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涉黑涉恶特大犯罪团伙(这两个犯罪团伙涉案成员)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李绍远
5月3日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通告
敦促两个犯罪团伙涉案成员
尽快投案自首
欢迎广大群众、
受到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被害人
举报该犯罪团伙的
违法犯罪线索及“保护伞”
对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据悉,近期,在省公安厅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昌江公安局成功端掉以钟君记、熊龙达、符连根为首的,在昌江县内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犯罪团伙,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1名。目前,昌江警方已依法对其中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外,昌江公安局分别在海口、琼海、昌江等地一举端掉以陈江海、钟美良、马心士为首的,长期盘踞在昌江县内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犯罪团伙,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名。目前,昌江警方已依法对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同时给予未到案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昌江警方发布通告,敦促两个犯罪团伙涉案成员尽快投案自首。
通告如下:
一、未到案犯罪嫌疑人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尽快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三、家属应当积极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未到案犯罪嫌疑人送至公安机关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处理。任何人不得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通风报信或者做假证明包庇,提供便利条件帮助犯罪嫌疑人逃匿,经查证属实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群众、受到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被害人到公安机关举报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及“保护伞”,对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线索举报方式:
邵警官、吴警官:17700976280、13215801906。
来源: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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