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要不要当法定代表人)

最近,咱们股权观察室遇到了一位咨询客户,是一位年轻的小姑凉(化名小倩),还在浙大读研,文文静静的样子却是满脸愁容。

发生了事情呢?原来小倩前几年帮姑妈代持一家公司的股权,同时代为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一直是姑妈经营管理,小倩既没出资,也没参与,自己在校园里好好读书,倒也相安无事。结果天有不测风云,受到疫情影响,姑妈的公司从去年开始就出现经营危机,现金流出现问题后一直没有妥善解决,靠拆东墙补西墙勉强维持,今年一家供应商实在等不及了,就起诉了姑妈的公司,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猜到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小倩也被列入了限制高消费的名单,最最头痛的事,小倩本来的学习规划今年要出国留学,这下也泡汤了……

这个案例让我想到了大多数创业者会问到的一个问题——我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我要不要当法定代表人,还是找朋友代为担任?本文系统性地整理了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针对这些法律风险我们提出一些防范对策,以期能够帮助大家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法定代表人的五大法律风险

一、单位欠缴税款的个人风险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一家公司欠缴税款,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要被限制

出境的,除非可以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二、履职失当的个人赔偿责任

作为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法定代表人在履职时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造成公司损失当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欠款引发的个人失信风险

这个风险在实践中遇到的最多,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对外欠款,债权人起诉后,公司仍旧不主动履行归还义务,这个时候债权人就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就变成了被执行人。执行阶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就可以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上面案例中的小倩就是因为公司欠款不还触发了个人失信的风险。

法定代表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要不要当法定代表人)(1)

四、公司违法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作为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就是这家公司的行政负责人,又叫“行政首长”。这个头衔可不好拿,如果这家公司违反了相关的行政法律规定:比如在公司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或者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或者出现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等情形的,对公司进行处罚的同时,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五、为公司破产过程中的失当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以上的法律风险,在公司的破产过程中,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有法律风险的。主要就是如果公司债务人有恶意减少自身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防范对策

既然有这么多法律风险,那是不是就“躺平”,不当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最安稳了呢?我们认为答案是非也!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既然有这么多责任,当然也会有相应的权利。

举个例子,一家公司证照章的法定保管权就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手里,这个权利对于公司的控制实践中非常有效,所以不能以偏概全,认为法定代表人这个身份就是洪水猛兽。我们遵循一分为二的原则,希望大家正确对待法定代表人这个身份的法律风险,以下是我们提出的防范对策:

一、慎重担任“借名法定代表人”

如果不实际经营一家公司,只是出于情面帮助亲朋好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们提醒一定要慎重,尽量不要轻易担任,如果实在无法推脱又觉得风险可控,一定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明确风险与责任。案例中的小倩就是因为亲戚的情分,结果承受了本不该她承受的法律风险,甚至影响了学业。

二、依法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如果确实因经营需要,受大股东委托或者本身自己就是大股东而担任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拥有一家公司的控制权,就一定要善用权利。同时,更要依法履职,合法诚信经营,切忌利用自己的身份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这样才可以将职务法律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

法定代表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要不要当法定代表人)(2)

三、依法注册、变更登记,及时注销登记

如果作为实际经营者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职除了合法经营之外,对于公司注册事项、变更事项、注销事项都必须实事求是,并且及时办理相关登记,这样可以防范虚假登记、错误登记造成的法律风险。

四、谨慎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实践中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就是一个自然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扩张,出现集团化运作,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出现同时担任母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情形也很正常。

但是我们的观点是谨慎担任,主要还是从公司的实际管理与法律风险角度出发衡量。举个例子,刘强东曾经既是京东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又是下面众多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这些子公司实际并非刘强东事无巨细在管,理试想如果任何一家子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刘强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就大大增加了。2020年,刘强东卸任多家子公司的职务,仅保留京东集团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我们评估这里面也有法律风险控制的考量。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的概括总结以及防范对策的思考与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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