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半年男朋友失踪(女友失踪我苦找5年)
两个星期之后,傅一得意洋洋地领着他的小女友安笙,在我面前大方撒狗粮。我渐渐淡出傅一的视线。三个人的队伍,注定两个人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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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听说那个盛产金字塔的埃及,把黑猫视为神灵,还能掌管死亡。
这是我原谅这只黑猫的理由。
几分钟前,这只黢黑黢黑的猫,莫名其妙地朝我的咖啡杯里撒了一泡尿,这个极其狭小的房间顿时弥漫一股骚气。
我抱着电脑,欲哭无泪地蹲在门口,工作还有一堆,身体已经半残。强忍颈椎带来的不适,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对着电脑笑。
这只猫还算有点良心,扯着我的衣角,“呜呜呜”地安慰。
也许它是饿了。
我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鸣笛声,叽叽喳喳的鸟声,仿佛回到了阜水镇。
我做过很多失败的决定,包括来到深圳这个鬼地方。
也包括饲养这只猫。
下午五点一刻,我终于无法忍受饥饿带来的晕觉感,带着那只黑猫,走出充满霉味的过道,去前面的面摊点了一碗面。
那只猫我叫它“眉头”,现在我叫它“霉头”。
你要相信,人饿了什么都敢吃,猫也是一样。
我吃一口,就给霉头往地上丢一筷,路过的人可能会想到人畜和谐,我只想到了相依为命。
傅一在我不在的时候,光临了我的寒舍。
我带着霉头回到家里,他正拿着那个被霉头尿轻薄过的咖啡杯吐烟灰。
“苏锦,你都穷到喝尿了。”傅一跷着二郎腿,挖苦道。
我黑着脸,没搭理他。
没错我穷,也许哪天我真的会喝霉头的尿,吃霉头的肉。
“我想回阜水。”我轻轻叹口气。
“回不去的。”他也叹了口气,清瘦的脸上隐隐若若的露着些伤疤。
我们都沉默了一会儿,傅一在灰暗的光线里掏出几张人民币,“给霉头加点餐,好歹也是一条命,都瘦成什么样了。”
霉头呜了一声,似乎在宣告对我的不满。
“你自己也买点东西,女孩子都爱美。”
我没吭声,傅一走后,我开始思索活着的意义。
高中的文凭,领着不到三千的工资,除去吃喝住行,剩下的也就只有我这个人了。
还养着一只死衰死衰的猫。
曾经有人夸我长得好看,我对傅一说我要找个有钱的男人,那家伙直接给了我一掌,做梦吧苏锦,你是一个好姑娘。
我在深圳待了五年,五年里,像蚂蚁一样蹲在井里仰望高高在上的苍穹。
我换了无数工作,受了很多白眼,练就了一副金刚不坏、泰山不倒的好脾气。
我想起高中那会儿,打耳洞,非主流,不学无术,天不怕地不怕。黑社会的大姐大一样,就差把“不羁”两字挂在脑门。
来深圳的头一年,我就认不清自己了。
人性这玩意儿已经磨得不成样子,被我毫不留情地丢到了九千米开外。
我又换了份工作,这次是修理工,修的还是傅一洗车行的水管。
从进门开始,傅一就叨叨不停,“苏锦,你真把自己活成了汉子。”
我不屑,“我只看到了钱。”
傅一继续叨叨,“好好的姑娘,为什么要受这种罪?”
“苏锦,做我女朋友吧。”他一个鲤鱼翻身,单膝跪在了我面前。
“你跪安吧。”我朝他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他的这种同情我不需要。
而且我知道傅一心里有人,他当初连蒙带哄地把我弄到深圳,是为了去找他不告而别的小女友。
修水管的空隙,傅一跑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盒子。
“生日快乐!”他说。
这世界上唯一记住我生日的人就只有傅一了。
也在提醒我,二十二岁了。
走的时候,傅一送了我一盆生石花。
“你窗台上不是有一盆,把这盆拿回去做伴吧。”
“嗯。”我应了声。
“苏锦,你该找个男朋友了。”傅一好意地说,只是我和他都心知肚明。
日子是问题叠着问题,只是解不出所以然,我也不知道我们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两盆生石花,一只黑猫,是我房间仅有的活物。
刚来深圳的时侯,我很喜欢看那些高大的建筑物,但看得多了习以为常的时候,就开始憎恶那些高傲的大楼挡住了小平房的阳光。
我再没有见过一望无边的天,感受过温暖明媚的阳光。我在发霉的被窝里做着年夜饭的美梦,醒来的时候,抱着瘦骨嶙峋的霉头轻轻哭泣。
这只猫刚被傅一捡来的时候,还是一只肥猫,看着十分有食欲,如今却被我养成这副猫样。
我抱着霉头,听它肚子发出的呼噜声,我萌发了给它买肉的冲动,很快又打消。
凌晨三点的时候,傅一蹲在我家门口。霉头跑过去用爪子勾了几下门,我从门缝里看见他消瘦的身影。
傅一是长得很清秀的少年,还有一点可爱,眉间隐着淡淡的忧伤,就是现在流行的小哥哥。
我打开门,傅一轻车熟路地摸到藏在沙发底下的酒,房间顿时充满了酒精的味道。
我清醒了不少,也清楚地看见傅一在哭,他不止一次在我面前哭了。
他哭,我也哭,我们两个人就这样无声地哭到了天明。
傅一的脸上又多了几道疤,我还不知道他的洗车行被砸的消息。他的嘴里喃喃着“安笙”这个名字,这个女人就是傅一心里的人。
2
时光再倒回几年,也许我会忍辱负重地上完高中,夜以继日地考上大学,五年以后可能我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命运在做出种种安排的时候,是从来都不同人商量的。
说不定我认命,还帮它推波助澜了,它一定仰着高高在上的头颅,在极乐上空捉弄了我五年。
我高一的时候,我爸在矿上打工,我和我妈理所应当地享受他拼死拼活换来的优越生活。
我有天放学回家发现床单湿了一块,过了几天,我又发现床单湿了。
我问我妈,她摇着头说:“不知道。”
又过了几天,我的床单又湿了,我妈依然不知道。
我发现她最近变漂亮了。
一个上学日的下午,我终于知道床单湿的秘密,我宁愿相信我是垃圾桶捡的,被亲爹亲妈丢在杂草从里自生自灭的小孩。
也不愿意相信,我妈和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在我的房间上床。
街坊的风言风语并不是空穴来风,我有一个婊子一样的亲妈。
几天前我爸还给我打电话,让我听话,照顾好我妈。
我越想越对不起我爸,那样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兢兢业业地努力这么多年,他的女人却给他戴了顶高高的绿帽。
我成了住校生,每次走进自己的房间都会无比恶心。我经常不回家,成绩一落千丈。
别人赞颂母爱,我只会想到恶心。
那天晚上,我和我妈摊牌,我用了这世上最脏的语言,把她贬低得不如一坨狗屎。
她先是道歉,求我原谅,然后被我骂得开始反攻。她面目狰狞的样子像个浴血奋战的战士,我恨不得给她一枪。
她骂人的本事与我不甘示弱,我们果然是母女,我越想越恶心。
恶战过去之后,我理直气壮地拖着行李搬了出去。那张床单被我剪得稀巴烂,丢在门口,示威一样狠狠地警告她。
之后我和我妈几乎没有了联系,我还是没有勇气把她的罪行告诉我爸,他对我越好我越愧疚。
流言蜚语没有停止,我佩服那个女人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世上突然有了一个恨之入骨又无可奈何的人。
经历过之后,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变得索然无味,寡淡无奇。
我曾经努力要走的路,我开始放弃。
偏离轨道,像头困兽,不偏不倚地闯进一个深渊,身下有无数只手拼命地拽。
我在网吧认识了傅一,那会儿他还是个又酷又拽的小混混。
店主欺负我形单影只,生生多要了一倍的钱。我虽然有着一副不羁的坏学生装扮,面对高大威猛的网吧老板也只是个纸老虎。
傅一就是在那个时候出头,替我狠狠地收拾了店老板一顿。
然后,我们逐渐熟识,成了朋友。傅一长得好看,人也贴心。他是这个世上第一个为我出头的人,在我心里有着特殊意义,那份不可言说的情愫也悄然种下。
待我发现的时候已经长出苗,发了芽。
我努力抑制疯长的藤蔓,在傅一心里我们只是朋友。
如果没撞见我妈的事情,我觉得傅一比我惨。
他父母死得早,是爷爷奶奶养大的。他奶奶是个傻子,他爷爷是个瞎子,他小时候经常吃掺着炭灰的馒头。
现在我比他惨。
傅一是个仗义的家伙,经常替我打架出头,生平的第一根烟是他给的,第一口老白干也是他的。
那个时候才知道生活可以这样过。
我的班主任对我越来越失望,她问我家长呢,我说:“死了,都死了。”
傅一也好奇我的家庭,不过他什么也没问。
我高三的时候回过一次家里,因为我爸死了,矿洞坍塌,他被埋在里面。
我见他尸体的第一眼,断定这肯定是我爸。
黑黢黢的皮肤,藏着泥土的手,还有那张饱经沧桑的脸。
我想我妈看见他这么善良的面容,一定会做噩梦。
我爸死了,支撑我的最后一根弦也就断了。
我经常对着我爸种的那盆生石花发呆。他不帅,不优秀,但是他是好人,他什么坏事都没做过。
那天晚上,我和傅一坐在大桥上吹凉风,我告诉他我妈的事。
他静静听完,认真地对我说:“苏锦,你有没有想过离开。”
离开!
小四写过,“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拥有重新被原谅的理由。”
傅一的傻奶瞎爷相继都离世了,他现在孑然一身,了无牵挂。
我想想我妈,她活着跟死了没什么两样。
我和傅一其实一样。
于是我带着那盆生石花,跟着傅一去了深圳,他说:“南方的城市温暖。”
临走时,我给我妈发了一条短信:“我走了,再也不回来了。”然后拔掉那张卡,扔到火车外面。
3
手机响了一声,我该去上班了。
霉头自觉地替我开门,它知道此刻的举动关系到今晚我会不会给它带猫粮。
我突然打了一个喷嚏,吓了它一跳。
晚上回来的时候,霉头兴冲冲地跑过来,亲吻我的脚。
我没搭理它,头昏沉沉的,好像有一万个钢球在脑袋里滚动。
半夜,醒来,嗓子痛到冒烟,衣服汗湿透,看见了两个霉头。
我意识到自己发烧了,翻箱倒柜地找药,栽倒在地上,我哭了。
我在地上睡了一夜,第二天还是被老板的开除电话弄醒的。
傅一来的时候我还在发烧,傻愣愣地冲他说:“你的头发真丑。”
醒来,是在干净整洁的病房,床比出租屋的舒服,消毒水的味道也比霉味好闻。
我萌生了久居医院的想法。
傅一提了一袋水果,放在我床头,他拿起一个苹果欲要削皮,思前想后又放下了。
“苏锦,你这条命可是我救的。”
“多少钱,到时候还你。”
“还什么还。”他一脸不耐烦。
我发现今天他穿得人模人样。
“苏锦,给你说个事。”他的声音低沉又性感,听着特别舒服。
“我当明星了。”
“啊。”我死气沉沉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
也许傅一那张好看的脸天生不是受苦的命,是用来给人看的。
有星探发现了傅一,经纪公司找到傅一,询问他的意见,傅一签下了那份合同。
接下来,傅一有一个月的封闭训练,之后他将以歌手身份出道。
傅一的身材本来就好,安笙当年看上的就是他酷炫的舞姿,帅绝人寰。
出院后,傅一聘我做他的助理。为了让我好好养病,他放我长假,对我说:“苏锦对自己好点。”
很多时候一点细微的小幸福,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淹没我们。
傅一简单的一句关心,我忽然意识到是该对自己好点。
一个人的生命如果可以延续四分之三个世纪,除掉用来长大的四分之一。还有四分之二,用来工作,奋斗,照顾家人,处理人际关系,打理生活琐事。除掉这些,留给自己的时间寥寥无几,想要完成的梦想,追逐的目标总是一再被搁浅。
二十年来,我终于意识到要做一个自爱的人。
我决定给霉头买猫粮,这些暗无天日的日子里都是它陪着我,我应该对它好点。
在超市,我看见了一个人,安笙。
她一身价值不菲的装束依偎在一个老男人身边,明媚动人。
她是安笙,也不是了。
我不忍心告诉傅一,他知道肯定会像小孩一样,偷偷地哭。
4
那年夏天,傅一领着一个长相清纯的女孩到我面前。
他说:“这是我女朋友。”
我看见安笙,没有太多惊喜,反而存了一肚子疑惑。
傅一选女朋友的方式真是特别,别人以貌取人,他单看名字。
傅一无意间看到我班上的花名册,瞅着安笙的名字不放,之后信誓旦旦地对我说:“苏锦,我追定她了。”
我只觉得可笑,我笃定傅一从来没有见过安笙,说不准梦里见过。
两个星期之后,傅一得意洋洋地领着他的小女友安笙,在我面前大方撒狗粮。
传闻,傅一在夜市跳了一段帅绝人寰的街舞,吸引了不少路人。我们学校的女生居多数,安笙也在,傅一在万众瞩目下表白了安笙。
班上人都知道安笙心高气傲,她最喜欢别人向她投来羡慕的眼光。当傅一向她表白的时候,上百双眼睛发出同样的光芒汇成一种复杂的表情落在安笙眼前。
她不假思索地答应,全场惊呼。安笙就这样成为了傅一的女朋友。
消息不胫而走,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安笙有一个帅帅的男朋友。
傅一经常在校门口等安笙放学,白衬衫黑裤子,迷人的身影。他像骑士一样护送他的公主回家,让人羡慕。
安笙手里有许多别出心裁的小玩意儿,上面刻着“安笙专属”,是傅一亲手做好送给她的,好生令人羡慕。
傅一经常骑着单车,在阜水温暖的日光下,载着安笙满大街闲逛,惹人眼。
我渐渐淡出傅一的视线。
三个人的队伍,注定两个人陌路。
那个时候,傅一脸上经常出现笑容,眉宇的忧伤错觉般消失。
安笙的眼睛大得出奇,一袭白裙,乖巧地站在傅一身边,像株纯洁的栀子花。
他们是一对赏心悦目的璧人,我看着眼睛发酸。
在安笙面前,傅一是改邪归正的大男孩。他爱抽烟,爱喝酒,因为安笙这些都不见了。
只有我知道,傅一长期服用安眠药,因为他夜里总失眠。
傅一缺乏安全感,他说,他总感觉他的脖子上架着一把刀。
安笙不知道这些,也许她只是把傅一表现出来的美好炫耀给别人看。
他们在一起了半年。这半年里,他们甜蜜了一段时间,然后出现争执,关系濒临破裂。
傅一一次又一次让步,安笙贪慕虚荣,喜新厌旧又任性,我不明白傅一到底在维护什么。
最后他们还是分开了。
安笙是镇长的女儿,她父亲落马之后,安笙就不见了。
傅一发疯地找了她一天一夜,孤零零地在马路牙子上哭。我站在不远处红着眼眶,他一直是个让人心疼的男孩。
后来,他听说安笙去深圳投靠她的亲戚。
再后来,我和他于这个繁华的城市流离失所,无处安生。
傅一刚出道就迅速走红。
他长得帅,马上拥有一大波迷妹。他肯吃苦好学,前辈们都很喜欢他。
我每天跟着他世界各地地跑,他越来越红,通告越来越多,他越来越累,好像失眠症都自愈了。
他发展得很好,又涉猎演艺圈,身价不断上升,助理不下十个。
我和他不再是这个城市的过客,不用为吃住发愁,不用再受白眼。(原题:《时光开出花》,作者:安答耳朵。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 <公号: dudiangushi>,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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