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不送货上门的后果(顺丰不上门必赔付)
近日快递服务商顺丰推行“不上门必赔付”服务正式落地武汉,简而言之就是寄递的货物要登门送达,首批试点的50个城市名单也正式出炉:
顺丰“不送货上门必赔付”试点城市
顺丰推出的这项服务也引起了热议,规定同时指出,如果顺丰快递员未经过客户同意的前提下没有送货上门,经过核实后可以赔付5元优惠卷,用户可以在后续下单和服务时继续使用。
规定同时指出,一些特殊情况不在赔付范围,比如用户多次拒接或者没有及时取得联系、用户偏好不送货上门以及因为疫情管控原因等等。
针对顺丰这样的新规,网友也产生了不同的意见,大致分为三大类:一类认为这本就是应该的;二是认为在和客户沟通的基础上做好服务就可以;三则是认为更喜欢快递员将物品放进快递柜。
部分网友意见
部分网友意见
部分网友意见
部分网友意见
其实我认为,站在市场服务、客户需求、顺丰平台与顺丰快递员的角度看,推行不上门服务必赔付这项规定有利就有弊,并没有在四者之间建立一个良性的循环,因为赔付的这“5元”成本一旦成型,谁该为这笔支出买单显而易见,且并不一定能够很好的适应更多的客户,关键在于要从快递寄送服务费用的根本上去考虑。
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从河北石家庄市区某地寄送一份文件到河北沧州市区某地的顺丰快递服务是13元,那么这13元到底包括了什么?
快递员揽收的费用肯定有了,中途运输环节费用肯定有了,那么货物到收货地后的费用包括了多少,如果13元快递费用只包括收和运输环节,那么顺丰推出的这项规定就是在寻求增强服务的路径,如果这13元包括了寄到收的全流程,那么赔付5元属于承担一定的非正常服务的成本。
而回归到服务市场的根本角度去讲,应该立足计费标准的实际和客户下单选择去推进服务功能,单纯来说“不送货上门就赔付”的活动还是有些刚性了。
比如可以在下单服务选项里让客户去选择,一方面客户可以选择预约派送时间;另一方面客户可以选择不送货上门,放到快递柜或者指定代收点的方法;第三方面时如无法接通电话或者收货时间不明确时,客户的方案是什么要大致指出来,这些需要客户下单端给到顺丰平台、快递人员一个筛选性需求选择。
其次是让费用明细更详细,比如全程13元的费用,派送环节客户承担的成本是多少,如果客户选择能送货上门的全额收费,如果指定地点或者不送货上门的可以减免掉派送环节客户的成本,说到底还是一个快递服务费用明细是否清晰的问题。
所以细看下来,顺丰这项规定会有一定的连锁反应,因为快递小哥服务的态度以及是否送货上门都会影响其收入,还要考虑更多的揽收寄送服务,而客户需求不同对规新定的反应也不同,不送货上门必赔付的试点就该谨慎和细化一下。
就拿我举个例子:比如13元的快递服务费用,通常我是没办法送货上门的,所以我希望顺丰的服务场景是这样的。
13元的明细具体一点:比如揽收环节3元,寄送环节6元,派送环节4元,其中派送上门到客户手中客户需要承担的成本是2元,我希望平台结合我的下单需求和费用明细来服务。
比如我下单时可以选择“不用送货上门、送到附近指定地点或者无法联系时告知附近的取货点即可,然后针对于我喜欢的方式,因为不用送货上门,平台方可以减免掉一部分派送费用,比如按12员或者11元而非全额的13元去收费。
这就是我不太认同顺丰“不送货上门必赔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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