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王朝之任伯安被罢官(任伯安担任的江南道巡盐御史是个几品官)

《雍正王朝》中有这么一个桥段,分管刑部的十三爷胤祥,以追查雍亲王府赃物为名,查抄了八爷胤禩府下奴才的一个当铺,缴获了“百官行述”,并在朝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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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行述”不是一本著作,而是时任江南道巡盐御史任伯安,煞费苦心记录了朝野内外一大批官员贪赃枉法的罪证。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江南道巡盐御史是个多大的官,区区一个任伯安能有这么大的能量?

御史重点不是要去探讨电视剧中的情节,而是以此来介绍清代都察院这个系统的职官。尤其是“御史”这个官职,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都察院的沿革与官职设置

历朝历代的封建帝王,为了维护其封建纲纪,都设有御史和监察机构。最早的御史都是“史官”,常在国君左右记录和办理文书工作。秦代时,御史常被派去外地维持、监督百官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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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设立六部,刑部主管司法行政,大理寺掌重要案件的复审平驳。都察院除负责对官员弹劾外,还参加复判重要案件,对刑法工作进行监督。明洪武十五年,改“御史台”为都察院。

清沿明制,与崇德元年五月设立都察院。但是在封建社会,尤其是处于封建末代的清王朝,皇权至高无上,官场腐朽没落,皇帝往往以自己的好恶来对待都察院官员的意见,监察官员为了自保,多不言或不敢言。

雍正以后又实行台谏合一,都察院实际上已经不像明代那样,可以监督皇帝,只能监督百官。因此清代都察院的监察工作流于形式,设立的御史、给事中等官大多也是摆设,不可能真正起到稽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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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时期,都察院尚在草创阶段,职官设置也不完整。最高长官为承政一人,左、右参政各二人,理事官满、蒙、汉各二人,启心郎三人,额哲库二人。

顺治元年,改承政为左都御史,改参政为左副都御使;设左佥都御史一人,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若干人,以督抚兼任,均不在京设专员。顺治三年,定左副都御使满、汉各二人(正三品),五年增汉人左都御史一人(正二品)。十六年又定左都御史无论满汉,均为正二品,改理事官为监察御史。

康熙元年,改满左都御史为从一品,九年定为正二品。二十九年,左都御史列为议政大臣。雍正八年,满汉左都御史均升为从一品,乾隆十三年,裁左右佥都御史,此后形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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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十五道

六科的官员设置比较简单,即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六科都是独立的机关,分别铸有印信,设给事中。六科给事中分为掌印给事中和一般的给事中。康熙以前,给事中的品级多有变化,但自雍正以后形成定制,俱为正五品。六科的职掌是稽查在京各衙门的公事,不仅限于六部。

十五道相对比较繁琐,职官设置也较多。十五道是按照省区划分的机构,具体为:京畿、河南、江南(包括安徽、江苏)、浙江、山西、山东、陕西、湖广(包括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十五道的职官,各道都设有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正四品),一般的监察御史为正五品至正七品不等。自乾隆十七年以后,掌印监察御史与一般的监察御史均改为从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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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道的职官,除了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外,一般的监察御史各道人数是不同的。其中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广、河南、山西、陕西八道,都是满汉各一人;江南道是满、汉各三人;山东道是满、汉各二人;其余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五道,只有掌印监察御史,没有一般的监察御史。

十五道御史的职责也并不仅仅是稽查各自的省区,也兼管在京衙门的稽查监督工作。比如江南道,还负责稽查监督户部、宝泉局、三库、左右翼税务衙门及在京十三仓;云南道负责稽查理藩院、钦天监。

这样算起来,十五道共有掌印监察御史三十人,一般监察御史二十六人。御史之下,还设有笔帖式三十二人,经承四十九人。十五道的总人数是一百三十七人。

除了六科十五道以外,都察院还设有宗室御史处,主要负责稽查宗人府事务;设稽查内务府御史处,掌稽查内务府事务;设五城察院,稽查京师地方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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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以上的大致介绍,就明白了《雍正王朝》中任伯安是个什么样的角色,剧中说他是“江南道巡盐御史”,应该是一般的监察御史,负责监督盐政,不过是个从五品的官,以他的能量,说什么也控制不了百官,各位看着玩玩也就算了不必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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