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有差异做账(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准则三者差异---售后回购)

增值税:不论是否属于融资行为,都视同销售,都需纳税,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有差异做账?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有差异做账(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准则三者差异---售后回购)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有差异做账

增值税:不论是否属于融资行为,都视同销售,都需纳税。

企业所得税: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国税函[2008]875号)

会计:通常情况下,如回购价格现在就确定下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满足销售商品确认条件的,如回购价格按回购当时的市场价格,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融资性售后回购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3

贷:其他应付款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3

借:发出商品 80

贷:库存商品 80

借:财务费用 5*10

贷:其他应付款 5*10

借: 其他应付款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9.5(150*13%)

贷:银行存款 169.5

借:库存商品 80

贷:发出商品 80

注释:

1、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一致,所以不存在汇算清缴纳税调整。

2、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不一致。不区分是否属于融资行为,销售了,开票了,就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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