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怎样对待经济学(我们应该怎么对待经济法)
1.法考中的【经济法】是个神奇的存在,包括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法、税法、审计法、土地和房地产法;如果再展开,十几个部门法,但合计,不到15分~
意味着,每个部门法可能不考,或者一两分,三四分就放卫星了。对于大部分同学,经济法,好好学,拿10分,不学,连蒙带猜拿个6、7分~
对【经济法】,【抓大放小】
2.反垄断法——平均每年1道题(今年反垄断法有修订,但修订的版本不在大纲范围,从考试角度,不用管修订内容)
(1)重点在集中垄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行政垄断
(2)从去年到现在,热点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去年的阿里、美团“二选一”属于“强制交易”,今年的“中国知网案”有“垄断价格”和“拒绝交易”)和【经营者集中】(阿里收购优酷股权、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后知后觉的处罚);
3.反不正当竞争法——平均每年1道题(今年有新的司法解释,在考试范围内,精粹讲义中的【新增】都需要重点关注)
(1)混淆行为,司法解释中对于【误认为存在其他联系】进行了细化;
(2)虚假宣传,明确要求经营者因此赔偿损失,必须证明其因其他经营者虚假宣传受到损失;
(3)诋毁商誉,主张权利的主体应当是被诋毁的主体,而不能是吃瓜群众;
(4)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明确了“强制目标跳转”,如果是用户自己触发的,要综合考虑,不能直接认定是不正当竞争。
在传统识别几种不正当竞争的基础上,注意今年新增的细节。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般和产品质量法结合,1~2道题目
(1)消费者信息的保护——滴滴案;
(2)7天无理由退货;
(3)消协的公益诉讼——去年河南消协诉辛巴,是首个消协的公益诉讼;
(4)欺诈,退一赔三,500保底;
(5)明星虚假代言【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服务,连带责任。
其他内容,靠民法的基础知识,足以应对。
5.产品质量法——以民法中的产品责任为准就行了,在这里直接跳过;
6.食品安全法——平均每年1~2道题
(1)食品安全标准;
(2)召回制度;
(3)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赔损失 价款十倍/损失3倍,1000保底——特别重要!
(4)食品领域,哪怕知假买假,该赔也要赔;
(5)食品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
其他的,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7.税法——1~3分,2019年之前,企业所得税重要,19年之后,个税比企业所得税重要(个税修订了)
(1)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区别;
(2)综合所得的范围;
(3)综合所得中五项专项附加扣除;
(4)经营所得——与个人独资企业挂钩;
(5)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
(6)税款优先权;
(7)税款追征;
8.审计法——3、5年才考一道题,过去会劝大家直接放弃。但今年有修订,特别需要关注修订之处
(1)审计的启动——直接上门,不提前通知时,需要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
(2)审计报告与审计决定;
(3)审计决定送达三方主体:被审计单位、主管单位、上级审计机关;
(4)上级审计机关可以直接变更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
(5)审计范围的扩张:
①国有资产 国有资源;②涉及国家重大财政金融利益时,经国务院批准,审计署可以对非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③重大项目,涉及公共利益的(非使用国有资金)④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9.银行法,平均每年1道题
(1)最重要的考点:银行贷款业务;贷款资金不得用于的范围,人情贷款的相关规定;
(2)银行投资业务;不得投资的范围;
(3)银行破产(包商银行、锦州银行那些摇摇欲坠的同纬度银行案例);
(4)强制整改措施、银行接管;
10.房地产法
(1)土地征收(为了公共利益,不是所有的征地都需要开听证会,征地的决定权)
(2)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保护
(3)出让地的流转、土地用途的变更;
(4)划拨地的流转;
(5)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
(6)限期开发制度;
(7)预售制度。
其他,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11.很多同学,在做经济法真金题的时候,觉得很痛苦,在精粹书中找不到对应知识点。
原因有二:
(1)真金题书,是历年真题汇编,你会遇到过去每一年的生僻考点。只能说,它们出现过,不能说他们很重要。
(2)它们只代表过去考过,不代表现在命题趋势。
精粹书上没有这些点,只能说明【这本精粹】【写得真好】!把没用的,都帮你扔了~许多傻乎乎的孩子,还为这个理由而丢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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