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考拉雅诗兰黛商贸有限公司 网易考拉起诉雅诗兰黛等四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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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海淀法院公告,因不满“网易考拉海购”销售的商品被认定为假冒商品,杭州优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卖网络”)及网易环球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环球购”)将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诗兰黛上海公司”)、雅诗兰黛公司、北京盛拓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删除涉案报道、刊登道歉声明、赔偿损失2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关键看中消协发布的报告以及雅诗兰黛上海公司的鉴定报告内容是否属实。”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他还表示,案子的结果还取决于网易考拉能否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从海外合法渠道购买。
在投资金融律师董毅智看来,本次诉讼是新一起典型案例,相信其判决将对未来的监督有更好的指导意义。
否认销售仿冒化妆品
海淀法院公告显示,优卖网络和网易环球购诉称,“网易考拉海购”是依法设立的跨境电商平台,获得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四被告共同将“网易考拉海购”的正品商品诋毁为假冒商品,严重侵犯了“网易考拉海购”的名誉权。
上述两位原告认为,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不具有国家法律认可的鉴定资质;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为网易考拉等跨境电商行业的同业竞争者,其所作鉴定报告不仅没有公信力甚至还构成商业诋毁;中消协根据这份报告发布不实的报道导致网易考拉名誉受损,存在过错。
这一事件还要追溯到中消协在今年2月7日发布的一份《2017年“双十一”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这份报告指出“网易考拉海购”在“双十一”期间所售“雅诗兰黛ANR眼部精华霜15ml装”涉嫌仿冒。网易考拉很快在当天发布公告表示,已经第一时间下架了该产品,并积极配合中消协进行下一步调查。
令外界始料未及的是,一天之后情势反转,网易考拉发出声明表示“该商品采购来源链路清晰可靠,为海外正常在售的正品商品”,并对中消协作为依据的鉴定结果表示质疑,认为中消协选择的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作为鉴定机构并不具有鉴定该商品的资质,“出具的报告结果是完全错误的,对网易考拉海购及网易考拉海购的用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此外,海淀法院公告还显示,雅诗兰黛公司和雅诗兰黛上海公司至今未予澄清说明,且中消协在后续接受媒体采访时仍坚持称2月7日的结果没有变化,导致“网易考拉海购”的损害不断扩大。首先,上述“假”的鉴定报告是由被告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作出,其作为雅诗兰黛集团在中国的独家代理商,身份明显特殊;再次,涉案报道又是由中消协发布,中消协作为挂靠在工商总局下的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的社会组织,相较于其他媒体,其公信力之高不言而喻。两相结合,大量公众对涉案报道的内容几乎没有任何思考和质疑就全盘相信,不明真相的用户纷纷取消订单要求退货,导致大量消费群体流失。此举还波及到“网易考拉海购”整个美妆板块及其他板块,造成了巨额损失。
优卖网络和网易环球购认为,“网易考拉海购”作为自营为主的电商平台,良好的声誉和信誉是赖以生存的必备基础,“网易考拉海购”也是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才逐渐收获消费者的信任和喜爱,过程可谓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可一旦被贴上售假标签将严重危及其生存。现涉案报告直接导致广大用户误解“网易考拉海购”存在售假问题,多年经营积累的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遭受重大损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界定仿冒品看途径是否合法
此次涉事几方向来就具备高关注度,在跨境电商迅速发展而行业监管尚未完全到位的背景下,这一陷入“罗生门”的事件成为典型案例。
要客研究院院长周婷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扯皮”事件,源于我国在高端消费品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缺失专业并能够得到行业普遍认可的鉴定机构,这样一来难以界定责权,以及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这个关键看中消协发布的报告以及雅诗兰黛上海公司的鉴定报告内容是否属实。”赵占领称,尽管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不是司法鉴定机构,但是作为雅诗兰黛公司在中国的独家代理商,可以向雅诗兰黛公司进行调查了解,雅诗兰黛公司作为雅诗兰黛产品的生产商家,对于网易考拉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其公司产品最有发言权。当然,网易考拉也可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从海外进口雅诗兰黛公司生产的产品,不能因雅诗兰黛公司与网易考拉不存在合作关系就必然意味着网易考拉销售的是假冒产品。
“所以,这个案子的结果关键取决于网易考拉能否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从海外合法渠道购买。”赵占领向记者坦言,看不到证据,就难以对此作出结论。
而对于本案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董毅智认为有三点:
一、电商平台与品牌商(尤其是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商)之间存在博弈。双方对于如何发展线上电商,相关商品之间采用何种价格进行销售存在巨大的分歧。这种博弈其实在历年的电商活动中都隐约可见,只是这次终于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展示在了面前;
二、品牌商对国内外市场进行差别对待。不论是产品包装、产地、功能尤其是定价,国内外市场都有较大的差别待遇,这导致国内与国外价格之间有价差,这种价差剔除税收等因素外,仍然让消费者和平台感到有空间,这也是这次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中消协与电商平台之间存在矛盾。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七大职能,并且“新消法”给予消协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权利。在现实中,消协这种NGO组织与各大电商平台具有天然的矛盾,如何让消协的职能更好地体现,如何在法治的框架下行使职能,NGO 具有的维权作用极大,消费者保护制度需要NGO来完善,是良好机制,但是过程中NGO也要与新的电商等新零售模式结合,与时俱进。
就上述事件,《国际金融报》记者分别联系了网易考拉海购、中消协以及雅诗兰黛上海公司。除网易考拉海购方面表示“案件已经进入诉讼流程,暂不方便接受采访”外。截至发稿,中消协方面称“没有回应”,而雅诗兰黛上海公司方面则未给予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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