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名单 浙江职称社会化评价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名单 浙江职称社会化评价(1)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11月1日记者从浙江省人社厅获悉,该省人社厅、科技厅日前印发文件,决定试行职称社会化评价,博士后留企业,全部确认为副研究员职务。

浙江省人社厅、省科技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科研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从制度上鼓励博士和博士后到企业从事科研工作,支持优秀科研人才投身企业发展。

未来浙江科研人员的职称评价会有什么变化?按照这份意见,未来将面向在浙江省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单位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科技服务工作的企业科研人员,探索开展职称评价制度改革。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注重考察科研人员将先进技术或理论用于实际工作能力、开拓性研究能力和科研成果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实际效益。

意见规定,博士学历企业研发岗位人员,原则上必须聘任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后留企业,全部确认为副研究员职务,博士后工作期间取得标志性重大成果的,可提交评委会直接晋升研究员职务。

其实,科研人员的职称改革在全国层面已经于今年下半年悄然拉开。今年9月,人社部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提到,逐步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市地或中央级科研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地方科研单位。

博士、博士后留在了用人单位就有职称,这符合改革的精神吗?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人社部在部署研究人员职称改革制度时就明确提出,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包括以用促评、聘后管理等内容。

对于科研人员用和评的衔接,人社部也有一些具体措施,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评审,或推荐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参加外部职称评价,并将通过职称评价的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降低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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