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判决(黎明执行为哪般)

执行利剑出鞘,果然迅疾即中。年关将至,为了让当事人过一个舒心祥和年,市中区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二团队在团队长刘斌的带领下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成功执结一起拖欠抚养费案件。

黎明判决(黎明执行为哪般)(1)

2019年11月,陈某与前妻刘某因感情不和在市中区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根据法院判决,女儿随母亲生活,陈某需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后因陈某逾一年未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前妻刘某作为法定代理人于2020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这笔抚养费对母女二人的正常生活关系重大,且因被执行人系某工地包工头,平时早出晚归,母女二人多次讨要无果。2021年1月30日凌晨5时,夜色还未褪去,刘斌团队长带领执行员王浩良以及四名法警到达被执行人陈某位于市中区永安镇崔庄的住处,将其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将其女儿近况告诉陈某并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后,陈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缴纳拖欠款5000元,并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陈某一面感谢执行人员的负责和用心,一面承诺自己今后绝不再拖欠孩子的抚养费。

黎明判决(黎明执行为哪般)(2)

岁末年初,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又进入高峰时期,市中区法院执行局各执行团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精心组织、细致谋划,不辞劳苦奔赴在执行工作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用执行成效维护司法权威,用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真真切切的“暖意”。

来源: 枣庄市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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