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有什么不同)

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有什么不同)

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