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汪汪队立大功玩具(当三无汪汪队玩具流向市场)
动画片《汪汪队立大功》自2017年在国内播出后,吴某某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设计、开制玩具模具,架设多条生产线,大量生产“天天”“小克”等玩具产品。就这样,一批批假冒的“汪汪队”玩具产品开始流向市场。2021年4月,警方一举捣毁假冒汪汪队玩具生产窝点,抓获多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并扣押窝点内大量待销售“汪汪队”玩具。案件移送至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后,面对“零口供”的犯罪嫌疑人,检察官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在全面夯实案件审查证据的基础上,认定该案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侵犯著作权罪,应当数罪并罚。
这是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机构和职能整合为基础,秉承综合履职理念,创新履职方式,“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的缩影。通过创设“纵横协同,一体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该院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新路径探索,在不断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兼顾理论视野的拓展,继续完善构建纵向联动和横向协作的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为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点燃“强引擎”,助力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探索跑出“加速度”。
以上案为例,检察官在验看涉案产品时,察觉到部分玩具手感粗糙,制作工艺低劣,可能系不合格产品而存在侵害不特定消费者权益的隐患。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依靠技术调查官对涉案产品质量进行初步鉴定。经检测,扣押产品中有部分在机械与物理性能方面不合格,不符合产品安全国家标准,可能致使消费者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确定了这一关键事实后,检察官以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机制为依托,及时向市检三分院进行请示汇报,启动上下联动办案,通过市分院经验指导和区院扎实调查核实,为该案探索提起检察公益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静安区检察院将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查明事实及相关证据一并移送市检三分院。近日,市检三分院经过与被告人吴某某达成诉前磋商协议,被告人吴某某在国家级媒体上发布公开致歉声明,并对消费者发出产品使用安全警示。市三中院结合被告人吴某某向社会公开致歉等情节,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对吴某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余五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人民币二十二万元至人民币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作者:单颖文 武晶 王珺蕙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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