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遇子贤解签(贤贤易色别解)

孔子遇子贤解签(贤贤易色别解)(1)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也。”(《学而》)

“贤贤易色”,朱熹注:“贤人之贤,而易其好色之心,好善有诚也。”钱穆说:“谓以尊贤心改好色心。”杨伯峻译:“对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李泽厚译:“重视德行替代重视容貌。”是皆把“色”理解为“女色”“美色”。

然“贤贤”是人之德,“好色”是人之情,二者不相干,也不矛盾,何以纠缠在一起?盖理学家要“灭人欲”,故以“好色”为害。

其实孔子对“好色”并未绝对否定,他只是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子罕》)“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季氏》)。孔子说“戒”,不是“灭”,说“未见”“如”,不是“易”。他只是希望人们像“好色”那样“好德”。

王念孙说:“《论语》贤贤易色,易者,如也,犹言好德如好色也。”但是“易”字并无“如”之义,于训诂嫌理据不足。

钱穆先生解“易”为“改”,李泽厚先生译“易”为“替代”,于字理有据,但事理难通。“尊贤心”能“改”“好色心”吗?“重视德行”能“替代”“重视容貌”吗?二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不相容关系,也不能发生置换反应。

仔细比较,杨伯峻先生译“重品德,不重容貌”,将“贤贤”与“易色”并列视之,解“易”为“轻”,在字理有据,于事理亦不悖,稍胜。但仍把“色”解为“美色”(“女色”),且据陈祖范、宋翔凤等人的观点,以为“以下三句,事父母、事君、交朋友,各指一定的人事关系;那么,‘贤贤易色’也应该是指某一种人事关系而言,不能是一般的泛指。”于是定这一句是指妻子,与“事父母”“事君”“交朋友”正好并列。然而原文并无“妻”“于妻”之类字样,何以于“父母” “君” “朋友”明确称之,于“妻”却隐而不名?

南怀瑾先生《论语别裁》认为,此“色”字乃“态度,形色”,非谓“女色”。“易色”是说“肃然起敬”。李泽厚先生在《论语今读》“记”中说:“‘易’亦有解作平易和悦者,即和颜悦色。”我以为,解“易”作“和悦平易”,即“和颜悦色”最为近理。

“贤贤易色”为泛名,“父母” “君” “朋友”是具称。尊重贤才,和颜悦色,平易近之;事奉父母尽心竭力;事奉君主能够献身,与朋友交往言而有信,都是与人相处问题,子夏连类而及,先广泛后具体,合情合理。

《论语》中“色”字凡27见,除“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戒之在色”和“东里子产润色之”外,大都指面部表情,即“脸色”,如“巧言令色”“色难”“有喜色”“有愠色”“正颜色”“色勃如”“逞颜色”“变色而作”“色庄”“察言而观色”“色思温”“色厉”等等。“贤贤易色”之“色”也是指“面部表情”。“易色”即平易和悦之色。

从句式结构看,“事父母能竭其力” “事君能致其身”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这三个短句,谓语部分都是陈述对主语怎么样的,即如何“事父母”,如何“事君”,如何“与朋友交”,那么“贤贤易色”与三句并列,句式结构应该是一样的,“易色”说明如何“贤贤”。和颜悦色而“贤贤”,明其心安理得,并非做样子给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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