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典当行业(明清时期的典当行业在山西为何如此繁荣)
历史悠久的中国典当业在我国古代金融领域颇为兴盛,是一种融通社会资金的独特行业,专营当物的抵押,被称为“平民金融”,与社会各阶层尤其是中下层民众关系极为密切。然而,有关典当业的研究长期为史学界所忽视。八十年代以来,这项研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延伸与发掘。
典当业源流
在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上,典当业的历史已有 1600 多年。其兴起和发展演变的基本历史轨迹基本呈现为:“初见萌芽于两汉,肇始于南朝寺库,入俗于唐五代市井,立行于南北两宋,兴盛于明清两季,衰落于清末民初,复兴于当代改革”。关于典当业始于汉代之说的主要历史依据,是南朝宋人范晔撰写的《后汉书·刘虞传》所言“典当胡夷”,以及清人《证俗文·典当》中说“俗以衣物质钱谓之当,盖东汉已然”。根据以上文献资料证明在两汉时期,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以物质钱”的金融活动。后世的典当业就是在这一基础上逐步发展与不断完善,并始终保持“以物质钱” 这一基本的营销特点,这也是最终导致后世产生典当业的根本原因所在。虽然在此过程中并没有产生典当机构或出现类似典当业的这种行业,但不可否认,两汉以来社会中的这种典当金融活动的逐渐活跃,促进了中国典当业的萌生。
由于对典当业的理解和认识的不同,因此关于典当业的起源,历来说法不一,迄今仍是一个史学争论的课题。对此,近年来学术界经过长期不懈的探讨,初步形成了“殷商说”、“西周说”、“汉说”和“南北朝说”等观点。典当行为,古代时称“质”。中国最早对“质”字的释义为“以物相赘”,对“赘”字的释义为“以物质钱,从敖贝,犹放贝当复取之也”。因此,有学者把典当看作一种行为,认为其出现甚至可以追溯到以“贝”为货币的殷商时期。“Pawnbroking(典当业)是接受家庭用具或个人财物作抵押而贷款给顾客的行业。典当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在中国二三千年前已存在”。若据此观点和数据推算,典当业在西周时期即已出现。“典当”两字合用最早见于《后汉书·刘虞传》:
虞虽为上公,天性节约,敝衣绳履,食无兼肉。……虞所赉赏,典当胡夷,(公孙)瓒数抄夺之。
有部分学者据此资料就认为在后汉时期典当行为已普遍存在了。其实,这段话本意是刘虞被赏赐的物品,全都典当给胡人了,虽然汉朝时西域胡商活跃于中原是众所皆知的事,可是“典当”一词的意思是否就是完全意义上的近代的典当业的意思,这一点是不能完全确认的。典当作为一个行业,在正史中有明确记载的则为唐代李延寿所著的《南史·甄法崇传》:
法崇孙彬(南朝齐人,约在 480 年稍后)。彬有行业,乡党称善。尝以一苧(麻)就州长沙库质钱,后赎苧还,于苧束中得五两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还寺库。道人惊云:‘近有人以金质钱,时有事不得举而失,檀越乃能见还,辄以金半仰酬。’往复十余,彬坚然不受……。
在这则史料中出现了专门以“物”、“金”质钱的寺库行业,说明典当行业最晚在南北朝时期已经出现。在传统的封建社会,典当作为中下层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少见于正史文献的记载。关键原因在于正史文献记述的多为“帝王将相之谱牒”,所以对于涉及到中下层平民的典当事项就很少提及了。长期以来很多学者都认为典当在中国应该起源于南北朝,虽然目前没有充足的史料完全论证,但笔者还是比较赞同“南北朝说”这种观点,这也符合目前史学界对典当业起源判定的基本趋势,尤其是在典当业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宓公干先生和曲彦斌先生,二位学者也持相同观点。
南北朝时,南朝的佛寺出现寺库,即为寺院经营典当的专业机构。自从唐宋以来,“质库”已经成为典当机构的名称之一。佛寺的质库,是佛寺用以经营典当业务的专门机构,既可为寺院积累财富用以供奉佛灵,又可为贫民解决一时窘急,实为慈善之举。因而,南朝寺库最初是以济贫救世的慈善面目出现的。
从唐代起,典当业开始按投资典当业的业主的身份地位和资金来源进行划分,从而出现多种类型,除了僧办以外,还有民办和官办。其中民办即地主商人经营,而官办又分为官僚私人经营和政府投资兴办这两种,从而打破了南朝时寺院经营典当业的的单一营销模式,形成了多种经营形式并举的兴盛局面。典当业的金融活动活跃了唐代的社会经济生活,尤其是便利了当时市民的经济生活。唐朝五代典当业的全面兴盛,为此后近千年的典当业的发展开启了先河,在中国典当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进入宋代,随着宋代城市商品经济的繁荣和金融活动的日趋活跃,典当业也在前朝基础上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宋代典当业的经营模式和状况,同唐代时期的形式大体类似,即官当、商(民)当和寺院典当业同时并存、共同发展。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宋朝典当行最突出的特点是典当物品的变化和典当业的资本、经营规模以及典当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这些方面,是远远超过了前朝历代的典当业的,这是非常重要的。
金代历史虽短,但是其典当业的发展却有其独特的地方。其一是金朝时官办典当行广泛,很多官僚投身于典当业中用来牟利;其二是金朝时政府颁布了相关的典当法规用以规范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典当行为,即为政府宏观调控典当业这一金融行业。
元代时没有自己的明显的朝代特征,仍继续沿用唐宋以来的官办、商办和佛寺共同经营的格局。
明清两代是中国商业活动的空前繁荣时期,特别是明代中叶以来,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经萌芽随之出现,刺激了典当业进一步发展,并成为这一时期典当业兴盛的主要原因。与此同时,寺院经济中的典当活动却急剧的减少甚至到后期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民当、官当和皇当三足鼎立的金融格局,特别是明清时期商人纷纷投资经营典当行,并且成为当时典当业经营的一支主要民间力量。在此基础上,明清典当业在业务经营和管理形式上日趋规范化和产业化,这也标志着中国典当业的日趋成熟。
到了清末民初,社会动荡,政权更迭频繁,社会经济凋敝,通货膨胀造成货币滥发和冗乱,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同时政府也忽视或者说漠视对典当业的监督管理,导致金融投机倒把活动增加,造成社会金融行业混乱,这也直接影响到了典当业的发展。但从另外意义上说,清末民初时期也是中国金融历史上由传统金融机构典当业等金融模式向现代化金融机构例如票号、钱庄等转化的关键阶段,遗憾的是,由于社会形势的不稳定,传统典当业未能抓住历史机遇期及时调整经营方略和管理方法,所以直接导致清末民初民间典当业出现了急剧衰落的历史现象,殊为可惜。
山西人经营典当业的自然和人文原因分析
(一)山西地理环境所限
山西地区重商思想的发展和从事商业例如典当业众多的原因,并非商业经济自身发展的结果,而是由于地理条件不利于农业发展。山西地处内陆,海拔较高,地形崎岖,农业耕地以旱地为主,水田面积很少,春季多风沙常干旱,夏季多洪涝灾害,冬季又寒冷干燥,加之山西在历史上是一个自然灾害十分频繁的地区,明清时期尤其如此,自然灾害中首推旱灾,其次为冰雹、霜冻、洪涝和病虫害。如:
崇祯七、八、九年荒草不收,八年又遭蝗蝻,田苗尽食,但见百姓草籽食尽、榆皮食尽,游主糟糠食尽,竟至为母吃子,为子吃父,未能救民之生也。壮者走散于四方,老幼饿死于道路。日间之饿殍,演化可悲矣。人苦极矣,天否极矣。
尽管明清时期的农业生产技术比前代有所进步,但因为山西地区自然灾害频仍,使得粮食产量很低,所以即便遇上丰年,许多人家也难以糊口。据乾隆六十年本的《太谷县志》记载:“阳邑民多而田少,竭丰年之谷,不足敷两月。因此耕种之外,咸善谋生,跋涉数千里率以为常,土俗殷富实由此焉。”可见“土狭人满”、“田不足耕”是山西地区现实存在的劣势,也是造成山西商业活动频繁的原因,但浓重的本末意识存留在社会中,因此我们看到的是“晋俗以商贾为重,非弃本而逐末”②这样的解释,还有“本业不足生,故牵车服贾贸易远方者恒多焉”的无可奈何。山西除地少人多、地不养人的先天劣势之外,还有一大对发展商业有利的条件是山西自古以来就是东西南北的通衢大道,又与边远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接壤,交通比较方便,而且地藏资源丰富,有煤、铁、矾、盐等。与之相关的手工业经济也比较发达,畜牧业与经济林木也很富饶,这些资源优势促使山西商人的兴起。土瘠民贫、天寒风烈的自然地理环境既迫使山西人走上经商重商的道路,也决定了晋商勤劳俭朴的性格,艰苦环境中成长壮大起来的晋商,吃苦耐劳,不畏艰辛,白手起家,终创辉煌大业!
(二)明朝时期仕途艰险,做官风险大,山西人转而经商
明朝时期的山西人宁可经商也不愿入朝为官,是由于统治者带给他们的惨痛教训造成的。明朝时期许多当官者的悲惨遭遇,使相当一部分读书人痛感仕途维艰、官场变幻莫测,遂对求取功名变得心灰意冷。不少知识分子历经十年寒窗苦读,好不容易金榜题名求得一官半职,但等待他们的并不全是官运亨通的锦绣前程,相反,许多人被贬官,发配到边远地区,有的甚至招来满门抄斩、株连九族的惨痛遭遇。如明末大理寺卿、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薛瑄,在他任大理寺少卿时,由于秉公办案,曾被奸臣陷害而判以死罪,后来由于朝野上下的强烈不满,人人都为其申冤鸣不平,才迫使权奸王振等不得不免其死罪。
后来英宗复辟,由于薛瑄的刚正不阿和众望所归,他在 69 岁高龄时被升为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进入内阁成为辅臣。薛瑄并没有因为曾受挫而意志稍有动摇,相反更加耿直刚正,当英宗在权奸的唆使下要杀害民族英雄于谦时,他愤然上奏皇帝力争保全忠臣,在抗争失败、于谦被害后他毅然决然地辞官归里。就是这样一位地位很高、品德高尚的人,竟因坚持正义而在官场备受攻击,甚至还差点被奸臣害死,人们怎能不为朝廷和官场的黑暗和残酷斗争而寒心畏惧?又据赵汝咏考证“载入《明史》列传中的山西籍官员有 113 人,其中被诛死、抄家、灭族者有 11 人;战死疆场者有 16 人;被迫而自径死者有 17 人;被逮捕下狱而又迁戍者有21 人;被削籍为民者有 23 人;被贬官降职使用者有 14 人;得以善终者有 11 人。”从上述统计数字中可以看出,在明一代,山西籍官员约有 90%以上不同程度地遭到迫害,而这些官员中绝大多数都是经过十年寒窗苦读得以金榜题名走上仕途的山西子弟。他们的悲惨遭遇必然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山西人对科举入仕和求取功名变得心灰意冷,迫于生计,不得不另谋出路,而在当时的山西,经商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因而不少士人就放弃了科举入仕的道路转而选择了比做官政治风险小但赚钱更多的商人职业,这也是不少山西人弃仕从商、重商重利的另一重要原因。
(三)明末清初山西地区社会价值观和社会风气转变
如果经商致富也可获取一定的财富和地位,那么经商也就成为了一项不仅不丢人反而引以自傲的职业了。在明代中期大部分山西人都认可了这样的事实:只要是通过正当的商业活动得到的商业利润,即使富可敌国也不必自惭形秽,与官僚们相比,在道德方面毫不逊色。
山西商人中的大多数都认为,商业活动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商也可以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也是值得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不必强求于科举入仕为官。明清时期这种价值观和道德评判标准的转变,使得山西商人不再自惭形秽了,甚至说出了“良贾何负闳儒”这样自负的话。山西商人以经商为傲的最重要的主观因素是他们心中对商人这个职业有着极大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他们从商坦坦荡荡,觉得经商亦可实现名利双收的目的。他们认为:“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经,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如此则子孙必昌,身安而家肥矣。”正当的商业活动,与受人羡慕的官吏们的生活相比毫不逊色,一样可以做出一番自己的事业。他们以商为傲、对商人职业的认同感使得一代代晋商子弟接受着这种道德教育并代代传承,成为山西地区特有的社会风气。而在当时的封建统治阶级来看,也开始放弃鄙视商人的传统观念,认为经商一样可以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如“书香官宦门第出身的清代山西籍大学士齐寯藻,早年读《史记·货殖列传》有感,写下《读货殖传》小诗一首:大贾富一国,中贾富一乡,小贾争锥刀,亦能充盖藏。”可见,当时社会的各个阶层都认为经商是正当的职业,与为官者相比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经商照样可以实现人生价值。
综上所述,如果说山西人选择商业在早期是受限于自然条件的制约,那么到了明末清初,山西人经营商业例如典当业在更大程度上是由于对官场黑暗残酷的现状心灰意冷,同时当时社会传统价值观和重商思潮的出现,使得商业不再是被社会百姓所鄙视的行业,相反在后期却成为山西人展现个人才华的最好方式,所以,山西人经营典当业就变得顺理成章和水到渠成了。
明清时期山西典当业的繁荣景象明清时期山西典当业进入其发展的鼎盛时期。山西是全国开设典当铺最多的省份,据资料统计,“康熙二十四年(1685 年),全国共有典当铺 7080 家,乾隆年间进一步增至 22781 家。这时,山西境内开设当铺 4695 家,占全国当铺的20.6%”。山西省内典当业的分布格局以晋中地区最多,晋北地区次之,晋南地区最少。典当行的数量与人口密度基本上成正比例,例如晋中地区人口密度较大,其地典当行开设数量也最多,全省典当业分布最多的县乡如平遥、祁县、太谷均在晋中这一地区。山西北部地区人口稀疏,所以典当业开设的也少。明清时期山西主要地区典当业分布数量如下所示:
1、太原 太原典当行中,“成立最早的、资金最雄厚、气魄最大的是四岔楼的元隆当及上肖墙的义隆当。这两家典当行在清道光、咸丰年间就开张了。元隆当是清末巨富、祁县人渠本翘出资的,义隆当的财东是祁县乔家”。
2、阳曲 阳曲县是省内典当业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据光绪十三年(1887年)《晋政辑要》所载,阳曲县境共有当铺 43 家。
3、榆次 榆次典当业在清朝咸丰同治年间,约有 90 余家,光绪丁戊年后人口大减,典当业逐渐减少,但仍存 63 家。
4、太谷 太谷县在明清时期是全省金融业最为发达的地区,有“中国的华尔街”之称,著名的三多堂就在这一地区。典当业作为金融业中的主要行业,自然在太谷数量众多,仅光绪十三年(1887 年)的记载就有 88 家,为全省典当行数量之冠。
5、平遥 清代平遥县典当业也十分发达。“嘉庆十八年(1813 年)平遥重修市楼,仅《众善募化芳名碑记》就载有典当行 24 家。计有:协裕当、宁恩当、大恒当、隆盛当、平罗当、永宁当、兴盛当、广丰当、震亨当、宁朔当、恒盛当、德盛当、日亨当、世兴当、万成当、义和当、立升当、永恒当、四合当、广兴当、聚仁当、广口当、元隆当、信口当”。“光绪三年(1887 年),山西省大旱,晋中仅平遥境内的城乡 30 余户当商,就一次性捐银 6500 两,捐钱 5000 千文”。“光绪八年(1882 年),平遥当铺有 36 家。到了光绪末年城乡当铺计有:惠元当、乾和当、裕隆当、日升当、隆泰当、恒隆当丰盛当、万长当、义盛当、敦厚当、增益当、天泰当、永裕当、源源当、万成当、公益当、长兴当、惠德当、合意当、兴隆当、东盛当、万金当、三庆当、同益当、丰裕当、天裕当、元泰当、和顺当、世隆当、三和当、居易当、亨泰当、天兴当、同兴当、启源当、元瑞当等”。
6、介休 在介休县的商业格局中,典当行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仅光绪十三年(1887 年)介休就有典当行 32 家之多。不仅如此,介休人在山西省外经营典当行的数目也很多。据《介休县志》记载:
至邑人出外贸易者,在京则营当商、账庄、碱店;在津则营典质转账;河南、湖北、汉口、沙市等处,当商、印行邑人最占多数。
7、祁县 清代祁县城内有永聚、广巨、天德、源隆、复清、日新等当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复恒当。复恒当大约成立于光绪初年,东家是祁县部北村人许步宽和段家窑的马家(堂名叫光裕堂),初成立时,仅有资本银 500 两,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资本积累越来越丰厚,到了民国初年估计资本大约有二三千两。
8、大同 明清时期大同府的商业在平绥铁路开通运行之前发展较为缓慢,“邑之愚迁者,太原、忻州之人固多,而邑民之为商者亦不少。”虽然也有一些金融行业零落分布和经营,但总体上金融业很不发达。但自平绥铁路开通以后,大同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凸现出来,其金融业随之兴盛并发达起来,有典当行大概数十家之多。
9、忻县 清代时期忻县的典当业中最著名的是悦来当,其开设于清同治初年,财东是忻县当地的大地主、大富商王家。除此之外,忻县城内还有广来当、义泉当,这些典当行中都有王家的股份。
10、武乡 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 年)前后,武乡的典当业均为外县人开设。《武乡县志》中记载:
邑本环山,舟车不通,无百货可以愚迁,其当行、酒行、大铺行,青太谷、平遥、邻邑人为之,本藉挑贩不过砍柴卖炭抱布贸丝而己。
11、长治 这一地区的典当行业在庚子(1900 年)以前特别发达。尤其是长治、壶关两县,典当行共在百家以上。光绪十三年(1887 年),长治有典当行 8 家,壶关有 26 家。
12、晋城 晋城典当行有源茂、恒裕、升恒、源泰四家,全县共有典当 5 家。
13、临汾 临汾是山西经济发展最早发达的地区之一,而且几千年来河东地区作为经济、文化的重镇,其典当业在清代时期相当发达,其城内开有“永利当”、“协泰当”、“庆吉当”、“公益当”、“裕丰当”等。
14、洪洞 清代时期洪洞地区典当业也十分发达。光绪十三年(1887 年)就有10 家。其中最著名的典商是洪洞刘家。刘家在洪洞开了多处典当行,典当行的规模大、典当资本雄厚,在洪洞地区首屈一指。
15、曲沃 明清时期,曲沃地区典当行数量与平遥基本持平,约为 20 多家。到了清朝末期,曲沃地区典当行数量逐渐减少,据光绪十三年(1887 年)的统计判断,曲沃当时有 11 家典当行。
16、闻喜 清代闻喜地区共有典当行 9 家,其中以河东累世望族裴氏家族中的裴秀通最为出名。光绪《闻喜县志续上》记载,“裴秀通,梗亮有雄气,为典商顾恢奇,喜谈兵法。”
17、孝义 “光绪三年(1877 年)大旱,孝义县内外典当行赈银救急,境内有27 家当铺共捐赈银 2129.4 两,外埠的 4 家当铺共捐赈银 2380 两”。
通过对上述山西省内 17 县市的典当业数量和资本的数据展示,我们可以很直观的看出山西典当业在明清时期的发展所呈现出的繁荣景象,典当行在山西省境内遍地开花和发展迅速,其数量之多和资本规模之庞大令人吃惊,足以证明山西典当业在这一时期发展繁荣兴盛的历史事实。
总结在我国典当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山西典商留下了辉煌灿烂的一笔。借鉴山西典商善于经营和管理,以及较完善的行业组织和较高的商业信誉等成功经验,对于推进当前中国典当业的发展,解决农村和基层金融难题将大有裨益。相信经过政府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的典当业一定能够复兴并繁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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