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吃出异物赔偿标准(吃过期方便面索赔450万被判8年半引众议)

方便面吃出异物赔偿标准(吃过期方便面索赔450万被判8年半引众议)(1)

判决书

方便面吃出异物赔偿标准(吃过期方便面索赔450万被判8年半引众议)(2)

吃过期方便面索赔450万被判8年半引众议 法院解释:已轻判(检测报告)

买4包方便面充饥不料发现已过期,李海峰遂向今麦郎公司索要450万元的赔偿,洽谈失败,今麦郎公司报警,最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海峰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四包过期方便面”换来八年多的刑期,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据悉,2014年12月,货车司机李海峰在送货途中因为肚子饿随后跑到附近便利店买了4包今麦郎的方便面,吃完后李海峰出现腹痛腹泻症状,随后他查看方便面的生产日期才发现,四包方便面都已过期将近一年了,而没有被他使用的醋包里还出现了明显的异物。

举得被欺骗的李海峰随后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但对方以过期食品不接受投诉为由拒绝了他的维权申请。李海峰并没有一次放弃维权,他又从网上找到了西安国联质检机构,对方声称有监测资质。2015年1月李海峰把醋包邮到西安国联质检去监测,“测监的是重金属,看结晶里含的成分是什么,检测结果汞是0.459,亚酸硝盐是11毫克。也就是说,汞含量超标4.6倍。”

“做食品就是做良心,汞吃多了得要命。”李海峰的母亲谷玉秋说,“我本身就患有癌症,所以担心自己的子孙后代吃这个也会危害健康。”随后李海峰将检测结果寄给今麦郎公司,并提出500万元的赔偿要求。

今麦郎回应称,西安国联质检并没有监测资质,所以这份检测结果不具有法律效益,但表示愿意赔偿方便面和部分电话费用,不过这一回答李海峰并不能接受。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海峰选择在个人微博及互联网上发布,今麦郎公司方便面汞超标、有工业盐及致癌物等言论。

2015年3月27号,今麦郎公司报警;5月29号,河北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6月3日,开始网上追逃,不久后警方将李海峰抓获;11月4号,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海峰犯敲诈勒索罪,向隆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1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海峰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法院给出的解释是:第一,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为购买方便面没有凭据,没有向超市索赔,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维权,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有损失、且他的损失与今麦郎公司有关系的情况下,直接向今麦郎公司提出300万、500万、然后是450万的赔偿,这是不是合理的;第二,今麦郎公司不能满足他的赔偿要求就一直给公司打电话沟通,公司安排人上门洽谈,他还坚持他的索赔,而商家作为一个食品企业,如果商品中有不良物质或者缺陷被公布这对公司是很不利的,被告人就是利用这种点对今麦郎进行压制。最后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考虑到李海峰敲诈行为未遂,遂从轻判决。

针对以上说法,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表示,八年六个月的定罪量刑过重。消费者维权永远是受欢迎的,但是李海峰曝光别人产品质量说有致癌物质等纯属编造是不正当的,这会损害公司的名誉,他的行为也确实符合敲诈勒索的特征,但他索赔未遂,所以对公司的影响力就很小,不能以敲诈数额特别巨大来定,从轻减刑的幅度应该大一些,最多判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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