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后期巩固治疗方法(精神分裂症的预后及治疗策略)

精神分裂症后期巩固治疗方法(精神分裂症的预后及治疗策略)(1)

1. 精神分裂症患者病程与预后怎样?

精神分裂症在初次发病缓解后可有不同的病程变化。大约1/3的病人可获临床痊愈,即不再存有精神病理症状。但即使在这些“康复者”中,由于精神分裂症深刻地影响了患者的正常生活和体验,病人在病愈后也会发现自我感受与过去有所改变。另一些病人可呈发作性病程,其发作期与间歇期长短不一,复发的次数也不尽相同,复发与社会心理因素有关。与抑郁和躁狂症有完全缓解不同,精神分裂症的发作与中止无突然的转变与明显的界限。

一些病人在反复发作后可出现人格改变、社会功能下降,临床上呈现为不同程度的残疾状态。残疾状态较轻时,病人尚保留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另有一小部分病人病程为渐进性发展,或每次发作都造成人格的进一步衰退和瓦解。病情的不断加重最终导致患者长期住院或反复入院治疗。

2.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治疗目标是什么?

急性期治疗目标:①消除主要症状,争取临床缓解;②预防自杀和冲动行为的发生;③将药物不良反应降到最低,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④为恢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作准备。

巩固稳定期治疗目标:①防止症状复燃;②控制精神分裂症后抑郁或强迫症状;③预防自杀;④控制和预防长期药物不良反应;⑤促进回归社会。

预防复发的维持期治疗目标:①预防病情复发和恶化;②提高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③恢复社会功能;④增强应对躯体疾病、心理应激的能力。

3. 怎样掌握精神分裂症急性期治疗策略?

1、全面检查,明确诊断,作治疗前的基线评定,包括精神状态、症状的严重性、躯体状况以及实验室检查,如心电图、脑电图、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脂等各项生化指标。基线评定将为今后疗效评估、不良反应的判定提供对比资料,以便调整治疗方案和采取对应措施。

2、进行强化性药物治疗,抓住治疗有效时机,争取最佳预后。治疗前选择强效 、安全、获益/风险比大的药物。对今后社会功能恢复有利。治疗方式根据患者精神状况的轻重程度,是否合作及治疗环境条件予以选择。如患者安静合作,病情处于轻、中度状态,可采取口服给药方式保证治疗。如患者处于兴奋,激越或敌对不合作状态,则宜在1-2周内采取注射方式给药以保障急性期治疗得以实施,待病情有所控制后再改为口服给药治疗。

3、根据病情,家庭照料条件选择治疗场所。如病情较轻,家中有人负责照料,可考虑门诊和/或社区治疗;如病情严重、不合作或家庭乏人照料,则宜住院治疗。

4、根据患者对出现的病理体验的不适应和对治疗环境的陌生,应给予关爱、理解、支持和帮助等一般性支持性心理治疗。对患者亲属进行疾病和治疗知识的教育,帮助患者家属应对亲人患病的现实,与医生建立治疗联盟,疗程6-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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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怎样掌握精神分裂症稳定期的治疗策略?

患者经过急性期治疗,症状得到缓解后,应注意巩固治疗稳定病情。

1、以原来有效药物有效剂量治疗为主,疗程3-6个月。

2、治疗场所包括家庭(门诊)、社区、康复病房或康复基地。

3、家庭教育和心理治疗。目标为增加患者对疾病和治疗的认识能力;提高对治疗的合作性、依从性和对社会的适应性,以及自我保健能力。可采取集体心理治疗、认知疗法、技能训练和行为治疗。

5. 怎样掌握精神分裂症维持期的治疗策略?

患者经过以上治疗,病情基本缓解,一般表现正常,坚持维持治疗,以预防病情复发和恶化。

1、继续原来有效药物治疗,酌情调整剂量,把握预防复发的剂量,如无特殊不良反应,尽可能不更换药物。

2、疗程酌情而定。

3、治疗场所,以家庭(门诊)和社区治疗为主。

4、加强心理治疗,争取社会支持,回归社会。

6. 药物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怎样处理?

药物难治性精神分裂症尚无一确切的定义,一般指经过两种不同类型的三种抗精神药物足疗程无效者。治疗时应注意:

1、重新审定原精神分裂症诊断,以进一步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

2、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测定,以明确患者服药的依从性,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代谢问题。

3、重新制定治疗方案,包括:增加剂量、换药、合并用药或合并增效剂治疗,也可考虑电休克治疗。

4、疗程不少于2-5年。

慢性精神分裂症,有时会与难治性精神分裂症重叠,但二者不应是同一概念。前者多以阴性症状为主,后者可能指阳性症状鲜明且治疗无效,治疗措施二者类似。

7. 药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旦确诊即开始药物治疗;以单一用药为宜;治疗中注意患者个体特殊情况,用药个体化;小剂量起始,根据病情变化和耐受性及治疗场所确定药物滴定速度。如病情紧急严重,身体状况良好耐受性可以,住院有良好监护条件时可以快速滴定至有效剂量;争取足量足疗程治疗;定期复查,认真评定疗效和不良反应,积极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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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精神分裂症患者如何进行规范的药物治疗?

抗精神病药物按作用机制可分为经典药物与非经典药物两类。经典药物又称神经阻滞剂,主要通过阻断D2受体起到抗幻觉妄想的作用,按临床特点分为低效价和高效价两类。前者以氯丙嗪为代表,镇静作用强,抗胆碱能作用明显,对心血管和肝功能影响较大,锥体外系副作用较小,治疗剂量比较大;后者以氟哌啶醇为代表,抗幻觉妄想作用突出,镇静作用很弱,心血管及肝脏毒性小,但锥体外系副作用较大。

近年来问世的非经典抗精神病药物通过平衡阻滞5-HT与D2受体,起到治疗作用,不但对幻觉妄想等阳性症状有效,对情感平淡、意志减退等阴性症状也有一定疗效。代表药物有利培酮、奥氮平、奎硫平、氯氮平等。

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应系统而规范,强调早期、足量、足疗程的“全病程治疗”。一旦明确诊断应及早开始用药。药物应达到治疗剂量,一般急性期治疗为期2个月。有些患者、家属甚至医生过分担心药物不良反应往往采取低剂量用药,症状长期得不到控制,达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治疗应从低剂量开始,逐渐加量,高剂量时密切注意不良反应,门诊病人用药剂量通常低于住院病人,一般情况下不能突然停药。

维持治疗对于减少复发或再住院具有肯定的作用。第一次发作维持治疗1~2年,第二次或多次复发者维持治疗时间应更长一些,甚至是终生服药。维持治疗的剂量应个体化,一般为急性治疗期剂量的1/2~2/3。美国精神分裂症结局研究组的研究结论是,经典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剂量不应低于300mg/日(以氯丙嗪折算),否则预防复发的效果会降低。非经典抗精神病药物维持剂量比急性期治疗量适当减少,但具体减少到何种程度,尚缺乏成熟的模式。

不管是急性期还是维持治疗,原则上单一用药,作用机制相似的药物原则上不宜合用。对于出现抑郁情绪、躁狂状态、睡眠障碍的患者可酌情选用抗抑郁剂、心境稳定剂、镇静催眠药,有锥体外系反应可合用盐酸苯海索(安坦)。

9. 精神分裂症患者如何进行规范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必须成为精神分裂症治疗的一部分。心理治疗不但可以改善病人的精神症状、提高自知力、增强治疗的依从性,也可改善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促进患者与社会的接触。

行为治疗有助于纠正病人的某些功能缺陷,提高人际交往技巧。家庭治疗使家庭成员发现存在已久的沟通方面的问题,有助于宣泄不良情绪,简化交流方式。(作者 / 云南省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 罗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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