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以权力制约权力一一一洛克)

一、洛克分权论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洛克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立法权是指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每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以及公布法律的权力行政权由以国王为代表的执行机关掌握联盟权(外交权),指处公共的安全和利益,决定国家的战争与和平,以及其它与外国国家和个人所进行的一切事务的权力洛克把国家联盟权看作国家一种自然权力,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阐述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阐述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以权力制约权力一一一洛克)

阐述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

一、洛克分权论

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洛克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立法权是指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每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以及公布法律的权力。行政权由以国王为代表的执行机关掌握。联盟权(外交权),指处公共的安全和利益,决定国家的战争与和平,以及其它与外国国家和个人所进行的一切事务的权力。洛克把国家联盟权看作国家一种自然权力。

三权之中立法权最高。洛克认为,三权分立,并非三权地位平等。立法权因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立法权是不可更换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三权是内在联系的。洛克认为,三权既是相互分立、又是相互制约、彼此协同的。从立法权对行政权、联盟权的制约作用看,立法机关在把自已制定的法律交给执行法律的机关以后,仍然享有在自已认为必要的时候收回法律的权力;从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制约作用看,行政机关有召集和解散议会的权力,有决定议会会期和地点的权力。

二、孟德斯斯鸠的“精神”三权分立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集中体现于其著作《论法的精神》之中。

孟德斯鸠指出:不强迫任何人去做法律所強制他做的事情,也不禁止任何人去做法律所允许他做的事情。

从事物的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权力滥用,必须以权力约朿权力。

在孟德斯鸠看来,一个自由、健全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权力受到合理、合法限制的国家。滥用权力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即是在民主国家,如果国家权力过分集中,超出了人民所能控制的范围,来之于人民大众的国家权力也会转化为专制者统治人民的工具強权,贪污、腐化等各种官场丑恶现象会随之产生。

与洛克相比,孟德斯鸠在分权史上的贡献,不在于其分权思想,而在于其提出的制衡理论。正是由于这些重要贡献,分权论才由“两权分立”的水平,前进到完全意义上的“三权分立”理论。三、杰斐逊的“双重分权”理论

杰斐逊与华盛顿一起,被称为美国的革命之父,也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

杰斐逊提出,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同时实行中央和州两个层级之间的分权,即把分权制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联邦制啲国家结构形式结合起来,实行复合的民主制。

在美国的复合制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这样,人民的权力就有了双重保障,两种政府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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