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无照经营怎么处罚(无证商户急于线上经营)
商家明明没有经营许可证,为什么能“无证”变“有证”并通过网络平台的审核,开展线上宣传推广?原来,入驻商家和网络平台员工里应外合造假证。
6月30日至7月7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对这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系列案件的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提起公诉。
7月12日至8月4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对上述5名被告人分别作出判决,其中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李某的同事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三名商户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五个月不等,并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2000元。
嗅出“商机”
伪造证件帮助取得上线资格
经营一家烘焙店一直是黄女士的心愿。2021年10月,她盘下一家店铺,装修、购买设备、申请许可证……按部就班地准备着一切。
2022年1月,烘焙店试营业,生意不太好。为了提高店铺知名度和销售额,黄女士联系某网络平台,准备开拓线上市场,进行线上推广和销售。令黄女士没想到的是,市场监管部门经过现场检查,认为烘焙店需要进行部分整改,食品经营许可证未能如期申办下来。由于上传、审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上线网络平台的必经程序,心急的黄女士向平台负责商户认证的员工李某道出了实情。
认证通过一家,就能获得相应提成,其实李某与黄女士一样也希望早日促成此事。几番沟通后,脑筋“活络”的李某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由他本人为黄女士伪造经营许可证。
“造假是犯法的啊!”见黄女士有些犹豫,李某“安慰”道:平台只进行书面审查,对许可证的真假没人较真,不存在事情败露的危险。黄女士犹豫再三,最终还是决定按李某的计策行事。事情也真如李某所言,烘焙店顺利上线,事后黄女士向李某支付了200元“感谢费”。
“戏精”上身
一人分饰两角哄抬“感谢费”
李某以20元的成本找他人通过修图软件伪造了经营许可证,转身便收了黄女士200元“感谢费”,不费吹灰之力“净赚”180元。这次成功,让李某尝到了“两头甜”的滋味:既可以拿到公司提成,又能赚“外快”,何乐而不为?但李某认为“一单”200元的“感谢费”还少了点。
“感谢费”如何提价?李某煞费苦心,自导自演了一出“好戏”。
“感谢李哥帮我出点子!没有证,啥都办不了,可真急死我了……”
“有你李哥在,假证的事别人发现不了,你就安心赚钱吧。”
“您做的证以假乱真!商铺上线以后引流很成功,这个月销售额涨了三成。这点心意您收下!”
……
此后,凡是找李某“通融”的无证商户,都会收到李某有意发送的上述聊天截图。聊天截图的最后,是对方向李某转账500元表示感谢的记录。
其实,聊天内容是李某一人分饰两角伪造的,除了借此显示自己“神通广大”,能够帮助无证商户伪造证件取得上线资格外,更重要的是暗示对方“感谢费”是500元。
算准了前来求助的商家都心急如焚,李某积极主动为对方提供造假帮助,甚至将平台另一位负责商户认证的同事陈某发展为自己的“下线”,两人配合着为无证商户提供上线服务。
难逃法网
伪造证件系列案件浮出水面
2022年3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某商户无证线上经营。商户负责人在接受调查时,将找李某伪造证件的事和盘托出。
检察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李某开展讯问
“最初,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时,只认定李某一人伪造了一本证件。”办案检察官介绍道,在逮捕后继续侦查环节,思明区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通过手机聊天记录等信息梳理犯罪嫌疑人伪造证件的情况,纠正遗漏的犯罪事实。5月,李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经查明,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李某共伪造国家机关证件15本,从中获利2380元。其中,卫生许可证9本、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娱乐经营许可证1本、特种行业许可证1本,涉及餐饮店、美容店、美发店、飞行体验馆等商户,有的商户等不及证件办下来就提前造假证,还有的因为完全不符合申办许可证条件选择铤而走险办假证。
检察机关通过梳理在案几十个G的电子数据,发现还有其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事实,针对多家商户责任人以及陈某共同实施伪造证件的行为,向公安机关发送书面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至此,这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系列案件完全浮出水面。
作者:董文静 郑心敏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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