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数民族存在的婚姻形式(我国有个民族不在56个民族内)
文/往昔
我国有个民族不在56个民族内,男不婚女不嫁,靠特有方法传宗接代
碧水蓝天,如同一个尘世外的梦一般的泸沽湖位于距离丽江市七十二千米处,湖光水色,如丝绸一样温柔,特别是在深秋,黄色的树叶和那碧水蓝天交相辉映,这一切,就和梦一样扑朔迷离。而在这梦一样的湖边,生存着一个我们不是很熟悉的民族,目前普遍被称为“摩梭人”。摩梭人是一个未识别民族,不在56个民族之内。
他们还有一个美丽的名字,这个地方又被称为“东方女儿国”。人们称这里为女儿国,是因为,这里保留了母系制文化,在这里,“母亲”是一种尊严的象征,对母性的尊重是这里的一大文化特色,凡是一切神圣的东西,都和母亲有关。例如,神圣的泸沽湖,就被成为母亲湖,祭祖和祭祀神灵的地方被称为“母屋”。而且,直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这里的大多数人还可以说出自己分别属于哪个母系氏族,这也体现了他们对母亲的尊重。
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文化,就出现了一种和母系家庭相适应的婚姻形式,学术界称之为“走婚”,虽说是一种婚姻形式,但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姻,这只是他们维持情人之间关系的一种方式。
他们走婚的基本形式就是男不娶,女不嫁,两人如果情投意合,相恋的话就护送定情信物,一旦有了信物,他们就可以终生住在母亲家中,男子只是偶尔在夜间到情侣家中过夜,第二天早上再返回自己母亲的家中。但是,也并不是所有情投意合的男女都能在一起,他们两个人必须属于两个不同的母系氏族,否则,他们就不能进行走访。
而走婚又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秘密走婚,另一种是公开走婚。一般,在刚开始时,情侣之间都是秘密走婚,等两人确立关系以后,才会公开走访,一旦公开以后,两人就不会忌讳双方家中的人,特别是男子,就不用回避女方家中的男性成员,可以公开在晚上去女方家中过夜,还会和女方家中的母亲或其他成员正式见面,虽然两人没有成亲,但男子已经成为了女方家中的一员,在农忙的时候,男子还会到女方家中帮忙。
在这种走婚习俗中,完全尊重男女双方的意愿,只要两人情投意合即可,在只建立在感情上,无关其他的利益,是非常纯粹的。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也是全看两人的感情,可能几天,也可能几个月,甚至几年,几十年都可能。如果多年以后,两人感情变淡或没有感情了,那他们就会和平的离开,和平分手。如果两人在这期间生下了孩子,那么,在两人分手以后,孩子就会留在女子的家中,成为女子家中的一员。
他们的这种走婚,不受任何的限制,没有利益,也没有世俗,完全根据个人意愿。而且,在最近几年,外地来的游客也可以做这里的上门女婿,毕竟,两人情投意合,你侬我侬,也不好意思将人家分开,因此,这里的居民也能接受外地的女婿。只不过,在中国的大多是地方,男性都是不愿意做上门女婿的,他们总觉得在家中,男人就是要比女人的地位高,所有,很多外地的人都不会接受这种“婚姻形式”。
不过,我还是希望每一个来这里旅行的人,如果能遇到一个自己情投意合的女子,那就不要在意这些世俗的眼光的,毕竟,相遇不易,相恋更难。真心希望,你能在这个美丽的地方邂逅一段美丽的情缘,找到属于你的那个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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