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跟嫁妆是一个意思吗(看嫁妆的发展历程)
一对新人在结婚之前,彩礼和嫁妆永远是两个家庭之间绕不开的话题。古代女子嫁入夫家便是夫家的人,男方赠与一定数额的聘礼,算是给女方父母的补偿,女方父母对聘礼有绝对的支配权。现在我们常常在网上看到天价聘礼的报道,某个富商或者明星娶妻,丰厚的聘礼和奢侈的婚礼往往成为人们讨论不休的焦点。偶尔也会有小情侣因为聘礼没有达到女方要求而中途谈崩,最终不能走到一起,引起网友吐槽。其实相对于聘礼,让古人更加敏感的其实是嫁妆。聘礼无论给多少,男子都不会和岳父岳母一起生活,而嫁妆则直接关系到女子将来在夫家的生活地位。
在宋朝以前,新人嫁娶一直都遵循聘礼多于嫁妆的准则,娘家给女儿装备嫁妆也是尽力而为。而到了北宋时期,人们开始追求奢侈的嫁妆,士大夫之间甚至出现了相互攀比的现象。公婆们在给儿子挑选儿媳妇时,第一衡量标准就是女方嫁妆的多少。世家大族之间的联姻,女方家族闷声投资,男方家族欢欣鼓舞。而穷人家的姑娘只得孤独终老,甚至刚刚出生就被爹娘掐死在襁褓之中。
嫁妆,从意思意思到倾家荡产
嫁妆被正式记载在史料之中是在春秋时期,这时候的嫁妆被称为"妆奁"、"奁具"、"嫁资"。《左传》之中记载,"辕颇为司徒,赋封田以嫁公女"。诗经《氓》之中也有"以尔车来,以我贿迁"的诗句。考古学家曾经在一座战国时期的大墓之中发现了一副壁画,壁画画的正是一支送嫁的队伍,嫁妆只有几只大雁、几只狗和一头猪。
汉朝时,若家中比较富裕,会给女儿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唐朝时,家境比较宽裕的父母,基本上会将男方送来的聘礼还给女儿当作嫁妆。到了宋朝,嫁妆却跟着水涨船高起来,其原因不外乎两点:
1. 宋朝法律保护已婚妇女的私人财产,无论是丈夫还是公婆,都不可以私吞女方带来的嫁妆。《宋朝事实类苑》中提到,如果寡妇改嫁,可以名正言顺将嫁妆带走。《袁氏世范》也记载了:"作妻名置产,身死而妻改嫁,举之自随者多矣。"
2. 宋朝的士大夫阶级,希望通过巨额的嫁妆缔结良好的姻缘。换句话说,娘家希望用足够丰厚的嫁妆维系两个家族之间的联系,即便是嫁了女儿,也希望在将来得到女儿、女婿甚至是外孙的帮助。所以这份属于两家的"共同财产",也是女方父母为自己留的后路。
嫁妆,让宋朝名仕焦虑不安
无论是富裕人家还是普通人家,如果没有早早给女儿做好预算、提前存款,等她到了适婚年龄时将会无人问津。范仲淹在初订《义庄规矩》时规定:"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苏辙在为女儿置办嫁妆的时候,卖了曾经购置的一块好地,得了9400贯给女儿做嫁妆。苏辙的确长了面子,但是私下里写日记时还是写下了"破家嫁女"四个字。
但是随者士大夫阶级之间的攀比,置办豪华的嫁妆已经蔓延置到了民间。当时的南方地区,很多少女刚刚到了十四五岁就不得不自己干活赚钱,置办嫁妆。但是能真正靠自己赚钱置办好自己的嫁妆的女子少之又少,因为嫁妆花销实在太大,所以很多女子还是无法结婚。福州孙觉曾经试行了一道地方政策,规定姑娘们出嫁之时,所带的嫁妆金额不得超过100贯。这项政策实施之后,一下子促成了几百桩婚事。
有意思的是,一部分士大夫阶级乐此不疲地为女儿置办嫁妆,而另一部分却对女子突然之间掌控了这么多财产而感到恐慌。司马光曾写文痛批这种大肆置办嫁妆的现象,他认为,这种习俗助长了男方父母的贪欲,将儿子的婚姻当做一场只赢不赔的买卖。他认为,只要是"有丈夫之气"者,就应该靠着自己的本事,而不是靠着老婆的嫁妆发财致富,甚至是靠着丈母娘家的关系得到升迁。
司马光对这种现象如此激愤,还是因为他是一个非常传统的直男,他家庭观就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不会出现分家的现象。而嫁出一个女儿,几乎掏空了父母的老本,对这种几代人和谐居住在一起的传统家庭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冲击。而且,女子如果将自己的嫁妆一直视作自己的财产,对丈夫和公婆都设有防心,那么渐渐的,就会出现小夫妻俩分成小家庭的现象。所以在司马光看来,儿媳妇就应该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公婆:"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只有这样,一大家子拥有共同的财产,才不会生出二心来。
在当时的情况之下,司马光的想法也有一定的道理。除却女方父母十几年被迫为女儿准备嫁妆的艰辛,丰厚的财产,本身就容易引起利益冲突。就女方自己家族内部来说,因为她的出嫁必定要带走一部分相当可观的财产,所以,她的兄弟姐妹很可能对她的婚姻就抱有不友好的态度。而一个本身就是冲着她的嫁妆而来的丈夫,必然也可能会因为钱财的所有权与她发生争执。所以司马光陈述的观点之中,除了认为高额的嫁妆使得公婆们利益熏心,也让拥有了丰厚财产的妇女在家中狂妄傲慢,不听从丈夫或者公婆的管教。
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在法律上认定女人对自己私人财产的掌控权,本身就是对她们的社会地位的肯定,最起码在宋朝,拥有嫁妆的妇女们可以有了更多选择。比如,如果她的丈夫突然过世,成为寡妇的她们可以用这笔财产养育自己的子女,或者选择另一个男人改嫁,如果没有和前夫留下子嗣,也可以过继或者收养子女。
女子对嫁妆的把控度越来越刺激男人们的掌控欲,并且在元、明两个朝代出现了遏制妇女权力的各种思想和法律条文。对于司马光提出的观念,朱熹表示了赞同,他不赞成女子在家庭之中拥有私人财产,他对那些能将嫁妆全部用在夫家的女子们大肆赞扬。而法律上也对嫁妆的条文进行了相应的整改,规定丧父或者被休的女子是不能带走自己的嫁妆的。
谈钱伤感情?天价嫁妆和天价彩礼从来话题不断
正如这些宋朝名流对天价嫁妆的痛心批判,如今的人们对天价彩礼也有吐不完的苦水。金银首饰只是基础,新房和新车才是大头,小伙子们要娶回美娇娘,首先还是要过准岳父岳母这道难关。毕竟在准岳父岳母心中,彩礼已经直接和男方对女方的诚意挂钩。而现在的青年男子几乎没有在城市之中购房置车的能力,大部分还是要父母的积蓄才能娶到老婆。
宋朝新娘子的"十里红妆"让人惊羡。这不仅仅是家族之间的对比,待嫁的姑娘们也在相互较劲,只有父母心中藏着说不尽的苦楚。如今媒体大肆宣传天价彩礼其实也一样,都在助长这种相互攀比的心态。一些地方政府也曾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彩礼的上限,如果女方索要天价彩礼,便以人口贩卖处理。然而这种政策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人们对彩礼的攀比心理已经根深蒂固。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女子本来就不愿留在条件相对较差的农村,如果彩礼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她们很难愿意留下来。
其实无论是古代的天价嫁妆还是现代的天价彩礼,其目的都是为了扶持新人的生活,让他们减少生活压力,让两家人消除芥蒂,真正成为一家人。以互相赠送财物的形式表达"礼"和"情"本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而一旦沾染上贪欲,就完全变了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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