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的制度变化与创新(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文:悠然阅读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同《唐代政治史论稿》,是历史学家陈寅恪的著作,两部著作先后出版,为后人研究隋唐史开辟了新的途径。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成书于1940年。抗战期间,陈寅恪随清华大学南迁云南昆明后,在家国残破、内忧外患等多种情形的影响之下,陈寅恪将自己的学术研究方向,从古典文学、佛教典籍转至中国古代史。

这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是陈寅恪学术转型后的第一部著作,它系统考辨了汉魏至隋唐各种制度渊源和演变,包括礼仪、职官、刑律、音乐等诸多方面。论稿引经据典,文白夹叙,每段以“寅恪案”小结,有理有据。

陈寅恪在《叙论》部分指出,隋唐制度渊源有三,一为北魏、北齐;二为梁、陈;三为西魏、周。旧史多数认为隋唐制度源自西魏、周,而陈寅恪在多方考证之后认为,隋唐制度多继承于北魏、北齐与南朝的梁、陈,并且相较于其他二源,西魏、周并不是隋唐制度的重要渊源。

书中《刑律》一章,陈寅恪就《唐律》源出北齐略举数例。如《唐律疏议》中的《名例》《卫禁》《户婚》篇,都有隋唐制度源出北齐的记载。

《户婚律》,由汉相萧何依照秦法,结合当时的社会状况,新增有关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方面的规定,即廐兴户三篇,制定了《九章律》中《户律》一篇。

一直到后周,这部律典皆名《户律》,北齐后,律典加入婚事律命名《婚户律》。而《开皇律》,即隋代第一部成文法典,将婚户合而为一,改命为《户婚律》。

仅从这一段论述就可以看出,陈寅恪对隋唐制度渊源考证的认真细致,以及陈寅恪对中国历史研究之深究博远,恰如冯友兰评价的那样——陈寅恪先生用近代史学的方法,研究他所掌握的丰富史料,使中国的历史学远远超过封建时代的水平。

有评价说,陈寅恪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是中古史众多重要问题的开山之作,尤其是“种族文化观”, 是陈寅恪提出的一个重要的概念。这一段论述在书中《礼仪》一章有诸多展现。

“种族文化观”也就是区分“种族”的标准不为“血统”,而是“文化”。陈寅恪说:“全部北朝史中凡关于胡汉之问题,实一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种汉种之问题,当时之所谓胡人汉人,大抵以胡化汉化而不以胡种汉种为分别,即文化之关系较重而种族之关系较轻,所谓有教无类者是也。”

汉化影响最深远的当属北魏孝文帝改革。由于北魏独特的子贵母死制度,拓跋宏被册封为太子时,生母惨遭赐死。之后,拓跋宏由祖母文明太后抚养。文明太后冯氏本为汉人,拓跋宏在成长过程中深受汉文化影响,一经即位便拉开了“太和改制”的序幕。

陈寅恪在书中论道,隋制礼服不袭周而因齐,齐又袭魏太和以来所采用南朝前期之制,足见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影响之深远。

隋唐的制度变化与创新(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1)

隋唐之前,中国历史朝代更迭频繁,十余个政权交叠出现,中国南北方一直处于分裂状态。随着隋朝的建立 ,繁盛强大的隋唐盛世出现在历史长河中,中国的文化、军事、经济、等方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直以来,国人对隋唐历史的研究从未停止,而这本《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则对隋唐制度给出了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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