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受欢迎的国货(国货在西方发达国家卖得比国内物美价廉)
随着联想和插旗菜业的国内国外“双标”销售政策被媒体曝光,民众们敏感的神经被再一次挑动,“国货在西方发达国家卖得比国内物美价廉”这一话题再次登上了热搜,众多的厂商都被指责“崇洋媚外”,专坑国人。但是事实真的这么简单吗?这些厂商这么做真的只是因为西方“高大上”吗?今天就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国货在西方发达国家卖得比国内物美价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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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原因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WTO《保障措施协定》中规定,当进口急剧增长,并对进口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国政府可采取进口限制。这条规则旨在保护各国产业不因进口产品过量而受损害,角色有些类似反倾销法案,只是层面更高、形式更好看。这就使得商品进口量的多少不再取决于进口国市场规模的大小或者商品价格的高低,而是受到了各国政府的政策限制。签署世贸协议加入WTO之后,我国的商品在出口时,自然也要遵守这条规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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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规则的存在,让国内的制造商们无法只依靠“低质低价”的策略去抢占国外市场了,因为这样的策略会让进口国政府认为我国厂商试图在本国搞倾销,会把本国的相关产业给挤死,进而出台法规限制商品进口。因此,厂商们为了避免进口国政府使用WTO《保障措施协定》对产品进口设置更多障碍,不得不设法把单品做到极高的品质,进而从每一件商品里获得更多的利益。但这些高档品想要和国外本土的竞争对手对抗,又必须尽力降低价格。而国内是不会对本国的商品销售设置配额的。这是导致了我们目前看到的我国厂商们出口到西方发达国家的产品要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品质高,价格却又更为低廉现象的原因之一。
这个现象不是我国独有的,回归前的香港也经历过。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香港的纺织业蓬勃发展,以低质量,低成本,低价的特点迅速蚕食了欧美的大众服装市场。为了保护本国纺织业不被香港同行挤死,欧美各国纷纷依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WTO前身)设置了配额限制香港的纺织品进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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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十年间,香港成衣质量急升,价格暴涨,甚至将部分美国高端品牌挤出市场。七十年代末,香港的富太太们也像今天的国人一样经常乘坐飞机到美国高档商场“扫货”,去购买香港制造的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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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大转变的唯一变量,就是香港成衣出口的数量,从无限制变为了有配额。在被限制之前,大多数厂商的策略都是简单粗暴的“薄利多销”,单纯以数量和价格优势获得可观的利润。在这个时期,投入大量资金更新技术和设备来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不仅会让自己丧失价格优势,而且还要承受较长的成本回收周期,因此提升产品质量既无意义,也无必要。出口一件100美元衬衫,所得的利润与十几件10美元衬衫相当(人工成本不会有什么变化,咱们东亚人干起活来都是加量不加价),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去生产前者呢?
但配额出现之后,每件衣服必须要获得一个配额才能出口,衣服的单价就成了有价值的概念。出口一件低价成衣获得5美元利润的代价,是失去出口一件高档成衣所带来的50美元的利润。这个时候“薄利多销”策略就不再奏效了。投资革新技术提高质量,就变成了一件必要的事情了。这就是宝贵的配额给出口商品价值结构带来的变化。
第二个原因就是耳熟能详的关税政策了。关税大体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选择税和滑动税。从价税是根据商品的价格,收取一定比例的税收;从量税则是仅按照货物的重量或者个数来收税;复合税和选择税收仅仅是将从价税和从量税,按照不同比例揉合罢了;滑动税则是关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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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国际贸易中,海关关税不可能全部都是从量税。但在这四种税收制度中,从量税所占比例仍然是相对较高的,一般要高于单一从价税。其原因就是从量税计件,统计成本较低。在发达国家中,美国的单一从量税占到总税额的33%,在发达国家中,即使是表现较差的挪威也有28%的海关税收来源于从量税。
对于出口商来说,在从量税为主的关税征收体系下,无论一个出口商品的价值是多少,所要缴纳的关税都是海关预估的相等价格。结合刚才说到的出口配额来看,一类货物无论优劣,在一年内缴纳的税款竟然是一样的。因此,厂商就一定会生产高附加值的商品,提高每一件商品的价格,从而在扣取税费之后获得更多的利润。
例如,二战后,欧洲对从美国进口的水果采取了从量税。几乎一夜间,所有的美国出口商改变了出口战略,将普通苹果换做纽约出产的优质甜苹果,将普通橙子换做西海岸香橙,以谋求利润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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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国的厂商也必须尽可能地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从而在每一件产品中都获得足够的利润,商品的品质也就因此水涨船高。为了应对进口国本土同行的竞争,出口产品必须在高品质下适当让利显得价廉物美,才能生存。所以国货在西方发达国家卖得比国内物美价廉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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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原因,就是产品品控了。作为一个归国留学生,在这一块儿,笔者认为我国和欧美国家的质量标准是差不多的,不存在欧美国家的品控比我国更严的现象。插旗菜业的负责人所说的中国罚1000,外国罚10万的说法并不正确,我国罚1000指的是对单个消费者赔偿1000,而不是针对企业的行政处罚,实际上工商查处时罚10万的时候也不少。
例如,2022年4月15日,长沙市雨花区伟牌果业经营部涉嫌经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呈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相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罚款1008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5日,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通州新华联家园店因违反食品安全法,销售过期食品,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并吊销许可证,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插旗菜业的老板只是懒得细说,才只简简单单答了这么一句敷衍了事。真实的情况是出口到国外的商品是要经过进口国海关检查才能放行进入市场的。海关是进行抽检的,虽然不是每一批次都检验,但是检验的频率肯定会比查验本国生产的产品高。如果插旗菜业胆敢出口“土坑”酸菜的话,被发现输入国海关发现的概率肯定很高,而一旦被发现,进口国海关会吊销厂商的进口许可,插旗菜业将会永远失去这个国家的市场。(如果是欧盟的话,会失去26个国家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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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对于进口国而言,生产酸菜的企业这么多,换一家企业进口也不难办,也不会对本国的就业什么打击,执行起来不会有什么顾忌。而大部分国家对本国食品的抽检频率肯定不如进口产品高(毕竟到零售商那里取样比到集装箱里取样要麻烦一些),被发现的风险自然会小很多。即便被发现,也不会轻易吊销资质,一般都是罚款,召回产品,毕竟政府部门不会总是去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的厂房,不太可能轻易知道这家正规企业是用脚踩土坑的方式生产酸菜的。另外,贸然关停一家制造业企业,也会对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不利。这才是插旗菜业这类商家“崇洋媚外”的根本原因。
这种事在国外也不少见,美国最大的婴幼儿奶粉生产商雅培的密歇根工厂生产的奶粉今年2月被检测出含有多种致病菌,导致1名婴儿死亡,3名婴幼儿住院。此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调查中发现,该工厂存在生产设备老旧,厂房设施清洁不到位,积水和卫生程序松懈等诸多问题。FDA还在工厂环境中检测到了污染奶粉的致病菌。面对这样的情况,FDA给出的处罚也只是工厂进行停产整顿(全球召回产品是雅培自己做的决定),并没有吊销工厂的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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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021年,美国FDA则因为日本核废水排放入海的决定撤销了日本鱼类,牡蛎,海胆,鲜奶和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大米,肉类制品和水果等食品的进口许可,根本不对这些日本食品做抽样检测来证明这些食品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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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产品品控标准执行这方面,各个国家都因为本国产品取样抽检相对不便和发展经济保护就业的目的而秉承着进口产品严格执行,本国产品放松管理的“双标”政策。我国的厂商们为了避免成为这种“双标”政策的牺牲品和受害者,不得不尽可能地提高产品的质量,而为了与进口国本土同行的竞争,又不得不降低价格,所以同为中国生产产品,在国外质量更好,价格更低也就不奇怪了。
综上,“国货在西方发达国家卖得比国内物美价廉”这一现象归根到底还是利益的问题,不是单纯地“捧欧美,踩国人”。在目前这个欧美主导的国际贸易体系之下,我国厂商只有这么做才能获取最高的利润,而且短期之内不会改变。不过笔者相信,有朝一日,我国的实力会强大到可以参与制定国际贸易规则。那时,这一现象将会消失。
本文部分素材引用:【地球知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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