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别人被告失踪(经纪人突然失踪)

一次面试花费数千元,一次演出耗资数万元,为了能让孩子“出道”,一些家长不惜花费巨额费用让孩子参加所谓的造星考试,接受“出道”培训。然而,这背后的市场却鱼龙混杂。

9月21日,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就审结了一起童星家长维权案。

“您好,我司将于近日开拍影视剧《江月某某山》,现于全网招募小演员,有意者可联系柏先生。”金山的张女士在网上看到上海某经纪文化有限公司发布的该则消息时,不由得有些心动。女儿小倩刚满8岁,在同龄孩子里外形条件不错,能歌善舞且性格活泼。为了使女儿能有机会登上荧幕,成为“明日之星”,张女士与柏先生联系后,便带着女儿去公司参加面试。

“倩倩很优秀,是个演戏的好苗子!”面试结束后,柏先生主动邀约张女士商谈,他表示自己是公司的金牌经纪人,如若张女士愿意签约的话,其将会代理规划小倩的影视剧拍摄事宜,并保证由小倩参演电视剧《江月某某山》的拍摄。

张女士信以为真,便以小倩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与该经纪公司、柏先生签订了《艺人经纪约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柏先生保证小倩能够于2021年7月30日前参与影视剧《江月某某山》的拍摄,饰演角色兮兮,并保证戏份不会少于20场次;合同期内代理费用为16000元,如因公司、柏先生的原因导致小倩未能如期参演,则将所收取代理费用全额退还。”

签完合同交了代理费后,张女士便回家等待着拍摄日的到来,然而到了7月底,也未收到任何通知小倩参演影视剧的消息。张女士多次催问影片拍摄的进程,经纪公司及柏先生先是以剧本打磨、拍摄延期等各种理由搪塞,再然后便直接玩起了失踪。

张女士经友人提醒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查询后,发现剧目《江月某某山》始终未立项,自己重金为女儿铺设的童星之路竟是公司画的“大饼”。张女士一气之下,以女儿小倩为原告,其作为法定代理人,将公司及柏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全部代理费。

起诉别人被告失踪(经纪人突然失踪)(1)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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