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

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1)

近年来,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多地建立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那么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对应什么职称呢?

安徽、四川、福建、黑龙江等地区之前就颁布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江苏在前几日也发布了相关通知。

江苏

省人社厅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打通了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通道。列入该目录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等26项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

一级注册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2)

安徽

从《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通知中得知:

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

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3)

四川

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过着助力工程师职务。

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4)

福建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1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

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5)

黑龙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现就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职称。

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6)

浙江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通知: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7)

海南

《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通知: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8)

湖北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一级注册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

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二级建造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9)

更多职称消息请关注平地起网校:http://www.pidiqi.cn/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