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月度绩效 经理人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
一、 奖罚的功能
1、调整被奖罚者行为
通过奖罚措施,使被奖罚者的行为趋向与领导者意图一致。奖罚之所以能调整行为,其原因在于:人们有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不断的奖罚,下属的行为就会逐渐向上级的要求靠拢。
2、调整众人行为
通过奖罚,给员工树立行为准则,使他们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通过奖罚的程度,又可以使大家知道“什么是要拼命去做的”、“什么是千万不能做的”。凡是调整众人行为的奖罚,都要公开进行。
二、奖罚的原则
奖罚的原则,是我们进行奖罚的指导思想,可从共性和个性两方面考虑。
(一)奖罚的共性原则:
1、多奖少罚。领导的要义是:鼓励良好行为重复再现,而不仅仅是消除不良行为。下属的行为可以分为三种:好行为,平常行为,坏行为。仅仅消除不良行为的组织,是业绩平平、没有活力的组织。奖励的作用在于鼓励良好行为重复再现,处罚的作用在于抑制不良行为重复再现。从这个意义上讲,领导者必须多奖少罚。
2、奖罚分明。其含义是:敢奖敢罚,有奖有罚。对于好行为要舍得奖,对于坏行为要敢于罚,经常运用奖罚以充分调控下属行为,使之与组织目标一致。
有的领导碍于面子观念,对于下属的错误不敢处罚;还有的领导,气量狭窄,对于有功的下属不给予奖励。这都是与奖罚分明的原则背道而驰的。
3、奖罚公平。奖罚公平的含义是:奖罚只与工作效果、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相联系,而不能与其他的事物项联系,比如,奖罚不能与感情、与关系相联系。
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领导者都能够接受奖罚公平的原则。但是,在具体工作当中,他们却常常不知不觉地违背了这一原则。这种违背,并不是故意造成的,而是由于对奖罚公平的理解不够深刻而造成的。
在实际管理工作当中,不能真正地、彻底地贯彻奖罚公平的原则,就会给下属的行为导向,提供一种矛盾的信号,导致下属行为混乱。奖罚公平的原则,虽然已被研究、实践了几千年了,无数先哲、史书谆谆教导后人——领导工作要奖罚公平,然而后人在实际执行中,却难以严格遵循。
4、 奖罚规则尽量明确:应当把奖罚的规则尽可能形成明文的规章制度,以防止奖罚的随意性。随意奖罚,就可能使得奖罚产生不公平。随意奖罚,对下属行为导向的信号往往不明确。当然,我们在这里说“尽量明确”,就是意味着——有部分奖罚,是不可能用规章制度的形式事先明确表述的,因为,事物是发展变化的,领导者不可能事先预知下属在将来所会发生的一切行为。但是,我们要求尽可能地把奖罚规则事先明晰清楚。
5、奖罚应指向具体行为:奖励应该和下属的具体行为相挂钩,使他明确的知道:什么行为是被领导欣赏的、需要加强的。比如,有的领导给下属发一笔奖金,并且表扬下属说:“你的工作很出色,给你100块奖金”。这样的奖励效果就比较差。因为奖励没有和具体行为挂钩,奖励失去了行为导向作用。类似“你的工作很出色”的界定,含义模糊,指向不明。当然,还有一种更加糟糕的奖金发放方式,习以为常地出现在许多企业员工的工资单上,往往出现若干元的奖金数额,却没有任何说明。这样的奖励方式就属于“投资大、效果差”的方式。
同样的道理,处罚也应指向具体行为,才能使下属明确知道:什么行为是要被抑制的。
(二)奖励的个性原则
1、该做的事不奖励:对该做的事情进行奖励,会强烈地暗示:被奖励的事情是一种罕见的事情。那么,不做此事就变得可以理解了。比如发放“全勤奖”,就似乎告诉人们:迟到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又如发放“上班不吸烟奖”,这就暗示人们:上班时吸烟,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被理解的。笔者还到过一家从事冶金行业的国营企业,居然发现:该公司设有“服从领导奖”,——老天!服从领导居然要被奖励,管理怎么搞得好,服从领导是员工天经地义的啊。
所以,奖励只能与优秀的超常行为相联系。
2、奖励应大张旗鼓地进行:在对员工进行奖励的同时,应该伴随隆重的、与具体行为相挂钩的描述性表扬,通过语言文字的形式,公开的告示,并倡导广大员工向被表扬者学习。相反,如果奖励与表扬是悄悄地、不为人知地进行的,那么,奖励就无法以此来激励、调控众人的行为,并且,会降低被表扬者的满足感。
3、正确区分工资、月奖金、福利、年终奖、提成的功能。
工资:是劳动质量与数量的基本体现。工资的主要功能是:员工劳动的补偿和基本生活的保障。
月奖金:是优秀异常行为的体现。月奖金的主要功能是:调控下属的行为。因此,月奖金的发放主要原则是:数量较小,公开发放,重在荣誉。月奖金宜提倡公开数量,但数字应小一些,重在荣誉,以免员工互相攀比,给被奖励者造成精神压力。另外须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员工的报酬应该是保密的,以免因攀比而造成纠纷,小额的月奖金公布数量是个例外。
福利:是与劳动量、与数量无关的员工所得。福利主要是社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体现。福利又分为两种,一种为法定福利,如:医疗保险金、养老金等;另一种为非法定福利,如:免费工作餐、免费旅游、免费点心、免费电影、免费宿舍、免费聚餐、困难补助、年轻人恋爱津贴等。由于福利与员工的劳动数量及质量无关,所以强烈地暗示了员工与企业的关系是同舟共济的大家庭的关系。这满足了员工的感情的需要。福利的主要功能是提高凝聚力。所以,员工主动辞职率与员工福利呈反比关系。当然,福利太高,也会有副作用:一是成本太高,二是容易养“懒汉”。
有些企业员工只有工资、奖金、提成,没有福利,这就强烈向员工暗示:员工与企业的关系,纯粹是劳动与金钱的交换关系,这会大大降低员工的凝聚力。
正确的原则是:既要有工资、奖金、提成等劳动性收入,又要有福利——这种非劳动性收入。调查表明:福利收入占员工平均收入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是合理的。
企业对福利问题上常犯的错误有四种:
①福利过少:企业内部没有福利,或福利太少。导致企业凝聚力低,员工主动辞职率高。
②福利太多:员工不须努力工作,就可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导致工作效率下降。
③福利工资化:把福利与员工的劳动表现挂钩,使得福利变成了工资、奖金的一部分。
比如:工作表现好的员工,可以享受公费旅游。这种旅游实际上是一种“奖金”,而不是福利。
④工资福利化:把工资变成了与劳动数量、质量无关的东西,实际上变成了铁饭碗。在正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国营企业的工资,实际上就是一种福利。这种工资福利化的做法,是没办法调动员工积极性的,管理效果极差。
年终奖:是员工优秀行为与企业经济效益的综合体现。年终奖的主要功能是:让员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并调控员工的行为。在发放年终奖前,要不断向员工灌输:年终奖既是企业发展成果的体现,又是员工行为的体现。如果,员工认为年终奖与个人表现无关,或认为无论企业是否赚钱,都要发年终奖,那么这是一种管理上的失败。另外要注意:发放年终奖之前,要进行防止攀比的教育,并宣布对互相攀比者的惩罚措施。
提成:劳动数量与质量变化之体现;
(三)处罚的个性原则
1、个性问题处罚应悄悄进行,共性问题处罚应公开进行。除非处罚的目的,不仅仅是教育其本人,而是为了教育众人,处罚可以公开进行外,------大多数的处罚应悄悄进行。处罚尽量不要破坏被处罚者的面子。因为,处罚的目的是为了调整被处罚者的行为,而不是为处罚而处罚。
笔者的经验是:中国人是最要面子的民族。在企业管理中,对某位员工施以面向全公司的“通报批评”,是极重的处罚。它对被处罚者的冲击程度,远比罚款、降薪、记过,甚至留企业察看高得多。笔者发现:被全公司“通报批评”的人中的大部分会辞职。因为,被全公司通报批评的人会认为:自己已经没有面子在这里呆下去了。
当然,如果某人的错误是共性问题,公开处罚是有必要的。
2、重复犯错加重处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因此,管理的原则是,偶然的犯错可以原谅,重复犯错不可原谅;所以,重复犯错要加重处罚。
3、民营企业中的罚款应变为员工福利。在民营企业中,罚款很容易被员工理解为:罚款是巧取豪夺员工劳动成果的手段。这种情绪会大大降低处罚的效果。笔者走访了大量的企业后发现,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莫过于把对个别员工的罚款收入,变为全体员工的福利,并且,可以专门成立一个罚款福利基金,由员工民主选出的代表进行管理。基金的功能,是帮助员工解决生活困难或进行娱乐活动。这样,员工就意识到:罚款是教育人的手段,而不可能是榨取员工劳动成果的方法。
(本文作者邓玉金,资深HRD,知名培训师,《招聘的8节实战课》著作者,公众号:邓玉金人力资源实战,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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