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王堆帛书五行释文(马王堆帛书五十二病方容量单位)
燔 ,冶乌 (喙)、黎(藜)卢、蜀椒(菽)、庶、蜀椒、桂各一合,并和,以头脂□□□布炙以熨,卷(倦)而休(三五○)。
取阑(兰)根、白付,小 一升,舂之,以 、沐相半洎之, (才)□□,置温所三日,而入猪膏□□(四一五)者一合其中,因炊【三】沸,以敷疥而炙之。干而复敷者□。居二日乃浴,疥已。●令(四一六)。
一,KT :KT 者有牝牡,牡高肤,牝有空(孔)。治以丹□□□□□□□□□□为一合,挠之,
马王堆帛书《五十二病方》只小的容量单位只有“合”,见于以上三处。无“籥”,无“撮”,无“圭”。
“合”“籥”“撮”“圭”,换算形成于东汉。
• 1 合 = 2 龠 = 20 毫升
• 1 龠 = 5 撮 = 10 毫升
东汉铜合青铜质,形似小勺.地身为侈口筒状,有长柄,柄端有环。量柄靠近口沿处刻有铭文“合”。长17.3厘米,量身外口径4.20厘米,内口径3.95厘米,外底径3.01厘米,内底径2.65厘米.高2 .61厘米,深量2.48厘米,壁厚0.15厘米。以细沙实測,推算容积19.71亳升.重99.1克.
铭文“合” 东汉铜合
从文献记载看,战国后期时可能出现了“龠”、“合”容量单位。“侖”原义为竹乐管,《说文•南部》载:“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合”初为合闭嘴巴之义。二者大约在战国后期时演变为一种小容量单位。
《广雅•释器》载:“龠二曰合。”《广雅•释器》也说:“龠十曰升。” 龠、合间进位关系不确定,也还未与升、斗制相结合,形成系统的容量单位体系。
《说苑•辨物》则曰:“十龠为一合,十合为一升。”
居延汉简 的“合”与“龠”
《居延汉简甲乙编》 305.16(乙224版)正月余粟大石五百一十七石六斗一升少合五百一十。
《居延汉简》268. 12“出盐二升九龠。”简146. 56:“升二龠。”《居延新简》EPT50. 29:永始三年,计余盐五千四百一石四斗三龠。”从出土实物来看,西汉有自铭“大半龠 ”铜量;按《汉书·律历志》载新莽铜嘉量“右耳为合、龠”;东汉容“一龠”量器多见,惜未见自铭。即使两汉简帛文献亦很罕见,三国吴简大量粮食计量记录亦未见使用。 从汉简中的用例来看,“龠”一般并非称量粮食,而是用来量“盐”的,推测与秦汉食盐定量制度有关,按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233:“车大夫酱四分升一,盐及从者人各廿二分升一。”二十二分之一升,约为一龠。又,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182:“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爵者,及卜、史、司御、寺(侍)、府,口(粝)米一斗,有采(菜)羹,盐廿二分升二。”“廿二分升二”约为两龠,但秦简中未见用“龠”称量者,而是见于汉简。
大半龠
藏中国历史博物馆。 器形类秦量而小。 器上刻有“ 大半龠” 三字 , 口 径 当今3 . 7 X 2 . 1 、深 1 . 3 厘米 , 容小米7毫升。从其 拓文 书体 上 看 出, 这 是 汉器, 汉代 的一龠 , 当今1 0 毫升 , 二龠为合, 十合为升。 此与秦方升容200毫 升者正合 , 汉初多因秦制 , 这也是一个例证。
大半龠
汉书·律历志上所记王莽改革度量衡,“十斗为斛”,斛成为“龠合升斗斛”五量之一 ,在官方记载中,斛明确替代了桶的位置。西汉量器称为“甬桶”,自王莽至汉末的容为十斗的量器,皆自称为“斛”。由发现的量器来看,新莽时期“侖、合、升、斗、斛”的五量制已经完善,1升约合200毫升,并且圭、撮等小容量单位已被广泛应用,其间的进位关系也已成熟。文献中还载有一些小量值的容量单位。《孙子算经》曰:“量之所起,起于粟,六粟为一圭,十圭为一撮,十撮为一抄,十抄为一勺,十勺为一合。”《隋书-律历志》引“《孙子算术》曰:六粟为圭,十圭为秒,十秒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一说抄作秒,二说将秒与撮的位置对调了。而《夏侯阳算经-辨度量衡》却说“十粟为一圭,十圭为一撮,十撮为一抄,十抄为一勺,十勺为一合”,这与《孙子算经》中各个单位的进位关系相一致,但却以“十粟为一圭” 。这些记载与由实物所得的不同,因此以实物为准,四圭应为一撮,五撮合一侖。
汉代度量衡标准经刘歆修订后,容积单位有斛、斗、升、合、龠五种,其换算关系为:1斛等于10斗;1斗等于10升;1升等于10合,1合等于2龠。这时的1升也相当于今天200毫升左右。
《汉书•律历志》的原文,本即“合龠为合”,亦即“二龠为合。
《唐六典》指出:“凡量,以租黍中者,容一千二百为龠,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三斗为大斗,十斗为斛。”《唐律疏议》、《旧唐书》所载,与此略同。
《旧唐书·食货志上》云:“凡权衡度量之制:度,以北方柜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量,以柜黍中者容一千二百为龠,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三升为大升,三斗为大斗,十斗为斛。权衡,以柜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调钟律,测暑景,合汤药及冠冕,制用小升小两,自余公私用大升大两。又山东诸州,以一尺二寸为大尺,人间行用之。其量制,公私又不用禽。合内之分,则有抄撮之细。”
1970年,陕西咸阳市底张湾出土 1件始建国铜龠 器为圆口、平底,器外壁周围刻有精美的夔凤纹。器有长柄,柄端有环。柄上铭刻“律量籥,方寸而圜其外,庣旁九毫,冥百六十二分,深五分,积八百一十分,容如黄钟”,背面铭刻“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铜龠通长13厘米,高1.37厘米,口径3. 7厘米,实容10毫升,折合1升容200毫升。
籥 龠(yue,音月)、合、升、斗、斛(hu,音湖)。
东汉铭文药量,四器自铭为“合”“籥”“撮”“圭”“刀刲”(熊长云文)。证实了东汉的药用容量单位体系。其中,合、籥、撮、刀圭的实测量值分别为20 ml、10 ml、2 ml、0.5 ml,推算进制为1合=2籥,1籥=5撮,1撮=4刀圭。
“合”“籥”“撮”“圭”“刀刲”
西汉 大云山江都王陵 “龠”铭文耳杯
漆器共509件。器类有耳杯、盘、奁、樽、卮、匜、盛、盂等。耳杯328件-椭圆形口,耳缘上翘, 弧腹,平底。依形制差异,分七型。G型90件。
M1 :4653,耳正面绘涡纹与勾连 纹。外底针刻铭文“绪杯容一籥廿七年二月 南工官监延年大奴固造”。口长6、连耳宽 5、底长3.2、底宽2、通髙1.8厘米。
M1 :4653
M1 :4653
M1 :4653
文学的“合,龠”论述
北宋 苏轼 《书东皋子传后》
予饮酒终日,不过五合,天下之不能饮无在予下者。然喜人饮酒,见客举杯徐引,则予胸中为之浩浩焉,落落焉,酣适之味,乃过于客。闲居未尝一日无客,客至,未尝不置酒。天下之好饮亦无在予上者。常以谓人之至乐,莫若身无病而心无忧。我则无是二者矣。然人之有是者,接于予前,则予安得全其乐乎?东皋子待诏门下省,日给酒三升,其弟静问曰:‘待诏乐乎?’曰:‘待诏何所乐,但美酝三升,殊可恋耳。’今岭南法不禁酒,予既得自酿,月用米一斛,得酒六斗。而南雄、广、惠、循、梅五太守,间复以酒遗予。略计其所获,殆过于东皋子矣。然东皋子自谓五斗先生,则日给三升,救口不暇,安能及客乎?若予者,乃日有二升五合,入野人、道士腹中矣。
黄庭坚《山谷题跋》
黄庭坚记载:“东坡居士极不惜书,然不可乞。有乞书者,正色诘责之,或终不与一字。元祐中锁试礼部,每来见过,案上纸不择精粗,书遍乃已。性喜酒,然不过四五龠已烂醉,不辞谢而就卧。鼻鼾如雷,少焉苏醒,落笔如风雨。虽谑弄皆有意味,真神仙中人。”
汉 律历志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1),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2),用度数审其容(3),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4),以井水准其概(5)。合龠为合(6),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7)。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圆)其外,旁有庣焉(8)。其上为斛,其下为斗(9)。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魔爵禄(10)。上三下二(11),参(三)天两地,圜(圆)而函(含)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其圜(圆)象规,其重二钧,备器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12)。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焉(13),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14),大司农掌之。
(1)龠(yuè):古代容量单位。两龠为一合。合(gě):古代容量单位。一升的十分之一。(2)龠:此指古代的一种管乐器。(3)用度数审其容:因度量长短而审及其容量。(4)此言一龠盛一千二百粒黑黍。(5)以井水准其概:言盛满以水平为准。(6)合龠为合:二龠为一合。(7)五量:即龠、合、升、斗、斛。嘉:善也。(8)此言五量之法。《补注》引《律吕古谊》云:“以二千倍黄钟之积为一斛,此古法也。黄钟积八百十分,则斛积百六十二万分。制法,以其尺再自乘为内方,规其外为圆,故深必一尺,容受不足,则微增其方圆;又不足,则旁庣以足之。”庣(tiāo):凹下或不满之处。 (9)上斛、下斗:孟康曰:“其上,谓仰斛也。其下,谓覆斛之底,受一斗。”(10)縻:散也(晋灼说)。(11)上三:指斛,及升、合。下二:指斗及龠。(12)钧:孟康曰:“三十斤为钧,钧万一千五百二十铢。” (13)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对此解说不一。孟康曰:“反斛声中黄钟,覆斛亦中黄钟之宫,宫为君也。”臣瓒曰:“仰斛受一斛,覆斛受一斛,故曰反覆焉。”《补注》引《律吕古谊》云:“斛重二钧,其厚近鑮钟(古乐器),何以知之?以其声中黄钟之宫耳。”“其声无不中本律之黄钟,惟其容受不同,则音韵有高下耳。”(14)太仓:官署名。有令丞,属大司农。
《汉书·律历志》说,汉代的量器“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槩(gai,音概)。”又说,“龠者,黄钟律之实也”。意思是用黄钟律管的管腔作为当时最小的量器单位——龠,选用北方黑色谷子的适中者,用1200粒可以装满一律管,或者用井水装满一律管,其容量就是一龠。用黍子测量容量好理解,可为什么要用井水测量呢?这是因为井水与地面水相比,一个是杂质少,比较干净;再一个是井水的温度变化不大,密度恒定。《汉书·律历志》又说,“十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据测算,汉代的一龠为现代的10毫升,一合为20毫升,一升为200毫升,一斗为2000毫升,一斛为20000毫升。
《汉书·律历志》说,“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意思是用权称重量的单位分为铢、两、斤、钧、石。本来也是起源于黄钟律管所产生的重量,一律管的容量为一龠,一龠可容1200粒黍,其重量就是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据测算,西汉时期的一铢约为现代的0·65克,一两为15·5克,一斤为248克,一钧为7440克,一石为29760克。现代人做过试验,测量1200粒黍的重量为7·4克,即为一龠十二铢的重量,每铢约合0·62克,与西汉时期的一铢相差无几。
新莽铜嘉量
新(王莽)始建国元年(9)颁行的标准量器,以龠、合、升、斗、斛五量具备,故名嘉量。正中的圆柱体的上部为斛,下部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上截为合,下截为龠。器外有铭文,分别说明各部分的量值及容积计算方法。新莽嘉量制作准确,刻铭说明详细,在我国度量衡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现存台湾省。
新莽铜嘉量
新莽铜嘉量 铭文
器以斛量为主体, 圈足为斗量, 左耳为升, 右耳上为合, 下为龠量。外壁正面有81字总铭, 背面分别刻斛、斗、升、合、龠量之径、深和容积。这样在一器之上不但可以直接测得个容量单位的量值, 而且可以通过对径、深各个部位的测量, 得到精确的计算容积, 从而推算出当时的标准尺度。由"其重二钧",称其总重, 还可以得到重量之标准值。铭文:"黄帝初祖,德币于虞。虞帝始祖,德币于新。岁在大梁,龙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民。据土德受,正号既真。改正建丑,长寿隆崇。同律度量衡,稽当前人。龙在己巳,岁次实沉。初班天下,万国永遵。子子孙孙,享传亿年。
斛容 20097.5毫升 合容 21.125毫升 斗容 2012.5毫升 龠容 10.65毫升 升容 191.8毫升
1924年此器在故宫博物院坤宁宫再次被发现,以刘复所测为最精细,综合各种测量数据, 得1约合200毫升、1尺约合23.1厘米、1斤约合226.7克。
1斛=10斗,1斗=10升,1升=10合,1合=2龠。
嘉量是中国古代对体积的标准量器,全器分斛(音hu,同"胡"音)、斗、升、合(音ge,同"革"音)、龠(音yue,同"月"音)五个容量单位。是根据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的古制设计。1978年,学者刘复、马衡、励乃骥等人对台湾 故宫博物院所藏新莽铜嘉量作了精确地测量和计 算,得出:1 尺=23.10 cm,1 升=200 mL,1 斤=224 g。考虑到传世新莽铜嘉量的唯一性,可将新 莽权衡的标准厘定为 1 斤=220 g。这三个单位量 数值,后世称为“古”制,是后世度量衡小制的基础。
莽量拓本
莽量全称“新莽嘉量”,传为王莽改制时期的度量衡器,根据记载,王莽于篡汉以后的始建国元年下令刘歆铸造此器,合斛,斗,升,合,龠五种从大到小的计量单位于一器,主桶身的上部为“斛”,下部为“斗”,右耳为“升”,左耳上部为“合”,下部为“龠”;二龠的容量等于一合,十合等于一升,十升等于一斗,十斗等于一斛。起到便利使用的目的。
此为故宫所藏的莽量,为清乾隆初年有人进献,后在乾隆九年(1744),乾隆皇帝下令仿制,放置于北京和沈阳故宫中。该原物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莽量铭文根据《隋书·律历志》记载如下:
“黄帝初祖,德币于虞。虞帝始祖,德币于新。岁在大梁,龙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民。据土德受,正号既真。改正建丑,长寿隆崇。同律度量衡,稽当前人。龙在己巳,岁次实沉。初班天下,万国永遵。子子孙孙,享传亿年。”
在每一个量器部分上,也都有铭文。斛量上的铭文如下:
“律嘉量斛,方尺而圆其外,庣旁九厘五毫,冥百六十二寸,深尺,积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该拓本上钤“故宫博物院古物馆景(影)印金石书画之记”,推测为曾任故宫博物院院长的易培基所赠。
莽量拓本
章太炎先生在拓本右上书有考据文:
莽量见《西清古鉴》,清亡后守宫者以拓本影印为此,世皆目为真器。余颇疑之,自“皇帝初祖”至“享传亿年”八十一字,见《隋律历志》所录王显达所献莽铜权铭。斛铭“律嘉量斛”至“容十斗”,三十三字,亦见《隋志》,盖刘徽、祖冲之所传“斗、升、合、龠”。诸铭则仿是而著焉。
临晋厨鼎
西汉,1972年西安市大白杨库征集。高17.7厘米 口径12.9厘米 最大腹径21.4厘米 耳高6.2厘米 足高7厘米。现藏西安博物院,系未曾对外展出文物。 器呈扁圆体,盖与器母子扣,圜形底。盖上有三个环形钮,附耳微曲,下承三兽形蹄足,腹部有一道凸弦纹,在盖面与腹上均有铭文。盖面有铭文三处,分布于三耳之间,分别为“乙廿三”、“名卅二”和“临晋”。上腹两耳之间共有铭文三处。一侧铭文为4行,由右而左竖读为“乙廿三九斤五两一斗一升”。另一侧有两处,靠左边的为横向两行,从左至右读为:“临晋厨鼎一合容口斗口升重七斤十两并重九斤十两。名卅二。”,靠右边一处从右向左读为“临晋重……”仅能辨认三字,其余均残损。盖上的铭文两处分别为前后两次刻,“乙廿三”与腹上“乙廿三九斤五两一斗一升”同时刻。“名卅二”与腹“临晋厨鼎一合……”同时刻,腹部另一处刻“临晋……”是原刻的。可能铜鼎改变使用地方,将原铭文磨去再刻新的铭文,即新的使用处。临晋在战国时属魏地,秦时置县,武帝改为蒲津关,位于今陕西大荔县境内。根据器型和铭文中地名“临晋”的所属年代判断,此鼎为西汉早期器。
临晋厨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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