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架构图(公司管理制度)
(四)考勤奖惩制度
一迟到
1 无任何特殊情况,未通过任何形式通知主管部门,到点未到岗上班投入正常工作的视为迟到;
2 迟到五分钟扣款十元,迟到十分钟扣款二十元,迟到半小时包括半小时视为当日旷工,但当日必须继续工作,当日无工资。
二早退
1 未按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未上够八小时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2 早退五分钟扣款十元,早退十分钟扣款二十元,早退半小时视为当日旷工,当日无工资。
三旷工
1 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未通过任何形式的请假,拒不到岗上班履行当日工作义务的视为旷工,旷工是一种恶劣的劳动态度,必须给与从重处罚。
2 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迟到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视为当日旷工,继续参加当日工作当日无工资,如当日因迟到而故意不参加工作的扣除三天工资。
3 下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未经过请假,提前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下班的视为当日旷工,当日无工资。
4 请假无书面报告,未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缺勤期间无工资,每缺勤一天按照一天扣除三天的计算标准处罚。
5 无任何正当理由强制请假,未到岗上班的视为旷工,按照缺勤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标准处罚。
6正常请假,假期到期后未经过任何形式续假,假期外的时间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7 当月旷工一次扣除全勤奖。
8 管理人员旷工两次的扣除当月绩效奖。
(五)请销假制度
公司本着一视同仁,上下一致的原则,为保证现场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特制定了关于现场负责人的请销假制度。
1、现场负责人因客观事项需要请假,离开岗位,必须先与甲方相关负责人沟通,获得批准后再与公司管理部门沟通请假,在得到公司主管部门妥善安排批准后方可请假离岗。
2、现场负责人请假期间工作不得遗留未处理妥当的原则性问题,例如员工辞职离职人事关系。
3、现场负责人请假期间通讯必须保持畅通,避免必要时保持联系。
4、现场负责人请假期限到期前一天必须与公司主管部门电话沟通,说明能否正常上班。
5、如因特殊事项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必须提前两天与公司主管部门沟通协商,获得准许后方可续假。
6、现场负责人请假未获得甲乙双方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按照公司旷工处罚条例处罚。
7、请假期间一切个人行为不受公司制度约束,所做的任何事情与公司无关。
8、无特殊情况未续假,到期未上班的视为旷工,按照公司旷工处罚条例处理。
9、请假和普通员工一样必须填写书面的请假单,请假单所涉内容填写详细。
8、请假结束后到岗上班的第一天必须与公司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经管理部门销假,以作有效考勤计算。
10、请假到期后经公司管理部门销假后,请假单月底上交公司保留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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