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年间的奇事(探究清同治年间)

清同治年间的奇事(探究清同治年间)(1)

引言

同治时期,由于湘、楚、淮地方军相继撤走,“哥老会”在湖广、闽浙、陕甘等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因此,清王朝制定了一套相应的对策

在以往的文献中,罗尔纲,蔡少卿,秦宝琦,徐安琨,周育民,邵雍和吴善中,都曾经讨论过平定太平天国以后,军勇解散与哥老会的扩散。

但也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例如:解散军队后是怎样造成“哥老会”扩大的?有什么特别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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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了同治帝时期清廷处理“哥老会”的策略和对策:吴善中对于曾国藩如何处理“哥老会”的策略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但是“考据”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李贵连、邱远猷、王瑞成、张世明等对清末“就地正法”的权力作了深入的分析,却缺少与哥老会、遣散营勇相联系的“即行正法”论著。

对于清王朝关于“安抚军”与“义军”的讨论,其结果就更加缺乏了。

本论文以清代档案、实录及史料为依据,剖析战后英勇遣散与哥老会在战争中的蔓延之间的联系,并以个案为依据。

综合论述了同朝清廷应对“哥老会”的策略与对策,以供参考,请各位多多指教。

战后湘、楚、淮等军遣散与哥老会蔓延

同治三年6月,湘军攻克了太平都城天京,清朝与太平天国的战役,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天京被攻克之后,湘淮的军队已经有了一半的兵力,为了不引起朝廷的怀疑,曾国藩命令军队撤出了湘军,从同治三年到五年间,湖南军队将近十二万人被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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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湘、楚、淮与哥老会都有很大的渊源。在四川,咸丰时期,与青莲教、天地会、钱会等互相渗透、融合,形成了“哥老会”。

咸丰朝,哥老会趁湘军征召之机,潜入大本营,有人说:哥老会,因绿营势衰,难以恢复,只得召来壮士,以助一臂之力。

第一批加入军队的人,都是孤家寡人,没有人同情他们的死亡,他们结为兄弟,立下了生死誓言。

因为湘军的兵多为神勇,多为战争所迫,心灵寂寞,生存艰难,加上加入了兄弟会,彼此可以互相关照,所以湘军之中,也有了“兄弟会”的名声。

“哥老会”不但在湘军中广为流传,还在楚、淮两大军队的建立中,广为流传。罗尔纲曾经说过,曾国藩之所以要撤换湘军,其中一个理由就是“湘军势衰,又有投靠兄弟会的嫌疑。”

大批士卒的出现,促使了“哥老会”的传播,这是学界的共识。

正像庄吉发所说的,太平天国战败后,“各路诸侯,聚在一起,一声令下,数千人聚在一起,形成了一股火种。”

秦宝琦道:“湘军溃败,更是加快了哥老会的发展速度,并且在全国范围内扩散开来,对清代的统治者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威胁。”

作者也同意,湘、楚、淮三国军队在同治朝中期被遣散之后,大部分人都返回了自己的家乡,但更多的人却在其他地方游荡,将哥老会传播开来,使哥老会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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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遣散营勇军是如何导致哥老会在各地全面蔓延的呢?以往学者多论述较少、一带而过,笔者仔细审读史料发现,可概括为三种方式:

遣散营勇即使回到原籍,仍承袭军中结拜哥老会之风,“勾结”同党,“煽惑”当地乡民加入哥老会。

如同治五年,湖南巡抚李瀚章奏称:“各省撤回勇丁有以哥老会名目勾结伙党,煽惑乡愚,意图不法。”

经湖南各地搜捕,抓获熊开复、熊义发等哥老会头目后“讯明就地正法”。

李瀚章对此慨叹道:“湖南现当各路撤勇回籍,循分安业者固多,而柴傲妄为者亦间有之。”

从此案中可知,即使遣散营勇返回原籍,可是他们“多系犷悍久战之士,不能敛手归农”,仍然与其他的哥老会伙党联系,并且还“煽惑”当地乡民。

遣散营勇并非全部返回原籍,仍有众多“游勇”活动于各路军营“勾诱”现职营勇结拜哥老会。

同治十一年,甘肃提督曹克忠奏称:“各路军营时有遣撤裁汰勇丁往来如织,该匪等往往假托营名,冒称差使,攫取路票文札,以为护符,时复盘踞附近州县,串通声息,各挟盟单暗记,勾诱营勇入伙,此拿彼窜,踪迹诡秘。”

可见,被遣散营勇军久已习惯军营生活,即使他们被裁撤也不愿意返回原籍务农,他们仍然追随军营活动,甚至不惜伪造营名,假扮差使,勾结现职营勇军加入哥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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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被遣散的营勇或部分返回原籍,或部分追随兵营活动,或彼此之间相互往来。

由于他们在兵营里浸染结盟拜会之风,所以无论他们行至何处,他们或联络同党,或煽惑乡民,或勾诱现职营勇,或往来纠结。

以致在同治朝中后期哥老会活动的区域越来越广,大江南北皆见其活动身影。

如左宗棠言:“哥老会匪涵濡卵育,蠢蠢欲动,江、楚、黔、蜀各省,所在皆有。”勾引现职营勇加入哥老会。

清政府应对哥老会蔓延的主要措施

在同治朝中晚期,哥老会的势力遍布全国,他们四处作恶,造反,抢劫,群起而攻之衙门,对治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为了维护当地的和平,朝廷和当地政府为了应付“哥老会”的扩散,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和对策。

同治五年,拜哥老会在各个营寨中很常见,而且行事肆无忌惮。罗悼衍上书:“众将前来,名日江附(湖),亦称哥老会,土匪头子叫‘老头子’,在军中行走,无人能拦。”

第二年春天,陕甘左宗棠,侦破了一起拜哥老会的横幅案件。

在调查过程中,左宗棠得知有许多营勇军士兵会在军中结成兄弟会,于是他于八月份上呈朝廷,说明了自己对付哥老会的对策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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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宗棠的奏章中,首先指出了各营将士哪些投靠了哥老会,说道:凡是军队驻守之地,都有(兄弟会)暗中勾结,就连军队中的“高级”官员,也都被编入了其中。

为此,他提议禁止营勇军加入协会:“今后,凡是因土匪和罪行而被处死的军人,都要依法处死,若属勇敢之士,则以勇夫论处,由都尉查问,然后呈交给督抚官。

左相的报告,在朝廷上引起了极大的注意,朝廷对军中官员的投靠,大为恼火,厉声喝道:“凭战功保住了官位,却要与朝廷作对,简直是造反,不可饶恕。”

在清廷眼中,武职应是为朝廷效力的,但这些人“甘心入会”,“形同叛逆”,这是不可能的。

由此可见,清政府已经把武职加入哥老会的行为视为“叛逆”,而在清朝,对谋反的行为,一向是严加严惩。

同治六年诏书中,又一次强调了在军队兴盛以后,各地总督仍然享有“就地正法”的权力,如“会匪”、“游勇”等。

这一法令的发布,也是后来当地当局对“哥老会”的调查工作的直接的法律基础。然而,关于“就地正法”的权力,在清朝依然存在争议。

湘军被撤后,一群“游勇军”回到了湖南的老家,哥老会迅速在本地扩散,犯罪活动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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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付“哥老会”的扩散,曾国藩在与湖南巡抚柳横的通信中,就哥老会的传播问题进行了探讨,他曾建议“只要有罪而不犯,而不问其为会非会”。

在他提出的对付哥老会的办法中,他先把“罪”进行了归类和定义,“所论罪者 ,大罪一条 ,谋反叛逆是也 。中罪三条 ,一日杀人伤人 ,二日聚众抢劫 ,三日造蓄军器是也”

除了“大罪”和“中罪”之外,其余的违法都属于“小罪”。其次,按照“罪”的类别,曾国藩所提出的“治之之法”是:

有大罪者,举兵讨伐,追其党羽,坐其妻子;三条罪名,就是从重处罚,从轻处罚。

在没有加入的情况下,违反上述三条,也不能从宽处理;已经加入的会员,违反上述三条的,也要追究。

审问时,只要询问此案是否有罪,是否有过平时的参与。除了中三条以外,其他的罪名,都是轻的。

很显然,这个办法的主要目的,就是判断一个人有没有犯法,而不是按照他的是否结盟,来决定他的处罚。

曾国藩所提之对策,与咸丰三年之《湘军营法》及咸丰八年所订之《湘军营规例》,有著显著不同之处。

清政府安置遣散营勇措施的商讨与流产

大量被遣散的士卒四下奔走,不仅对治安构成了巨大的危险,也让哥老会迅速扩散,想要阻止他们的发展,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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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帝时,有些官吏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便提出了一系列的安置与解兵之策,在清朝中引起了轩然大波和争议,然而真正落实的却寥寥无几,大多都是中途夭折。

曾国藩开始对湘军进行了大规模的削减,担心“勇啸聚,造成混乱”,于是建议“收标”,由忠勇军来补充兵力。

同治三年7月,清政府下诏:“不如以老弱妇孺为宜,以强兵入江,俟江楚之乱,再商讨遣散农奴,或增兵,以免节外生枝,这才是最好的办法。”

曾国藩对此表示反对:选补兵员,我并不赞同,因为我认为,用湖南的民风,来弥补三江的青壮,是不可能的。”

他觉得最合情合理的做法,就是把湘军所有的士兵都砍掉归乡耕种,所谓“勇者送归故里,士兵招募土著,如此循环往复,方能长久。

由于曾荫权的阻挠,清政府“收标”的方案未能实施。

曾国藩在撤走湘军的时候,注意到了许多士卒,他们都是在南北征战,立下赫赫功劳,曾国藩实在不想让他们卸甲归乡。

因此,在同治六年,他特别提出了一个“大衔借补小差”的方案,就是以提督、总兵的身份,借用副将、参将、游击等职务。副将,游击借补都司,守备,借千总兵。

曾荫权的建议虽然经过了朝廷的同意,但是由于军队中的将领数量过多,所以很少有士兵能够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安置,大部分的士兵都没有机会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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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的解散给当地的治安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有些官员甚至想要逼着朝廷下令解散军士,让他们去种地。

同治元年9月,广西都督李德源向朝廷上了一封“禁止私军结盟,以耕种之法。”

李在奏章中,第一次借用古代典故,提出古代军队与人民并无分离关系,而周之后则是“兵农始分”。

他说:“古人居于农业,无为而耕田,遇事而持锐甲,事成而使人归于百姓,百姓不会失去工作。”

其次,李以为新兵征召时,征召的都是些“流氓草寇”,所以当士兵们的军队工作结束后,便“尽快解散”。

李亦见众将投靠了兄弟会,说道:“两湖一带,有兄弟会,都是由各路豪杰所为,从数百人,到几百万人,越来越多。当地军士势单力孤,不能阻止。”

《申报》中,关于“开垦荒田”和“游勇”的安排,是非常赞同的:“召集逃犯,安顿勇士,分给几块土地,让他们自己耕种,让他们吃饱喝足。

这样,那些无所事事的人,就不会再去冒险当小偷了,这对国家的教育,也是一件好事。

但同治帝对这个提议不置可否,也没有让巡抚们讨论,“开垦荒田”的计划也宣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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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湘、楚、淮三个地方军队在同治时期被遣回乡,但兵士的遣散,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结果,那就是江湖上的力量,因此哥老会在全国范围内扩散。·

营勇军被驱赶之后,哥老会就像潮水一样,从营地涌入,遍布整个城市。

面对着在全国范围内扩散开来的哥老会,清廷多次采取对策。

左宗棠为了应付哥老会的扩散而采取的各种政策和举措,将营勇军纳入哥老会“即行正法”的主张完全纳入了清朝,并被视为一项全国性的政策。

而到了同治末,清王朝内部也开始了关于“就地正法”的争论,这一争论实际上是一次由中央政府和当地势力重组的一种把戏。

其结果是朝廷没有完全恢复“就地正法”的权利,而各地割据的倾向依然不减。

有趣的是,曾国藩所提之对策,虽然在那时已波及部分当地的官吏,但至同治时期,并未上升为国策,那时仍是一种地方化的举措。

但在曾国藩去世后,在光绪年间,曾国藩的这一举措终于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并将其上升到了国家层面。

回顾过去,在同治帝时期,哥老会大规模扩散,其根源在于大批营勇军的流亡。

其实在当时的情况下,只有把那些被驱逐的士兵安排得井井有条,才能遏制住哥老会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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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时的清廷也曾讨论过如何处理“游勇军”的问题,但始终没有一个合适的政策和办法来实施。

由于各地“游勇军”不能得到适当的安置,因此很难抑制哥老会的扩散和发展,而之后的“哥老会”在光绪时期的全盛时期就是最好的证明。

参考文献:

[1]湘军兵志.北京:中华书局,1984.

[2]哥老会与湘军.社会科学辑刊,1989.

[3]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7.

[4]中国地下社会:第2卷(晚清秘密社会)[.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

[5]哥老会的起源及其发展.台北:“台湾省立博物馆”,1989.

[6] 中国帮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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