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为什么被人们看好(ICO是什么鬼被取缔后)
【摘要】据媒体报道,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金评媒(https://www.jpm.cn) 编者按:据媒体报道,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近日,“ICO”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昨日(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公告》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这个ICO究竟是什么鬼?为何引得众多“韭菜”任人收割?
ICO究竟是什么?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即“首次公开募币”。ICO是企业为了发展而向公众筹集虚拟货币,是区块链项目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以网络虚拟货币而非法定货币作为公开募集的对象,又以发行新的货币作为回报,并且规避了IPO那样监管。
打个比方,我要开一个电玩城,以众筹的方式让大家给我人民币,作为回报,电玩城建好后我会分给大家游戏币。拿着游戏币可以在电玩城中打游戏,也可以卖给想来玩的人——我电玩城经营的越好、游戏币也就越贵,通过众筹换来游戏币的人,也就能赚更多的钱。
这其中,“电玩城”=区块链项目,“人民币”=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资产,“游戏币”=区块链项目中的二代币。
ICO是怎么玩的?
ICO项目通常有两种方式进行融资。一种是给投资者ICO项目所创建的代币,这种代币随后可以在公开平台上进行交易,如同股价波动一样,投资者可以赚得代币价格波动的收益,这一种是当下ICO项目投资最常见的方式。另一种方式,则是投资者得到债权,就像购买P2P一样,融资方与投资者约定好期限与收益。
所以,大部分ICO玩法有点像股市中的“打新”,这种模式下,庄家的发行人与发行平台联合行骗,庄家自持大量份额,凭借大量资金运作使价格暴涨,待ICO完成、散户资金进来之后,庄家便出售自己持有的份额,从而赚取差价。
资深玩家表示,币圈很多庄家原来都是在股市里玩的,还有散户组建QQ群,约定集体投资ICO项目,在具体点位同进同出,坐庄效果明显。
与股市不同的是,虚拟货币可以7*24小时交易,没有涨跌停限制,通过舆论、技术等操纵市场也几乎不会被追究责任,真是庄家“实现财富自由”的天堂!
造富神话是ICO成吸粉大法
在大部分普通投资者看来,最具诱惑的是高回报率,“一币一别墅”是圈里最近很流行的一句话。
比如,有媒体报道:上海一个卖手机的小伙子,两年前用父母给的20万元投了一个区块链ICO项目,今年上半年发现账户资产已经暴涨至600万元;还有一个做小私募的合伙人,这两年用三四千万投了数个ICO项目,如今资产已经达到30亿元。
一些通过ICO发行出来的新币在社区内爆炒,价格可以在短期内增长上百倍,极高的利润不断吸引玩家们入场。甚至很多原本在广场上跳舞的大妈,也被吸引来参与ICO项目。
ICO为何被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
ICO诈骗全球都在发生,根据全球金融科技服务公司Autonomous研报透露,大部分募资公司只是想利用人们对数字货币生态的新鲜和兴奋感,借助社交媒体来进行推广宣传,并抓住目前市场缺乏可强制执行的监管的时机进行诈骗。一旦融到资金后,那些在白皮书中承诺的计划根本不会落地,尤其在中国公司的ICO项目中更为普遍。
据媒体报道,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ICO一度被认为巧妙地规避了《证券法》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内容。经监管部门与多位资深法律专家讨论,得出结论:ICO仅仅是穿了合法的马甲,其本质就是变相非法集资。
一方面,价格在操纵下如同“过山车”,一夜暴涨数百倍的造富神话,在吸引投资者进场的同时,他们也面临着暴跌的风险,倾家荡产者或不在少数。另一方面,资金的大量吸纳,破坏了正常金融生态,吞噬了社会民众财富,ICO通过区块链来组织金融活动,绕开正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监管,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区块链从事金融活动,更加剧了社会金融的混乱无序。
加之缺乏信息披露,资金筹集与使用欠缺托管机构监管,以及对投资者没有进行适当性提示,便容易诱发资金断链,以及卷款跑路等案件。
ICO遭团灭,投资者该怎么办?
9月4日《公告》明确指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也就是说,ICO代币没有了二级流通市场,但谁会接盘呢?此时,投资者怎么办呢?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花“钱”买来的代币真的化为泡沫。
《公告》给投资人指了一条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
即,投资者手中不能流通的代币由代币发行人进行回购。问题来了,以什么价格进行回购呢?发行人已经把钱挥霍或花出去了又该怎么办?
两种办法,一,在融得比特币和以太币还留在发行人账上的情况下,理论上不存在回购能力的问题。此时,若ICO代币尚未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直接按照发行价回购即可;二,对于ICO代币已经进入交易所流通的,考虑到一批ICO参与者已经套现离场,很多新的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中高价买入,投资者的购入成本差异很大,便很难达成一个各方都满意的回购方案。
最终的办法,可能就是忽略成本的差异,直接以持有代币数量的多少由项目发行方组织最终清算,此时,后期高价买入的投资者必然面临损失。但是,进入高风险的投机市场本身就意味着需要接受投资所面临的巨大风险。
另外,如果在发行人已经把融得的资产转移或挥霍的情况下,结果也只能按照跑路事件一般,通过司法程序去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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