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扣除甲供材料费(在进度款和结算时如何扣除甲供材料费)
参与了两个工程涉及到甲供材,但是在扣除甲供材的方法上确没有明显的规定,合同中未明确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时如何进行甲供材料的扣除。
问?
1.合同中仅约定了甲供材料名称未明确数量,如何在月度付款中进行扣除甲供材料费用?
如果明确了数量,又该如何扣除?
2.合同中仅约定了甲供材料名称未明确数量,如何在工程结算时进行扣除甲供材料费用?如果明确了数量,又该如何扣除?
3.甲供材料是否参与分部分项中的管理费、利润取费,措施费是否也按照包含甲供材料费的分部分项费用进行记取?
4.结算时,甲供材是否参与规费、税金记取?
火流星回复:
1、把定额中甲供材料费扣除就行了。既然明确了数量,意思就是双方确认此工程量不管增减不做变化。甲方只提供材料数量,如果实际工程增加,乙方就赚了,实际工程减少,乙方就要自己购买。(没见过这种方式)。套定额直接扣除定额中的材料费就行了
2、未明确数量,就以最终结算量为准。甲供材料数量就是材料的定额损耗量(包括损耗)。这种情况一般施工单位要赚,施工单位在给甲方报材料计划时,往往会虚报实际用量,比如实际消耗110,定额算
出来120,施工方就会报120,把剩下的10卖掉。结算时按甲供材料数量和乙方结算。(如果超过定额损耗量就按定额损耗量结算,超过部分应从乙方结算款扣回)。
3、个人认为应当计取,材料是大头,甲供材料并没有减少施工方的现场管理义务。利润和管理费要收。且乙方应当收取甲供材料 采购与保管费,这个要在合同中约定。
4、要参与规费,税金计取。就拿收税来说。政府部门不会因为你是甲供而少收税吧。
伊翁回复:
1
首先肯定甲供材料价款要参与工程各项费率的计取;
2
甲供材料数量的确认:
(1)甲供材料实际使用量小于定额内统计数量(含材料损耗量),在不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下应属于节约用材。例如:工程量为1000m2石板材地面,定额内的石板材材料用量统计是1040m2,而甲方实际采购的数量是1010m2,这样的话应该按实际用量1010m2扣除甲供材料款,而不能按定额消耗量的1040m2扣除,其中30m2的石板材属于施工单位采用合理施工工艺节约的用量。
(2)甲供材料实际使用量大于定额内统计数量(含材料损耗量),存在浪费材料或有转移材料的可能。例如:工程量为1000m2石板材地面,定额内的石板材材料用量统计是1040m2,而甲方实际采购的数量是1100m2,这样的话应该按实际用量1100m2扣除甲供材料款,而不能按定额消耗量的1040m2扣除,其中多出的60m2的石板材属于施工单位不合理施工造成的浪费,应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3
甲供材料价格确认:
(1)投标前甲方指定甲供材料价格,结算时按指定价格扣除。但应按实际采购价计算甲供材料的现场保管费给施工单位,如果由施工单位采购、运输的,应另行计算采购费用及运输费用。
(2)投标前只有指定甲供材料名称的,没有定价的,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可能存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将已确认的甲供材料价格恶意降低。个人认为扣除的价格,应按控制价的甲供材料价格同比例优惠后扣除(同比例优惠指中标价/控制价),若没有控制价的话应按信息价同比例优惠后扣除。
x7y3g回复:
对投标前只指定甲供材料名称,没定价的,进度款支付时以投标价按支付比例扣除,结算时按投标价扣除。通常,对未定价的甲供材在施工阶段会确定的。确定后按定价扣除。
《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头条号:帕克白羊》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