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另一种称呼(书法何以称家)

书法的另一种称呼(书法何以称家)(1)

第一个说出“书家”这个称呼的其实是唐代的僧人怀素

文 | 一痴 书法网总编辑


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中没有看到有“书家”的身影,也没有听到“书家”的称呼!

在魏晋南北朝,这个在中国书法史上最为辉煌的时代,诞生了书圣王羲之等一大批后世仰望的书家的时期,依然没有看到有明确出现“书家”这一称呼的字样与文句!

作为与文字同生共长的书家这一身份和称号迟迟不见!这其中有何原委?又是在什么时候,是谁第一次将“书家”这一身份称号说出来的?


“书家”这一称号姗姗来迟,竟然还是由一位和尚第一次叫出来的!

是的,姗姗来迟的“书家”这一称呼,从目前的文献考据来看,第一次出现,是在唐朝时期的僧人怀素《自叙帖》中。对,怀素!就是那位在芭蕉叶上练字,最终以狂草名世,史称为“草圣”的怀素。

颜刑部,书家者流,精极笔法,水镜之辨,许在末行。

这便是怀素在其传世狂草名篇《自叙帖》中第一次将“书家”这一称呼说出来的原文。文句中的“颜刑部”指的是颜真卿。由此而言,颜真卿诗史上第一个被明确称之为“书家”的书家,而怀素是第一个说出“书家”的书家了。“书家”这一在后世,在人员基数上远远超越所有“诸子百家”群体的称呼与身份就这样不经意间,风轻云淡的诞生了!

书法的另一种称呼(书法何以称家)(2)

怀素《自叙帖》开篇

书法的另一种称呼(书法何以称家)(3)

图中画白色线的即是书法史上第一次明确“书家”一词的明证

历史往往偶然,实则又有其必然!

邱振中先生有过一段文字来评说是由怀素这样一位唐代的僧人第一次明确“书家”这一称呼的:

由怀素这样一位以书法获得社会影响的人物来说出“书家”一词,意味深长。

“书家”的称呼可能已经在社会上流行,但并没有影响到士大夫阶层,他们担当着更重要的社会角色。但对怀素等人来说,“书家”的身份是十分重要的。他们时时惦记着自己的这重身份,因此才会情不自禁地说到“书家”颜真卿。颜真卿自己大概没有这种意识。

邱先生的这段评说中有两个词让我印象深刻,“意味深长”与“情不自禁”。这两个词将怀素作为一位僧人,对于自己获得更高一层社会身份的心里委婉的道了出来。怀素没有直接的将“书家”一词冠在自己的身上,而是给了颜真卿,而颜真卿对于书家这样的身份,正如邱先生所言“颜真卿自己大概没有这种意识”,而于我的理解,对于颜真卿而言不仅不是“没有这种意识”恐怕还是——绝对不愿接受!颜真卿作为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封鲁郡公,这样身份的人来说,当然是不在意甚或应该是不屑自己被称为“书家”的!这其实也就是“书家”这一称呼姗姗来迟的根本原因所在,因为在此之前,历史上以书法闻名的人,都有着比起“书家”更为显赫的身份!从秦朝的李斯,赵高到魏晋的钟繇、王羲之、王羲之这些以书法名留史册的人,在当时的身份都是丞相、高官、王公、贵族,让他们来做书家,他们当然是不愿意委屈自己的!

其实,这与个人的好恶或者说对身份的尊卑之别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书法与书法家本身才是导致书法家这一称谓姗姗来迟的主要原因!

其实从文字的诞生,作为文字的书写者,即书家的实际身份与称谓就是实际的存在。但是直到唐代怀素第一次说出“书家”这一称谓,再到“书家”的身份被社会广泛的接受,是经历了非常漫长的时间,我们可以从这一过程中来感受书法之于中国文化中位置的变化,也可以籍此了解人们从事书法活动时心态的变化。

在中国书法史上一直有一个相对主流的观念,那就是书法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专业,而是一种文人从事的业余活动,所谓“书法,余事也!”对于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文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才是第一要务,立德、立功、立言才是不朽之事业。古人说“德成而上,艺成而下”便是这个意思,而至若孔夫子曰:“志于道,据于得,依于仁,游于艺”。一个“游”字,更是将“书法”在整个中国传统文化及文化人心中的位置及角色道尽!民国的于右任先生也曾有说:“有志者应以造福人类为己任,诗文书法,皆余事耳,然余事亦须卓然自立。”如此而言,自古以来的文人士大夫,其对书法及书法家这一职业和身份的心态是没有太大差别的。

如下几则掌故或者可以更加明证书法家对于“书法家”这个身份和职业的态度,当然也许这样的举证有些极端和以偏概全:

《世说新语》载魏晋书家韦诞的一则故事,“凌云台初成,舍诞题榜,误先钉榜而未题。以笼盛诞,使就榜书之。榜去地二十五丈,因致危惧,头须皆白。乃掷其笔,比下焚之,戒子孙绝此楷法,著之家令。”

山东琅玡的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告诫子孙们说:“王逸少风流才士,萧散名人,举世惟知其书,翻以能自蔽也。……王褒地胄清华,才学优敏,后虽入关,亦被礼遇。犹以书工,崎岖碑碣之间,辛苦笔砚之役,尝悔恨曰:‘假使吾不知书,可不至今日邪?’以此观之,慎勿以书自命。”

以上两则是书家告诫后世不要做书家的故事,当然历代文人士大夫对书法的看重的故事与语录则更多,如下两则也可以为明证:

其一:清代文学家刘熙载在其《书概》中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这句话是将书法上升到“人”的高度!这样的地位和分量是何其之重也?!

其二:宋文坛领袖欧阳修在《集古录》跋尾中写道:“独字书之法寂寞不振,不能比踪唐室,余每以为恨。”可见这书法在盛唐雅宋时期,在社会、在文人心中何其重也!

历代文人对于书法及成为书法家的心态是复杂甚至尴尬的,这样的心态直到近代依然。比如说在上世纪的中叶,有关书法到底是不是艺术的辩论便是这样心态的外化:

1933年的4月末,一群风华正茂的学者在梁宗岱家里聚餐,席间谈到书法,郑振铎先生“力说书法非艺术”,而其他人都不同意他的看法。(《新文学史料》,1981年第4期《朱自清日记》)

而作为同时代的学者林语堂先生却将书法放到了至高的位置:

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在书法上,也许只有在书法上,我们才能够看到中国人艺术心灵的极致。

而作为当代著名的草书大家的林散之老人的做法则更让人感觉其对书法及书法家这一身份的微妙而复杂的心态:据说先生生前即嘱后人,走后将其墓建在采石矶的李白墓旁,并自书 “诗人林散之”墓碑文字。也就是说林老至死是不承认自己只是个书法家的!

“书法家”一词的历史由来简述

“书法家”,顾名思义,就是擅长书写文字的人。“家”的本义为房屋、居所,以“家”命名。取其“覆盖”、“宏观”、“整体”等意义。以“家”为后缀的名词都有重大、专门等含义,也有流派、身份、地位、标记的作用。如“法家”、“儒家”、“管家”、“诗家”、“渔家”等,或指群体,或指个体,都是人物的重要身份或首要身份。

最早从事文字书写的人是为史官,王国维考证:史字“从又持中”,义为持书之人(《观堂集·释史》)。我国最早的字书《史籀篇》是有周宣王时候的史官编写的,这位史官名“籀”,人称史籀,唐朝张怀瓘《书断》为古今一百多位书家立传,按时代排序,史籀被排在第一位。

而实际对“书家”开始有记载和评述的书籍和文章是在比唐朝更早的魏晋南北朝,但是在这次评述中,“书家”一般被称为“能书者”、“书人”,简述如下:

● 西晋卫恒《四体书势》,涉及上古到汉代对文字创建及书体发展的关键人物30人;

● 北朝的王愔《古今文字志目》,唐张彦远云:“未见此书,唯见其目,今具录其目。”上卷古书三十六种,中卷秦、汉、吴五十九人,下卷魏、晋五十八人;

● 南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记录了从秦朝到东晋600年间69位“能书者”;

● 南朝梁袁昂《古今书评》里有论及“善书者”25人;

● 南朝梁庾肩吾《书品》里评论了从汉到梁总计123人;

● 到唐朝,这一类的著述就更多了,这里不一一的列具了。

在唐怀素第一次将“书家”这一称谓说出后直到广泛的被后世所接受也是经过一个相对漫长的时间,在唐代除去怀素一人持“书家”一说外不见他人再有提及,到北宋末年的董逌 在《广川书跋·徐浩<开河碑>》又出现了“书家”一词“书家贵在得笔意。” 到元代,偶有关于“书家”的称谓,陆友《砚北杂志》有“近世能书家,不屑颜、柳、竞为李北海书,而隶体遂绝。”

真正让“书家”这个称谓成为俗称的是到了明代才开始多起来的,比如《水东日记》、《升庵外集》、《艺苑卮言》、《画禅室随笔》……“书家”一词便是花开处处,随处可见!

至若清代到民国再到如今,书家已然是如了“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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