双腿上压了过去,后离开现场。”
通报称,目前,派出所对杨某某的故意伤害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同时,委托医学部门对李某某的伤情做司法鉴定,待鉴定结论出具后另行处理。
该通报同时提醒,近日,一些网络平合流传“钓鱼执法,网约车司机一怒之下撞倒“钓鱼者!”和“行人突遭无证网约车撞倒碾压,疑因司机怀疑行人是钓鱼执法者所致”等信息。在此,公安机关郑重提醒,案件的三名当事人均为出租车司机,不存在所谓的“钓鱼执法”,这些帖子的内容多处严重失实。对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等一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北青报记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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