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县令和县丞的区别(知县和县令)

"天下地方千里,分为百县而系于国。"——《说文解字》

在将近两千多年封建王朝的历史之中,我国封建帝制这套制度的基础行政单位一直都是以“县”为单位。只不过县级单位的首长制,就没有“县”这么稳定了。在汉唐时期,它叫做县令。明清时期,他叫做知县。那么这二者之间,都有什么区别呢?

古代县令和县丞的区别(知县和县令)(1)

县——“天子畿内,县也”

在《说文解字》之中,“县”的释义为:“天子畿内,县也”。只因“县”这个字在未作为地方的行政单位称呼时,与“悬”这一字相通,释义为“悬挂”亦或者是“联系”的意思。后西周时期,周王的食邑之地(自留地)名为“王畿”亦或者是“国畿”,于是畿内的土地便就这样与周王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如此,管理周王的“王畿”之地的官员便被称作为“悬之”。后来因为文化的慢慢变迁,“悬之”便渐健的就变为了“县之”,这便是“县”最早的来源。不过这也只是史学界的一种说法而已,还有一种更为可靠的资料证实,“县”最早的来历,来源于春秋时期。

古代县令和县丞的区别(知县和县令)(2)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春秋时期是一个诸侯割据,烽烟四起的时代。大国不断的在吞并小国,小国不断的吞并更小的国家。作为胜利一方的诸侯自然是不愿意见这些胜利的果实再次分封给卿大夫,为了管理这大片的土地,于是诸侯只能够将权利下放。

他们在将掠夺来的土地划分为一个一个的县,随即再派出心腹作为代理人前去管理这一片土地。这些管理人员隶属于中央王朝,由中央王朝直接管理,算是初步地打破了分封制的传统,自此,县这一级别的行政单位就此创立。

只不过当时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县一级最高长官的称谓还未同意。比如县大夫、县尹、县公、县宰、县令等等,不一而足。真正统一各县级最高长官称谓时代,就要等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统天下时期了。

古代县令和县丞的区别(知县和县令)(3)

县令——政令之长也,正五品。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君临天下,统一六国建立了大秦之后,便确立了郡县二级制。他将全国分为了三十六个郡,每个郡下设立一定数量的县。在秦朝初建之后,秦始皇便规定了县级长官的称谓:

“万户以上为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不足万户为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

也就是说,这时候一县之地官员的称谓有两种。一种是县令,一种是县长,二者之间的区别便是由辖下区域的人口决定。但不论是县令还是县长,他们的级别都是一样的隶属于正五品官员。

如《职官典·郡县》就有记载:“县令者,政令之长也,正五品。”

古代县令和县丞的区别(知县和县令)(4)

不过后到了西晋时期,由于三国乱世消耗了大量的人口,万户之县几乎没有。于是此标准开始下降,在《晋令》之中便可见:

“县千户已上,州郡治五百以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

但实际上,这时期一县之地辖区内所辖户数已经不及汉制时期的十分之一。而再往后便迅速到了南北朝时期,战争开始更加的频繁,人口锐减得更多。于是当时多方统治者为了方便,干脆就取消了人口限制,将县级的长官统一称之为“县令”。

之后一直到隋唐时期,县一级长官的称谓依旧是“县令”二字,未曾更改过。

知县——知某县事

虽说隋唐时期县一级的最高长官依旧是称之为县令,但到了唐末至五代十国时期,藩镇割据,天下大乱。许多时候一县之地的长官若因战乱是亡在了任上,此地的县令便会一直空缺。此时统治者便会让县里的其他真是官员代理县令,称之为“知某县事”。至此,“知县”的雏形初步出现。

古代县令和县丞的区别(知县和县令)(5)

只不过此时的“知县”还并不是一个正式职务。后到了五代中期,各个州府县邑的管理权很大程度至上都掌握与各武夫悍将的手中,县令一职无异于是虚设,直接影响到君权旁落。在《宋朝事实》中便有记载:

“五代任官,凡曹、掾、簿、尉之龌龊无能以至昏老不任驱策者,始注县令,故天下之邑率皆不治,诛求刻剥,猥迹万状,至优诨之言,多以令长为笑。”

于是到了宋朝时期,五代十国时期武将擅权的教训便被当时的统治者汲取到。在建隆元年(960年)时期,统治便开始整顿任官制度,开始设置一系列政策增强中央集权,强化对于地方的监管。 “县官”与“知县”开始同时出现子啊这个朝代。

古代县令和县丞的区别(知县和县令)(6)

在宋朝,普通县的长官依旧为“县令”,其中央级别依旧与前朝相同。不过一些处于在经济、交通、军事至上较为重要的大县则是由中央任命官员担任,称之为“知县事”,暂定职别为正七品。他们本职依旧是中央官吏,不过会代管县事,方便朝廷快速知晓动向。

对统治者来说,知县本职是中央官,管理地方只不过是临时而已,也是有份无名。这可比一个相当于是扎根在地方的县令要好管得多了,所以后期随着中央集权的愈发加重,中央王朝恨不得将所有的地方官都变成临时的差遣。

古代县令和县丞的区别(知县和县令)(7)

于是到了明清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也为了方便官吏的升降。“知县”这一职位,也是这一官员任命方式便取代了之前的“县令”,成为了古代县级行政区域唯一的官员任命调动方式。

总结

实际上,自封建历史的发展趋势上来看,“知县”取代“县令”是必定会发生的事情。因为封建集权制度最大的敌人就是地方的割据,而县令在名义上是正经的国家代理人,是不能随意更换的。而“知某县事”的县令却仅仅只是一个临时差遣的兼职,本质上还是归中央王朝管。

所以由此,我们也可以很快地看出知县和县令的区别了。“县令”算是一个国家正式的官职,手中权利较大,且中央不能轻易撤走。而“知县”则是隶属于中央,权力逐渐被削弱,且随时可以被中央调任,待遇远不如之前的县令。

古代县令和县丞的区别(知县和县令)(8)

这一点自职别之上大概也可以看出来,县令隶属正五品官职,而知县却仅有正七品的职级。也就是所谓的“七品芝麻官”了,所以大家千万不要见县令和知县再混为一谈了,毕竟虽说他们之间仅只有一字之差,但其中意义可是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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