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到60岁还没交15年养老保险(缴费20年却领不到养老金)
近日,镇江句容的郑先生向我苏特稿反映,20年前,他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为妻子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障和养老保障的双重保险。最近,他去找保险公司兑现有关权益的时候,却被告知保单有问题,约定的养老金没有了。
(郑先生提供的保单上载明险种名称为“长泰安康B”)
保险缴费20年 领取养老金时被告知领不了!
郑先生说,他于2001年11月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句容支公司为妻子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障和养老保障的双重保险。双方谈好,他每年缴费552元,缴费年限为20年。当被保险人到达退休年龄时,如没有生大病,即可一次性领取养老金28450元。
今年11月保险到期,郑先生的妻子也没有生过大病。最近,当他拿着保单去太平洋保险公司句容支公司领取一次性养老金时,却被告知领不了。
“我讲怎么回事,你这条款上面不是写了到期一次性领取保险金吗?她说你这个合同都不对。”
这时,郑先生才注意到,附在保单后面的保险条款是“老来福终身寿险”,可以在退休年龄领取一次性养老金,但是保单上打印出来的保险险种却是“长泰安康(B)”,这是一种个人长期人身保险,一直保险到身故,没有一次性养老金领取。
“这个保险合同是你们弄错了,我是不知情的,我交了这么多年(费用),我说最起码的,你要承担我正常的银行利息(损失)。”郑先生说,缴了20年保费,到头来却兑现不了,像是被骗了20年。
(保单后附的条款却是“老来福”)
保险公司回应:
保险本身没问题 只是条款贴错了
为什么会出现保单与条款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兑现保险承诺?12月27日,我苏特稿记者将问题分别反馈给了太平洋保险及镇江银保监分局。
“保险本身、保险合同是没有问题的。就是条款,二十年前的保单了,那时都是人工粘贴条款什么的,就是条款贴错了,(出现)和前面正本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正常的,那肯定是按照保单正本的内容来履行我们公司的保险责任的。”太平洋保险句容支公司柜面工作人员邰玉培表示,按照郑先生保单上载明的保险险种,确实没有一次性养老金领取。但考虑到郑先生的实际情况,经与郑先生协商,同意退还郑先生投保本金,并按银行定期存款标准给予郑先生经济补偿。
(太平洋保险公司网站“老来福”保险宣传图)
银保监局:
保险公司显然存在过错 已指导调解
镇江银保监分局保险机构监管科副科长潘云浩表示,由于此事目前还处于调解状态下,没到举报调查程序,具体事实还需要进一步还原。从目前已有材料来看,保险公司显然存在过错,把A产品的条款贴到B产品上去了,这个就是你的责任。至少你给消费者产生了误解。潘云浩称,监管部门已经对太平洋保险与客户的调解工作做出指导。如果郑先生后续仍有疑问,监管部门将积极介入调查。
我苏特稿记者 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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