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波动(利息与利率)
利息是和信用相伴随的一个经济范畴,它是借贷资本或信贷资金的“价格”,是借入者付给贷出者的报酬,或者说代价。
利息来源于利润,是利润的一部分。
马克思说:“利息或者用借来的资本赚得的利润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利息就是利润本身的派生形式,是它的一个分支,因而只是以利润”形式占有的剩余价值在不同人之间的进一步分配。”
马克思关于利息来源与本质的理论称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即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西方经济学家关于利息来源与本质的理论则有古典政治学派和现代学派的演变历程,即古典政治学派从借贷关系与分配关系出发,认为利息是与分配理论相联系的一个范畴,利息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是资本所有者的报酬。而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则产生了“资产生产率说”、“节欲论”、“时差利息论”、“流动性偏好论”一系列经济学理论。
中国学者对利息来源与本质的认识则认为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利息来源于国民收入或者社会财富的增值部分,是社会纯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主要体现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经济核算、重新分配社会纯收入的关系。
那么利息如何转化为收益的一般形态呢?在现实生活中,利息被人们看作是资金所有者现所当然的收入。
利息是资本所有者的收益,不论职能资本家介入资本能否获得利润,利息到期必须支付。是由借贷双方在借贷时以一定利息率确定的,无论产业资本家的生产经营情形如何,都不会改变这个量,故可以直接用利息表现收益。利是先于利润而存在的,故在历史上早已将其作为收益的表现。
利息=本金*利息率(B=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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