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儿童性侵案例(为避免10岁女儿被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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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儿童性侵案例(为避免10岁女儿被性侵)(1)

一提到网络视频或者游戏,大部分家长都会把它视作洪水猛兽,不仅自己不会去沾,更禁止自己的孩子玩。

可是,有这样一位妈妈,在她发现女儿的异常后,她不仅及时地了解信息,还选择了在游戏社区发帖,甚至联系了和女儿关系密切的网友。

看到一位母亲公布了一段自己10岁女儿在网络上的经历,直接点开NGA(游戏玩家社区)的原文链接,深深地无助感向我袭来。

这位网名叫“豆芽菜黄了”的妈妈前些天看孩子不对劲,总是偷拿手机玩,翻看女儿的QQ聊天记录才发现,一个叫“克里斯”的up主教唆女儿与其文爱,并要求花钱养自己

文爱就是文字挑逗性,是一个新生的网络名词。就是文字爱爱的简称,即用文字做爱的意思,是通过双方文字描述和挑逗达到释放自己性需要的目的。

有关儿童性侵案例(为避免10岁女儿被性侵)(2)

有关儿童性侵案例(为避免10岁女儿被性侵)(3)

着急的母亲直接在网上找到克里斯本人,说明来意后,当事人克里斯并无悔过之意,直言上法庭,态度极其嚣张,声称妈妈这么做侵害了女儿的隐私权,还说自己并不在乎对方女儿。

有关儿童性侵案例(为避免10岁女儿被性侵)(4)

如果事情到这儿就结束了,科里斯尚且还能得到原谅,毕竟他也只是个15岁的孩子。抛开所谓的侵犯自己女儿隐私权不说,母亲也是个懂道理的大人,没直接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而是私下里联系男孩儿。

可谁知,科里斯非但没改过之心,还直接在自己的平台下公布了女孩儿母亲和自己的对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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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儿童性侵案例(为避免10岁女儿被性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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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许是觉得自己做的事儿被戳穿了,或许根本没有好坏之分的他跑到自己平台下找安慰。大多数脑残粉表示赞同,直接开骂,只有个别几个出来维护正义,能说什么,物以类聚?十几岁的你们真的懂自己在做什么吗,你们懂一位母亲焦急的心?

“我能说什么好,幸亏我没有这样的母亲”

“看到这种家长真的想一棒子打死”

“垃圾家长,就知道瞎。。”

一群自以为懂法的,却知法犯法,目中无人的男孩儿们,做的事情真让人寒心,在事件中站主动方的他,又怎能知道10岁的少女所接触到的信息,会对她本身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1.科里斯要求女孩使用文爱来交流,而对于10岁的女孩儿来说,很可能还不懂两性知识,很容易受到伤害。

2.科里斯以男女朋友的关系吸引女孩儿,却说从不在乎女孩儿,可见人品。

3.事发后,科里斯教唆女孩儿离家出走,甚至要自杀。

4.引诱女孩儿给自己花钱买白丝袜(是何意图,成年人都明白吧!

就以上任何一条发生了,做妈妈的哪一个不会爆炸?

如果在选择丢失掉女儿信任和女儿受到伤害甚至自杀中选择的话,无论是谁,都会取其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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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伸向未成年少年的魔爪——虚拟性交。

这件事的滋生源头在整个未成年网络群体,几乎所有社区都有未成年用户。而现在多数的网络社交群体呈现的社交特性几乎是一样的,日常交际最普遍形态,叫“嗑炮”,也就是所谓的虚拟性交。

嗑炮的意思是指聊天的内容是关于“炮”,例如语音做爱、娇喘等,有互动的过程。

而嗑炮在未成年人的群体内的流行程度是超乎我们想象的。这种简单的行为很容易被理解,因为未成年知识面其实很狭隘,聊天内容也没什么话题,也不懂社交技巧。于是以呻吟娇喘为主要内容的嗑炮,在未成年的圈子里,成了最通行的社交手段。

许多没玩过 b 站、从不看番剧、只是每天刷空间的少儿男女,对于磕炮这个行为也极为熟练。它是一种「社交行为」——磕炮、点赞、拉群、收藏等行为完全并行,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基础操作,没有人会觉得磕炮比起其他行为更出格。

换句话说,这并不仅仅是什么宅圈或者二次元的问题,而是整个未成年网络群体的问题。网上围绕嗑炮展开的网络短句也数不胜数,如:

【多读书多看报,少搞对象少嗑炮。】

【嗑炮需谨慎,爱我要走肾。】

除了这种常态化、普遍的、病态的虚拟性交,还有未成年人自己所谓的“黑话”,如:

「cdx,小偿暖你,嗑睡dd。」

这段话的意思是我是一名男生,想找个女孩,来和我连麦语音做爱就私信我,会给你 5-20 元的红包。换句话说就是年轻的嫖客在下单。

「gay cqy 久伴,不爱kp,公子音,眼缘。」

这段话的意思是我是一个 gay,想处个长期的暧昧对象,不喜欢语音娇喘之类的事情,我声音好听,你要觉得可以就私信我,能不能处朋友可以试试。

像这种5-20元的红包都属于很初步的虚拟性交易了,再大一点的就是若干未成年人聚合起来办“青楼”,被拉进群的“客官”提供红包,有成员均摊。

在这种封闭的语言系统下,外人乍一看是很难懂得,成年人更是与这种语言产生天然性屏障。

所以这对未成年的教育监护又产生了很大的障碍。仅10岁女童学习文爱出现在大众视野中,是不是说明未成年已经成为一个极易受侵害的群体呢?

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应该怎么样引导、教育未成年对性知识的认识呢?我们是否应该重新定义侵害,考虑到虚拟交际方式呢?

妈妈的做法很棒,从查清是谁开始,该妈妈就镇定沉着地面对着一切,先和男孩儿讲道理,让其离开自己的女儿(并没有要破坏男孩儿名誉的任何意思)。

直到男孩儿将一切公布于网络,说要法律摄入时,母亲依旧冷静和男孩儿对峙,男孩儿从开始的强硬到后面服软,也一直在引导要做个好孩子。

话说,这正是男孩儿妈妈应该做的事情,他妈妈究竟在哪儿,自己的孩子不好好教导,走到社会上还要麻烦别人,好在男孩儿遇上的是这样一个母亲,这种事情谁被逼急了不会发火?

倒是男孩自己,自视甚高,低估了母亲(家长)的力量,你以为在你浅薄的世界观里,能有几分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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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儿童性侵案例(为避免10岁女儿被性侵)(9)

如果不深入了解女儿所喜欢的东西,你永远没法知道她在想什么?

有关儿童性侵案例(为避免10岁女儿被性侵)(10)

有关儿童性侵案例(为避免10岁女儿被性侵)(11)

可见,女孩是缺乏和别人交流和沟通的。从她的动态可以推测出,她是孤独的,甚至已经有点人格变态、扭曲。

父母离异,母亲忙着挣钱养家,没时间陪她,缺少和她的沟通交流,所以小女孩通过在网络上找人聊天,寻求关心,对“大哥哥”产生依赖与好感。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指出,正是母亲平时的轻视导致女儿沉迷网络,喜欢和不曾接触的人建立亲密关系。

女儿在和妈妈的对话里说:

有关儿童性侵案例(为避免10岁女儿被性侵)(12)

或许只有经历些什么才能让父母重视起自己的孩子,但这总比从未注意到好,至少母亲一直在为女儿努力着,单身母亲本来就不容易……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这位母亲无疑是侵犯了女儿的隐私权,但作为监护人,家长有责任教导子女避免不良行为,尤其在10岁这个正处于对什么事都充满好奇心的年纪。

这位妈妈只是错在事发时,想靠自己的规劝让别人离开女儿,而没有意识到女儿之所以找科里斯,是因为母亲不理解自己

母亲无疑是孤独的,一个人带着女儿,本就特殊的家庭让她处处敏感;

女儿是孤独的,母亲处处拿自己和别人比,无人陪伴;

男孩儿也是孤独的,15岁的他犯了错误,也只有独自面对网络,独自承担所有,甚至动用法律与对方周旋,从头到尾都没有家人的出现。

事情在网上发酵后,警方已经介入。

儿童情色,这个一个人类不该触及的底线,也是一场家长、学校、社会必须打赢的硬仗。

然而这场战最艰难的地方就在于,到底是什么让我们的孩子如此孤独,选择离开自己的亲人,去相信那些会伤害他们的坏人。

如果孩子真的想玩游戏,那请你陪她一起,不要让她一个人陷在任何未知的地方。

文章作者:剑圣喵大师,高校心理学教师,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签约作者,青年学术带头人,省心理指导委员会理事,著有《优秀的人,从来不会输给情绪》,个人剑圣喵大师(ID:swordpain)愿得我心如明月,独映寒夜迷途人。

有关儿童性侵案例(为避免10岁女儿被性侵)(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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