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接受别人经常去你家上厕所吗(若有一个人天天到你家蹭吃蹭喝你受得了吗)
汉傅毅《舞赋》:“文人不能怀其藻兮,武毅不能隐其刚。”唐钱起《和万年成少府寓直》:“赤县新秋夜,文人藻思催。”清周亮工《哭樵川门人杨凌飙》诗之三:“文人命薄将军死,谁赋城南旧战场。”
既然,古人对文人做了一些定义,那么,何谓文士?
有一身宁死不吃嗟来之食的傲骨,此为文士。由于,文士自诩圣人门下,难免会在道德层次上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所以,对某些厚脸皮的行为十分敏感。古往今来“不为三斗米折腰”的文人不在少数,其自尊心和羞耻感使读书人宁可饿死也不愿向人低头乞食。
虽说,绝大多数文人以此为标杆,但是,文学圈海纳百川,时间久了难免会产生一些背道而行的家伙,晚明的文士就是这样一群“厚脸皮”的人。他们不但热衷于搞集会,还喜欢拉帮结伙去土豪大官家里蹭饭,解开裤腰带吃他个天昏地暗。
有趣的是,文人上门,作为主人的富豪高官竟也不讨厌,反而得意洋洋,最终,形成了一种“共产共食”的奇特氛围。
明朝朱姓皇族朱承彩是个典型的晚明土豪,家财万贯,却从不抠门,就像钱不是自己的一样。每隔三五天,总会找些理由邀请各方名士来家里串门,同时,再花重金招揽一批歌舞伎为聚会助兴,一群人在家中大吃大喝好不热闹。
某年中秋佳节,朱承彩别出心裁的搞了一场大型宴会,邀请了包括南京名士张献翼在内的一百多名文人在家中聚餐,更是请来名妓马湘兰在内的四十多个美艳妓女陪同。相传,在这场奢豪的宴会中,有个文人的家中明明在举办婚宴,这人非但不回家参加婚宴,反而,来到朱承彩这里蹭饭。有人问这文人为什么,大家猜这文人怎么说:“在家里坐上席,哪有在这里与大伙推杯换盏有意思啊!”
从这就能看出,晚明文士蹭饭的癖好可谓别具一格,甚至,到了不要脸的境界。
朱承彩家的这场宴席持续了好几天,每天都是没日没夜的千里流水席,赴宴的文人们会唱歌的就嚎几嗓子,会跳舞的就扭几下子。吟诗作对的更是数不胜数,身无长物的也不甘示弱,驴一样高呼几嗓,替大家增添酒兴,好不热闹。“咸相为缉文墨,理弦歌,修容拂拭,以须宴集,若举子之望走锁院焉。”
晚明还有个叫王伯稠的读书人,参加过一次科考,可惜,成绩马马虎虎,名落孙山。初尝败绩的王伯稠对科举心灰意冷,索性连书也不读了,每天四处胡混写诗糊口,出没于各大宴会酒场中。每赶上哪个大户人家设宴,甭管给王伯稠发没发请帖传没传口信,这家伙必厚着脸皮作着揖混进门去,两手空空只带着一副瘪肚皮,直吃得扶墙进扶墙出这才作罢。
王伯稠的家人经常一连几个月见不到王伯稠人影,有时,甚至要靠张贴布告才能找到他。按理说这个王伯稠并非等闲之辈,有点小才,相貌堂堂,家里虽说没有黄金万两却也有祖宗传下来的田产上百亩。这样的家伙就算躲在家中啃老也未尝不可,偏偏王伯稠十分“顾家”,家里的银钱分文不取,光棍一人四处混饭。
前文我们说过,晚明文士混饭已经成了一种“惯例”,这种蹭饭的文人倒也不少,可是,王伯稠这家伙算是混饭党中的“异类”。别的文士去蹭饭,总要唱歌作诗讨个彩头,算是答谢主人的款待。王伯稠却只顾着自己吃好喝好,别人家中婚丧嫁娶、生儿子搬家,到了端菜上桌的环节,王伯稠不管周围坐的是熟人还是生人,一句话都不讲直接动筷,不顾旁人眼色径自吃个天昏地暗,全桌人都听王伯稠一个人连吃带喝还吧唧嘴。
等到风卷残云杯盘狼藉后,王伯稠擦擦嘴打打饱嗝,把筷子一扔扬长而去。从头到尾连个声都不吭。就是这样一个厚脸皮的家伙,还曾做过一首关于凤凰的诗:“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椟椟鸣赤霄,若奏钧天回。举世那得见,百鸟安敢猜。”敢情瀣浆和昆仑芝都不是他的,所以,这条凤凰才吃得这般潇洒。
不愧为“举世那得见”,凡夫俗子可猜不出个中缘由。
晚明时期,像王伯稠这样喜欢蹭饭的家伙不胜枚举,这群人或许从蹭饭中尝到了甜头,既不参加国考,也不求个一官半职谋生,更不会顺着资产阶级初期的热潮下海经商,他们偏爱写些酸诗小调,去富人家里蹭了上顿蹭下顿。
那么,若是没有宴席时怎么办?
那就呼朋唤友找几个天涯沦落人小聚一番,兜里有一文钱就吃一文钱,绝不含糊。像吴扩这样的著名诗人也热衷于蹭饭,吴扩才学人品均佳,却也喜欢“以布衣游缙绅间,衣冠白巾,吐音如钟。”去地主乡绅家蹭饭还摆出一副高洁的样子,从不阿谀奉承,吴扩可谓晚明蹭饭党中的一朵“奇葩”。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能做到吃人嘴长,吃过后还高谈论阔的,无出吴扩其右。
万历时期,有个靠写诗为生的林春秀,因为,他的诗句工整诗文精彩倒也有些名气。可惜,写诗只能糊口,无法改变林春秀家徒四壁的现状,所以,他的日子一直过得紧紧巴巴的。按说,林春秀混个饱腹还是不成问题的,可是,这人偏偏有个癖好,那就是喝酒,每顿饭可以不吃肉,但酒是免不了的。写诗赚的钱只够果腹,那么,酒从何来?
没错,还是发扬晚明文士的风格,蹭!林春秀有个好哥们叫郑铎,郑家家大业大,林春秀就经常去郑家解馋。
郑家自然不差这点酒钱,可是,这林春秀的酒量着实差劲,酒品也不怎么样,属于那种逢喝必醉、逢醉必闹的脾气。三两迷魂汤下肚,林春秀连亲爹都不认得,从天骂到地,从家人骂到朋友。每天供林春秀喝酒的郑铎也是挨骂的对象,每逢林春秀喝得五迷三道,必先将自己的好哥们骂上一个时辰,郑铎也不生气,每天照例准备酒水菜肴供林春秀享用。
郑铎十分仗义,知道好朋友喜欢喝酒,还花钱做了一只精美的酒杯,名为“云波”,送给林春秀供其使用。林春秀和郑铎的事迹在当时被称做“二奇”,何为二奇?林春秀身为读书人,每天腆着脸去朋友家蹭吃蹭喝,这是一奇;郑铎不但不将不要脸的林春秀打出门去,反而,任由他在家中胡闹,是为二奇。
人们都说:“林春秀上辈子积德这才结交到郑铎这个好兄弟,供吃供喝三十年如一日,每天还得忍受这家伙的污言秽语,能交到这样慷慨仗义的兄弟的确是林春秀的福报。”反观汉高祖,刘邦落魄时曾到哥哥家蹭了几顿饭,他的嫂子就已咬牙切齿,在做饭时把锅刮得吱吱响,发泄心中不满。亲人尚且如此,郑铎与那林春秀非亲非故,对这个穷困潦倒的家伙更是别无所求,却能对林春秀始终以礼相待,实在太不容易了,换做常人早就将其一顿棍棒扫地出门了。
这种现象在晚明频频发生,究其根本还是文人与富人之间的关系在晚明时期产生了微妙的变化。晚明时期,社会已经有了资本主义的苗头,土豪们与寒窗苦读的学子之间关系越来越融洽。以刻书、藏书而闻名天下的大商人毛晋本身就是一个文人,靠着文学相关产业赚了些钱,自然,他是不会忘了普天下的寒士哥们,喜欢将自己的财产拿出来与其共享。
商人喜欢文士,文士同样喜欢商人,晚明不同于其他朝代,商人的社会地位水涨船高,文人的马屁拍得也十分到位。著名文学家王守仁就时常替富人说话:“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一句话将做生意的地位与士、农、工拉齐,商人们再也不受轻视了。
可以说,在古往今来,其他朝代的文人有一股不吃嗟来之食的傲气,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源于商人的怠慢,试想,若每个朝代的商人都像晚明一般高看文人一眼,那么,他们提供的食物也就不算嗟来之食,文人自然可以放下身段赏个面子。
明朝初期文人的社会地位可不怎么样,众所周知朱元璋痛恨文人,在上位后屡次对文人痛下杀手。既然皇帝疏离了文人,那么,民间富豪们便钻了空子,将这些文人养起来,替自己说话。晚明文士爱蹭饭的习惯甚至延续到了清朝,生在两朝交界的文人李渔经常带着一家老小四处蹭饭,厚着脸皮连吃带拿,后人对其多有不解,甚至,时常嘲笑李渔的所作所为。
仔细想想,这李渔极有可能继承了晚明文人的“优良传统”。清初著名文学家金圣叹,曾向王斫山借了一千多两银子,起初说明好借好还,然而,到了还钱的时候金圣叹却变了卦。不但,对还钱之事绝口不提“先生应诺,甫越月,已挥霍殆尽,乃语斫山曰:‘此物在君家,适增守财奴名,吾已为君遣之矣。’斫山一笑置之。”
一千两可不是个小数目,最终,斫山却一笑置之。这件事简直让人匪夷所思,也许这二人也沿袭了晚明时期商人与士子之间不成文的“规矩”吧。
参考资料:
『《舞赋》、《和万年成少府寓直》、《哭樵川门人杨凌飙》、《明朝的“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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