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朝廷组织架构图 明朝时期的朝廷祀典
在帝国时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王土的构成,无非是那些大山与大江、大河。正是从这种观念出发,皇帝又将自己统治下的这片国土称作“江山”。得天下,就是坐稳了江山。皇帝将自己的权力视作天命所授,而自己本人则是天之子,即所谓的“天子”。显然,在帝国的祀典中,除了祭天之外,大山、大江乃至大河的祭祀同样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按照传统的说法,祭祀属于国家的大典。祭祀神灵的本意,在于使臣下百工齐其念虑,一其心志,藉此与神明相交,最后感通神明。每当皇帝祭祀山川之神时,文武官员均需要陪祀。官员因故不能参加陪祀,可以免于责罚,若无故,则当被逮问。但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到了成化年间,国家的祀典大多落于陈套,流于形式,文武官员往往无故不参加陪祀。
明代朝廷的祀典,其实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在明初很多不被宫方所承认并且不在祀典之列的神灵祭祀,诸如释如牟尼文佛之祭、三清三境天尊之祭、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之祭、金阙真君之祭、玉阙真君之祭、金阙元君生辰之祭、神父神母之祭,以及宫观中水官、星君诸天诸帝之号及其祭祀,凡此等等,确乎是“异端茫昧”之说。到了明代中期以后,陆续被朝廷所祭祀,尽管朝延祀典仍然不载,但显然也已成为定例,并非属于“淫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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