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解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基本知识问答)
1.P、W含义,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是多少?
答:P是指瓦斯压力,单位是MPa;W是指瓦斯含量,单位是m3/t。
国家标准:瓦斯压力P﹤0.74MPa,瓦斯含量W﹤8m3/t为无突出危险区。
2.q、S含义、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是多少?
答:q是指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单位是L/min;S是指钻屑量。
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小于5L/min,钻屑量 S小于6L/min,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3.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区域“四位一体”)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局部“四位一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区域“四位一体”):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2)区域防突措施;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4)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局部“四位一体”):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2)工作面防突措施;
(3)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4)安全防护措施。
4.局部“四位一体”中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
答:有采区避难所、反向风门(防突风门)、挡栏、远距离爆破、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
5.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多少米?
答: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6.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时,要求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是多少米?
答:急倾斜煤层2m,其他煤层1.5m。
7.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多少米?
答:2m,在构造处增加预测(验证)超前距。
8.喷孔是如何定义?
答:钻孔施工过程中,在瓦斯压力的作用下,从钻孔短时、断续喷出瓦斯和煤粉,且喷出距离一般大于0.5m的异常动力现象。
9.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1)钻孔应控制的条带长度不小于60m。
(2)要求钻孔控制回采巷道外侧的范围是: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其他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河南能源及永煤公司均要求控制巷道两帮轮廓线外不小于20m)。
(3)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小于20m。
10.怎样采用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答:采用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在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工作面应当向前方煤体至少施工3个、在倾斜或急倾斜煤层至少施工2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孔,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和钻屑量指标。
钻孔应当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开孔口靠近巷道两帮0.5m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并在暂停钻进后2min内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时,测量室的长度为1.0m。
各煤层采用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指标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中的临界值进行预测。
如果实测得到的指标q、S的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11.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1)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两次区域验证;
(2)工作面每推进10~50m(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或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以及其他必要情况时宜取小值)至少进行两次区域验证;
(3)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4)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12.典型的瓦斯突出预兆有哪些?
答:《<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典型的瓦斯突出预兆分为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有声预兆主要包括:响煤炮声(机枪声、闷雷声、劈裂声),支柱折断声,夹钻顶钻,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变软、光泽变暗,煤层由薄变厚,倾角由小变大,工作面煤体和支架压力增大,煤壁外鼓、掉渣等,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空气气味异常、闷人,煤壁温度降低、挂汗等。
13.突出事故发生后如何避险?
答:(1)立即停止作业,佩戴自救器保护自己;按照瓦斯事故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或避难硐室;(2)撤至安全区域后及时汇报调度室,同时切断工作面电源;(3)在避灾地点,可设法打开压风管路,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道新鲜空气;(4)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5)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注意突出预兆,防止再次突出,严格火源管理,防止发生瓦斯爆炸。
14.一通三防一级异常信息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答:(1)井下作业区域出现无风、微风、循环风,无措施串联风。
(2)瓦斯超限。
(3)采掘活动中突然出现地应力(矿压、矿震等)异常显现。
(4)区域检验和区域验证等打钻过程中出现明显突出(有声和无声)预兆;顺层钻孔施工期间出现重度以上喷孔和重度以上煤炮现象。
(5)石门揭煤、过煤门期间瓦斯涌出异常;采掘过程过老巷(老空)时瓦斯涌出异常。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健全或运行不正常;风电、甲烷电闭锁不可靠;监控系统部分或全部无记录。
(7)矿井总回风或者一翼回风巷,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大于等于0.75%。
(8)采煤工作面日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掘进工作面日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9)矿井未按规定及时测定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瓦斯参数,或开采区域瓦斯参数掌握不清。
(10)采煤工作面(重点为上隅角)或煤巷高冒区出现高温,出现局部温度高于10m以外其他地点4℃高温点,出现烟雾或CO超过24ppm,同时伴有乙烯、乙炔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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