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员工拒签合同双倍工资案例(合同约定与承诺报酬不一样 员工辞职工资大幅缩水)

合同约定与承诺报酬不一样 员工辞职工资大幅缩水

经协调员工拿到足额工资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吴业园 文/摄 许钦/视频)近日,市民李小姐向记者反映,称其在一家劳务公司上班遭遇“阴阳合同”,工资核算及任务完全不一样,导致大家纷纷辞职,工资结算时“缩水”不少。

市民李小姐告诉记者,她于今年8月份从网上人才网看到一份劳务公司的招聘,便与公司联系上门应聘。“应聘的时候,公司承诺每个月无责底薪3000元,可是当她上班12天后,公司提供的合同内容却是有责底薪3000元,而且必须招满5个员工。”李小姐表示,当时入职后一直要求公司签订合同,公司负责人一直在拖,当她做了12天后,公司才提供一份合同,可是内容与应聘时的承诺完全不一样,她和其他员工非常不满,认为公司在欺骗员工。

浙江员工拒签合同双倍工资案例(合同约定与承诺报酬不一样 员工辞职工资大幅缩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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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李小姐与公司多次沟通均无果便提出辞职。让李小姐意想不到的是,公司给她的工资只有570元,其中7天试用期一天工资只有50元。“我们对公司的做法非常气愤,便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其工作人员也帮我们协调,可是公司不同意,事情就一直拖着。”李小姐无奈地说道。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劳务公司负责人。据其介绍,李小姐入职后招一个员工就得500元,但是她没有完成任务;至于试用期每天50元的约定,当时在招聘时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不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最后,在记者与劳动监察部门的共同协调下,劳务公司以每天84元的标准结算工资,李小姐也顺利拿到了1008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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