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兵役法和以往的区别(新兵役法今起施行)
今天(10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兵役法》,正式施行!
今年8月20日
新修订的《兵役法》审议通过
并定于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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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兵役法》,将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制度。
诸多法条,明确规定——
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疗、金融、交通、参观游览、法律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
接下来,我们简单来捋捋。
1、义务兵,不一定要干满2年
法律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同时明确,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就会有1年或者1年零几个月义务兵,就转成军士的了!
其实,这一点,目前已经落地——
日前,80集团军两名“二次入伍”士兵,提前1年晋升下士。
提前晋升士官的列兵王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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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军年龄,进一步放宽
之前,很多朋友都关心参军的年龄问题。
现在兵役法一锤定音——参军年龄,真的放宽了!
主要有5个节点:
18岁——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已被确定为应服兵役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22岁——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24岁和26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其中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
17岁——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小于17岁的——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另外,学员完成学业达到军队培养目标的,由院校发给毕业证书,按照规定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军士。
在此,着重提醒各位一点:
2022年征兵的年龄,就要按照这些来了!有意愿的,抓紧啊!
3、家庭优待金,有新变化
法律明确,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
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家庭优待金的主要问题,之前我们已经聊了好几次了。
在此,给大伙推荐一下往期内容——
家庭优待金,最新动态!
入伍优待金,发放标准来了!
4、军属优待,又一次强调
关于军人子女教育、军人家属随军的规定,已经有很多了。
这一次,在兵役法中再次强调:现役军官和军士的子女教育,家属的随军、就业创业以及工作调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很明确,军人子女教育、家属随军随调,国家要给予优待,社会要给予优待。
怎么算优待?
解决问题呀!
另外,这里要强调一下,因为这方面的规定比较多、法条比较多,所以这事儿没搞好的话,违反的可不是某一个法条那么简单,而是违反了一堆法条!
违法……必究啊!
5、军士的逐月,很重要
新法明确:
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从法条的表述来看,对于军士来说,逐月是众多退役安置方式中的“第一顺位”。
这意味着,国家很看重这一新型安置方式,对于军士的作用。
同时,如何让更多优秀的军士,干到满足逐月的年限,已经成为各级思考的方向、努力的目标。
如今,这一块的细则已经算是“未来已来”,我们静候佳音!
6、军人待遇,两个“相适应”
兵役法明确: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
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这里提到了两个“相适应”,当然,还有一个“相协调”。
第一个“相适应”意味着军人的待遇,要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
毕竟,军人的职责极为重大。有多重大呢?
这样说吧,你觉得中国人全体身家性命值多少钱,中国的国防就值多少钱。
军人的职责就是打造巩固的国防,建设强大的军队。
第二个“相适应”以及那个“相协调”是在说,军人的待遇,得及时地、有一定幅度地调整。
之前其他法律明确的“正常增长机制”,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7、待遇内容,进一步细化
与修订之前相比,在谈及军人待遇时,新修订兵役法更加细致和精准。
此次提及军人待遇时,明确了具体的项目: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
要知道,法条里面,没有一个字是多余的。
提到的这些项目,一定会有一个“说法”,大家静候佳音。
最后,强调一句——
新修订的兵役法,对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作者:哨位君
封面图:侯崇慧素材来源:中国人大网、人民陆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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