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碎了别人的玉镯怎么赔偿(佩戴19年的玉镯因劝架被摔碎)

家住昆山的李女士在劝架时,一只随身携带19年的玉手镯被人损坏长期佩戴使这只玉镯对于李女士具有了特别意义,而这些年玉镯的市场价确实也有了较大升值李女士向对方索赔10万元,由此引发了一场官司,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摔碎了别人的玉镯怎么赔偿?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摔碎了别人的玉镯怎么赔偿(佩戴19年的玉镯因劝架被摔碎)

摔碎了别人的玉镯怎么赔偿

家住昆山的李女士在劝架时,一只随身携带19年的玉手镯被人损坏。长期佩戴使这只玉镯对于李女士具有了特别意义,而这些年玉镯的市场价确实也有了较大升值。李女士向对方索赔10万元,由此引发了一场官司。

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最终根据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该玉镯价值为23000元,判令被告进行相应赔偿。

玉镯摔碎,对方支付1万元后拒绝再赔

不久前的一天,杨女士在昆山某商场购物时与他人发生纠纷,李女士前来劝架时被杨女士不经意推了一下,导致李女士的玉手镯当场摔碎。李女士随即报警要求赔偿,经派出所调解后,双方又私下达成赔偿协议,约定由杨女士自愿赔偿李女士10万元。

根据协议,杨女士应当即支付1万元,之后分期付清剩余的9万元。然而,杨女士在支付了1万元后便明确表示不会再按约支付剩余款项,李女士多次催要未果,将对方诉至昆山法院。

在法庭上,李女士称自己的手镯是19年前花费3000元买的,一直随身佩戴,现早已有较大升值,且对自己具有重要意义。她表示,杨女士在不小心造成玉镯摔碎后,自愿赔偿10万元。

法院: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而被告杨女士则有另一套说法。她认为,李女士当时向警方陈述该玉镯花3000元购买,但并未出示任何购买凭证。就算玉镯当年价值3000元,至今也不可能增值到李女士要求的赔偿金额。当天经派出所调解双方其实已经达成赔偿协议,约定去上海由杨女士购买同品质的玉镯作为赔偿。杨女士称,后来李女士反悔,胁迫自己签下了赔偿10万元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玉镯的原价值以及残存价值应由鉴定机构出具专业的鉴定意见。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涉案手镯的市场价为20200元至23000元。虽然双方签订了赔偿10万元的协议,但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应予撤销,不应按照约定的价值予以赔偿。法院根据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该玉镯价值为23000元,扣除被告杨女士已经支付的10000元,判令其还需支付13000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沈高轩

来源: 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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