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满鲜血逃出婚姻的梦魇(栓在新娘脖上的血色绞索)

“洞房花烛夜”是人生四大喜之一,其中的缠绵悱恻、欢欣愉悦自不待言,然而从历史经验来看,古代的新娘在这个时刻却要严加注意物极必反、乐极生悲,因为她如果被新郎验出不是处女的话,那下场往往是很悲惨的。

沾满鲜血逃出婚姻的梦魇(栓在新娘脖上的血色绞索)(1)

古时候好老婆证前提条件是处女

印度南部喀拉拉邦的乌拉坦部落,如果新婚之夜新郎发现新娘不是处女,那新娘就要被遣送到厕所里去面壁反省。很多新娘往往受不了厕所里那令人作呕的气味,直接晕倒在粪便池里,与不洁之物共度这人生中难忘的“春宵一夜”。而在阿富汗的某些地区,非处女新娘就没那么幸运,她很可能会被新郎休掉或处死,而且自己的娘家非但不能持有异议,还要再接再厉的把新娘的妹妹送去顶替,以补偿新郎“受伤”的心灵。假如新娘没有妹妹的话,那娘家则要赔偿一大笔财物,以示谢罪之意。就算是在西方,基督教的《旧约》里也明文规定:“新娶之妇,若非处女,当以石捶杀之。”这句话显得杀气腾腾,似乎连悲天悯人的上帝都不能容忍女性的婚前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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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观点一直很保守

可见古时候,贞操关系到女性将来的生活质量甚至是身家性命,不能等闲视之,于是人们采取了很多措施来避免未婚女孩误入歧途。

古代中国大力就提倡妇女的贞节观,礼法专家们不辞辛劳地构筑了辉煌的封建伦理道德大厦。他们日复一日的对妇女宣扬“三从四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理论。 这样在长时间的熏陶下,女性们也慢慢习以为常,开始自觉地“遵纪守法”起来,有的还发扬光大,举一反三,不但要维护身体的贞操,连眼睛的“贞操”被侮辱了也不行。

比如《明史烈女传》中提到:无锡有一个姓成的女子,跟随家人外出去靖江。有一天夜里,江水忽然上涨,家庭的男性成员顾不得穿衣服,纷纷爬到屋顶上避水。成氏穿戴整齐后出屋,也想去屋顶避水,她抬头一望,发现大家都是裸体,大吃一惊,气急败坏的问道:“你们怎么不穿衣服?我竟然看见你们的裸体,有损妇道,我不活了!”说罢,这位妇女不顾大家求爷爷告奶奶般的劝说回到了屋中。等到江水退去后,家人们悲痛地发现该妇女已经盘腿坐在床上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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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这种事是要立贞节牌坊,树碑立传的

无独有偶,在另一文明古国希腊,女性也被严加看管,

与此同时,中世纪的西方社会也在宣扬“性欲是魔鬼”这个说法,而且基督教会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的最佳工具莫过于鞭子和棍子。于是在庄重高雅的教堂的某个角落,经常会有修士和修女在拿着鞭子和棍子在血肉横飞中开心地互殴,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把性欲这个魔鬼从自己的身上鞭打出去,从而保持自己身心的纯洁。

在一些文化不发达的地区,人们大概也懒得想什么高深的理论来装点门面,而是直接采取非常措施来“保护”少女,那就是对女性实施割礼。割礼就是割伤女性的大阴唇,然后让它们在痊愈的过程中结合在一起,从而达到封闭阴户的目的,当然中间会留有小孔方便排泄。在东非的15个种族之中,大约就有9个种族有割礼的习俗,割礼的花样繁多,但不管是哪一种,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对于被实施手术的少女来说,这简直是生不如死的一次经历。

沾满鲜血逃出婚姻的梦魇(栓在新娘脖上的血色绞索)(4)

“血淋淋”的爱情红心

由此看来,在古代要做一个合格的新娘是非常不容易的,在中国,她要严格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程度,一不小心恐怕就得羞愤自杀以明志;在西方,她首先得进行一下自我反省,看看心中的魔鬼是不是已经通过狂风暴雨式的鞭打棍敲消除。在非洲,她要长时间让自己的下身处于畸形状态,在漫长的痛苦岁月中等待来把自己“开封”的丈夫。当然了,女性们不是自虐狂,她们经受这种巨大的折磨完全是被强加的,这不是出自她们自身的需要,而是来自男子对女子贞操的病态式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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