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表温度最高超50℃(广东最高气温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针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广东相关部门提出防范建议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连日来,广东高温天气持续,对各行各业安全生产造成威胁。7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当前正处于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和旅游的旺季,高温天气条件下,危化品爆炸、火灾、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车辆故障、高处坠落等事故易发高发,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高温天气下,如何防范安全生产风险?针对户外施工、危化品运输等易发生事故的领域,相关部门提出了安全防范建议。
施工既要防暑还要防触电
高温天气下,作业人员因炎热大量出汗导致脱水、失盐等调节功能紊乱,有的高空作业人员忽视个人劳动防护、不系安全带,极易引发中暑与高处坠落事故。会议提出,针对这类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要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具体来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避免员工高温日照暴晒、疲劳作业和中暑。
此外,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直接放在高温下暴晒,易引发火灾爆炸。同时,炎热天气可能导致降雨频繁,高温高湿易使电线老化、破损,电气设备绝缘性能下降或外壳带电。施工人员因炎热容易忽视配戴绝缘保护用具,着轻装或穿短袖,导致皮肤的外露部位较多,加上出汗多,人体电阻减低,多重因素叠加可能导致夏季触电风险增大。
针对这些风险,省应急管理厅提出,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要放置在有遮挡、通风阴凉的地方,不能直接放在高温下暴晒。施工人员作业时要穿戴工作服,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电线定期进行检修,不能带电作业,非电气人员严禁私自触摸、拆卸和检修电气设备。
危化品需严格执行“一线三排”
会议还指出,天气炎热,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骤升。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持续高温会增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及运输中的安全风险。其中,易燃液体容易受热膨胀,导致储存的容器出现“鼓桶”甚至裂开,发生外漏外泄;外漏外泄液体容易在温度升高时蒸发,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可能性增加,发生火灾爆炸危险性增加。此外,高温天气易使一些受热易分解、易自燃化学品如硝化棉、过氧化物、黄磷等以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发生自燃起火,甚至爆炸。
会议要求,要加强储存管理,严禁把各种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容易引起自燃的化学品混放、混存,以防相互作用发生火灾和爆炸;还要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监测,密切关注液位、温度、压力、可燃有毒气体等报警情况。
同时,要加强设备管理,严禁“带病”运转,确保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的冷却、通风等降温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或避免高温天气下开展易自燃、易挥发、闪点低的危化品和液化、压缩气体装卸作业。
省应急管理厅还建议,各危化品企业要严格执行“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化工行业“四令三制”、交叉作业“三个一律”等措施要求,制订并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加密开展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针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高温天气下,各企业要配置防暑、降温设施改善作业环境;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预防作业人员过度疲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编辑:郑健龙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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