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78章解析(道德经第七十九)

第七十九章[原文],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道德经78章解析?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道德经78章解析(道德经第七十九)

道德经78章解析

第七十九章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①,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②!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③。有德司契,无德司彻④——天道无亲,常与善人⑤。

[通释]

和解大的怨恨,心里一定还会记着怨恨,用感化来回报怨恨,怎么能算好!所以圣人握有讨债的契约也不向人索取欠债。有循道而行品质的人掌握着契约,没有循道而行品质的人就依靠苛捐杂税——天道对谁也不偏爱,它总是帮助遵循它的好人。

[注释]

①和大怨,必有余怨:和解大的怨恨,心里一定还记着怨恨。和,和解。余怨,残留的怨恨。

②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用感化来回报怨恨,怎么能算好。“报怨以德”这个短语王弼本在六十三章,据对应意义挪至此。报,回报。以德,用感化、退让、忍辱负重的态度。以,用……来。安,怎么。可以,能。为善,算最好。为,算做,算是。善,好的品质,好的方式。

③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所以圣人握有讨债的契约也不向人索取欠债。左契,收债的凭据,契约左边的一半。古代借债时,在木板上写清借债内容,然后一分为二,债权人保存左边的一半,负债人保存右边的一半。责,讨债。《说文》:“责,求也。”于,向。

④有德司契,无德司彻:有循道而行品质的人掌握着契约,没有循道而行品质的人就依靠苛捐杂税。司彻,主管税收,这里是主要依靠税收的意思。司,主管。参见七十四章注释④。彻,治税之法。《孟子·滕文公》:“周人百亩而彻。”周代初以“什一”税,即收取“十分之一”的税,后来由于统治者无限度的需求,出现过高于“什一”的税收。

⑤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天道对谁也不偏爱,它总是帮助遵循它的好人。“常与善人”有版本作“恒与善人”。 与,音yù,赞助,帮助。善人,即上文的“有德”者,有循道而行品质的人。

[意义归纳]

本章主张循道而行,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不结怨,间接地奉劝统治者不要热衷于“司彻”。

[考辨]

“报怨以德”这个短语,王弼本在第六十三章,而在郭店楚竹简这一章内容无“报怨以德”,“大小多少”也不全,后面直接就是“多易必多难”。从这一点看,将“报怨以德”从第六十三章摘出不存在什么问题(参见该章的[解读与点评]),加在这里又不矛盾:既与老子一贯思想吻合,也与前后文吻合。“报怨以德”是“和大怨”的一种形式,“报怨以德”是积德行善的一种表现,是“德善”(以善为德)的一种表现,但并不是德的至善之举。

[解读与点评]

“和大怨,必有余怨”,什么是“大怨”?这里没说,后文的“无德司彻”大概就是大怨的根源。为什么“和大怨,必有余怨”?王弼点评说:“不明理其契,以致大怨已至而德和之,其伤不复,故有余怨也。”——王弼此说正合“报怨以德,必有余怨”之理。为什么“有余怨”?“天道”施之未尽,怨未尽泄。“天道”不以“和大怨”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伤痕犹在,其伤虽复,其痕犹存。余怨是旧伤疤,很容易复发。和解大的怨恨之后,没有新的摩擦还可以,一旦出现新的摩擦,很容易勾起旧怨,新仇旧恨叠加还好吗?

“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以德回报怨恨的态度怎么能算作善?《道德经》中的“德”是循道之德。既然“报怨以德”不算作上善之举,什么是上善之举呢?上善之举是积德不结怨。

“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就是“有德”之举,无德者“司彻”是怨之产生的根源。此“有德”与“无德”之“德”正是循道之德。

“司契”与“司彻”的本质区别在是否“责于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手里握着欠帐的契约就是不收债,圣人居于很有利的地位,但他不为难别人,这样就根本不会与人结怨了。“执左契不责于人”,正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的表现。

在此我想到了《战国策·齐策四》中有一个《冯谖客孟尝君》的故事。冯谖(Xuān)替孟尝君去收债,当着欠债人的面把“左契”都烧了,他回复孟尝君说:“狡兔三窟,仅得免其死耳。今有一窟,未得高枕而卧也。”意思是狡兔三窟才免去死亡危险,你孟尝君只有一处安身之所,是不能高枕无忧的。我替你买来了民心,这就是一“窟”,从此你可以“高枕无忧”了。这就是“狡兔三窟”的典故。

“司契”,掌握着讨债的凭据而不用;“司彻”,凭借着收税的权力不停地搜刮。“司契”“司彻”只是举例,只是比方,实际内容更宽泛。“司契”是本来有债而不讨,“司彻”是设计名目强要。民本来就“饥”、就“怨”,还强行“司彻”,就会结成“大怨”。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显然是针对“有德司契,无德司彻”而言,更是直接应对“司契”的“有德”者,即“圣人”一类的人,言外之意就是“天道”“常与”“有德”的“司契”者。所以我在二者之间加了破折号,这个破折号用在两个句子之间,相当于“应该明白这样的道理”“要知晓”。

“天道无亲”与“天地不仁”的道理是一样的。此“无亲”是“无远近”“无亲疏”,也就是“不偏爱”,尽管“天道无亲”,但它厚爱遵循它的“善人”。“与”是“赞助”的意思。“司彻”者不善,必结怨。而“司契”者善,所以不结怨,天道赞助的正是“司契”者,所以他“可以有国”且“可以长久”(第五十九章)。

由本章的“天道”看,“天道”并非纯自然之道,它包含人文之道的因素,此因果报应与“善恶”有关,此“道”之含义不是“规律”一词能涵盖的,据此分析“因果报应”并非宿命论,而是自然规律,是客观规律,是作用与反作用的规律。

本章有成语“报怨以德”“天道无亲”“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