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后可以补评残吗(服役期间评残VS退役后补评残)
作者|军路团队
最近,有的单位已经通知准备评残资料,在评残问题上,收到比较多的咨询就是在服现役期间与退役后补评残,有什么区别?待遇差别在哪里?
在部队评残与回地方补评残,除了申请及审批流程的不同,在待遇上也是有较大差异的。今天,军路就来说一说比较突出的几个区别,供战友们参考。
01.能评与不能评的区别
服现役期间,对于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军士,在部队可以进行残疾等级鉴定;对于中级以上军士、军官,因病可以进行基本丧失工作能力鉴定,鉴定通过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退役后,因病的义务兵、军士,不能再补评残;中级以上军士、军官,因病同样也无法进行病退(PS:此处的病退,指的是部队因病作退休安置待遇的病退,不同与地方因病提前退休),享受退休军士、退休军官的待遇。
02.评残时间的问题
服现役期间评残,通常结合老兵复退期间展开,对于符合评残条件的军人,只要按通知要求递交相关资料,达到标准的很快就会知道结果。
退役后补评残,相比而言,比部队评残的时间拉得更长。按照政策规定,县、市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个部门要求是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评残结果出来后,县级公示无异议的,省级在60个工作日内将残疾军人证发到个人手中。
现实中,往往时间要拉得更长,而且在残疾性质等方面,审核要求更加严格。
03.军人伤亡残疾保险金的区别
服现役期间评残,在评残时需要同时递交《军人伤(病)残保险备案登记表》,此表由所在单位后勤机关财务部门提供,涉及军人伤亡残疾保险金和附加残疾保险金的理赔。
退役后补评残,没有也无法提供《军人伤(病)残保险备案登记表》,同时也无法享受军人伤亡残疾保险金和军人伤亡附加残疾保险金的理赔。
04.残疾抚恤补助的区别
服现役期间,在评定残疾等级后,即享受残疾抚恤金;退役离队当年的抚恤金,均由部队发放,在回地方60日内转接抚恤关系,从次年开始,由地方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残疾抚恤金。
退役后补评残,从地方鉴定残疾等级后的次月,开始享受残疾军人待遇,在未评定残疾等级前,是没有残疾抚恤金的。
有人说,受伤时间比较早,早已经发生了残疾事实,但残疾抚恤金等待遇的享受,均是从批准残疾等级后,才能享受待遇,未鉴定前的不会补发。
相比而方,服现役期间评残的与退役军人补评残的,在残疾抚恤金待遇享受上,可以说早评定,早享受。
05.伤病残军人一次性移交安置补助费
服役期间,鉴定为1-6级残疾等级和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人,在移交政府安置时,会给予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
PS:残疾等级不同,安置补助费不同。
退役后补评残的,是没有移交安置补助费的。这笔补助费,是伤病残退役军人由部队向地方移交时发放,已经退役再补评残的,同样无法再享受到这笔补助。服役期间评残VS退役后补评残,对比区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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