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一地块用地改造(胶州拟征收18处土地)
记者 刘震
日前,为支援城市建设,胶州市拟征收18处地块,土地每亩补偿最高8.6万元,涉及农村住宅(企业)的补偿安置,由胶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日前,记者从胶州市了解到,为保障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全市拟征收18处地块,包含九龙街道大西庄、胶东街道小西庄等多个村庄,土地将用于港城大道、综保区等项目建设。胶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目前已经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8.6万元;II级区片每亩补偿7.6万元。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胶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附:拟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大西庄东村、大西庄西村,东邻大西庄东村土地,西邻大西庄西村土地,南邻大西庄西村土地,北邻大西庄东村、大西庄西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龙街道办事处大西庄东村、大西庄西村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大西庄东村,东邻大西庄东村土地,西邻大西庄东村土地,南邻大西庄东村土地,北邻大西庄东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龙街道办事处大西庄东村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大西庄东村、大西庄西村,东邻大西庄东村土地,西邻大西庄西村土地,南邻大西庄东村、大西庄西村土地,北邻大西庄东村、大西庄西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龙街道办事处大西庄东村、大西庄西村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大西庄东村、小西庄村,东邻大西庄东村、小西庄村土地,西邻公路局土地,南邻公路局土地,北邻公路局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龙街道办事处大西庄东村、胶东街道办事处小西庄村
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南庄二村,东邻湖上一品小区,西邻规划道路,南邻南庄二村土地,北邻南庄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南庄二村
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南庄三村、南庄四村,东邻规划道路,西邻南庄三村土地,南邻南庄四村土地,北邻南庄四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南庄三村、南庄四村
地块7位置范围:位于南庄二村、小西庄村,东邻南庄二村土地,西邻小西庄村土地,南邻南庄二村土地,北邻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南庄二村、小西庄村
地块8位置范围:位于南庄二村、小西庄村,东邻南庄二村土地,西邻小西庄村土地,南邻小西庄村土地,北邻小西庄村、南庄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南庄二村、小西庄村
地块9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东邻韩家一村土地,西邻韩家一村土地,南邻韩家一村土地,北邻韩家一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韩家一村
地块10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东邻韩家一村土地,西邻韩家一村土地,南邻韩家一村土地,北邻韩家一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韩家一村
地块11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二村,东邻韩家二村土地,西邻韩家二村土地,南邻韩家二村土地,北邻韩家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韩家二村
地块12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韩家二村,东邻韩家二村土地,西邻韩家二村土地,南邻韩家一村土地,北邻韩家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韩家一村、韩家二村
地块13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东邻韩家一村土地,西邻韩家一村土地,南邻韩家一村土地,北邻韩家一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韩家一村
地块14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东邻韩家一村土地,西邻韩家一村土地,南邻韩家一村土地,北邻韩家一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韩家一村
地块15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东邻韩家一村土地,西邻韩家一村土地,南邻韩家一村土地,北邻韩家一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韩家一村
地块16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韩家三村,东邻韩家三村土地,西邻李孟路,南邻韩家三村土地,北邻韩家一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韩家一村、韩家三村
地块17位置范围:位于赵家营村,东邻赵家营村土地,西邻赵家营村土地,南邻赵家营村土地,北邻赵家营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莱街道办事处赵家营村
地块18位置范围:位于小高于家村,东邻小高于家村土地,西邻小高于家村土地,南邻小高于家村土地,北邻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莱街道办事处小高于家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地块2拟用于市东渠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3拟用于蜚虹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4拟用于生态大道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5、地块7拟用于港城大道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6拟用于扬州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8拟用于港城大道项目、蜚虹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9拟用于综保区配套泵站东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0拟用于综保区配套变电站东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1拟用于综保区配套泵站西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2拟用于综保区配套变电站西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3、地块14拟用于综保区停车场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5拟用于综保区公园绿地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6拟用于潍蓝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17拟用于胶莱卫生院项目建设,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
地块18拟用于沽河小学项目建设,用途为科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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