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执法者不犯法(风知法第1话如何正确理解法不外乎人情这句话)
首先小编我并不认可法不外乎人情这句话,制定法纪就是用来限制人们的负面行为的,用来实际施行的。
人们犯法不执行,那法纪不就成了一纸空文了。
我是选择捍卫法纪地位的人,它如果没有尊严,社会就会是一片散沙。
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家公司都不能向善的发展。
观点一、【为什么执法难呢?】
1、【得罪人】:
很多的老板开公司,会将规章条例作为一种表面,将它主要用来震慑和利用员工,并不会用它来真正惩罚员工。
很多人虽然是领导,也不太愿意主动得罪下属。
下属犯错,上司为了拉拢对方,还会选择把下属的错误偷偷地给抹平掉。
2、【被孤立】:
即使是你有理,是在执法。
执法者总是那个被讨厌的人,这种人朋友很少,执法吧,把人都得罪了,不执法吧,从此就失去公正了,法纪的尊严就下降了,大伙就更不好管理了。
观点二、【因律罪人是应当的】为了集体的良性的发展,领导们要勇于做一个捍卫法纪的无情者。
我去过很多公司,那里面员工有很多都是目无规矩,阳奉阴违的。
上司呢,也属于那种立规很严,知错犯错,员工也普遍违纪,上司却选择性惩罚。规矩的地位这么低,这也导致了这家公司最终解散了。
观点三、【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说法是错误的】
很多人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这在我看来,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个体的不自觉。
法不外乎人情呢,说得挺好听,规矩是人定的,我们可以随时调整,随时修改,这在我看来,是对法律尊严的强奸。
观点四、【人人都应当有一点法治精神】:
开公司,当领导,一定要将法纪的地位放到最高的位置。
千万不要睁只眼闭只眼,眼看员工犯法,熟视无睹。
只要人人都具备法治精神,知法,遵纪守法,如此也就不会让那些执法者为难了,谁又想得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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